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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中学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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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舒城中学办公室(联系电话:0564-8676539)。

一、概述

舒城中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进行的。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舒城中学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累计发布信息87条。

(一)组织领导情况。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条例》全面、准确、有效地施行,我校成立了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高质的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根据《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建立了保密审查制度,需要公开的事项由相关科室制作成公开信息文本,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电子文档至校信息中心,然后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平台进行公开。信息公开前进行了严格的保密审查,涉密信息都未公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丰富了公开的形式。2016年,我校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大了网上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

在公开形式上,坚持以舒城中学校园网站、舒城县教育网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及时将新的可公开的信息向社会公布,让社会各界全面、及时了解学校的教育工作动态。进一步加大了校务公开栏的公开力度,学校的相关信息均在栏内公布,保障了干部职工的知情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校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校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校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2017年,我校将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积极稳妥、有的放矢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