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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民医院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13 00:00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按照《舒城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舒城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院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总结。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7年度共在舒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110条。与此同时,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网页进行维护管理,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需公开信息,及时上网公开。此外,还根据需要,结合实际,通过广播、电视、院内公示栏、舒城县人民医院网站、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近百条。

()公开形式。

深刻领会《条例》精神以及《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在日常工作中,与院务公开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122号)及卫生部《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第75号令)的的精神,全面推进我院院务公开工作,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医院职工民主监督,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民主管理水平,结合我院实际,特修订《舒城县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舒城县人民医院院务公开考核办法》,并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1)在门诊、病房以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宣传橱窗、电子大屏幕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等;
    
2)编印、发放就医手册、宣传资料;
 
    3)设立领导接待日制度、设立院务公开投诉信箱、公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4)为住院病人提供住院费用每日清单、提供费用查询服务,病人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 
    5)设立专门的院务公开栏; 
    6)健全职代会制度; 
    7)利用政府网站、医院网站和院内局域网开展公开工作,院内有院务公开的专栏; 
    8)建立和利用其它的公开载体。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没有单位或个人向我单位提出申请信息公开事项,因此不存在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情况以及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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