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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6-12-28 00:00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按照县委、县政府、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导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部署,规范有序地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五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1611日至1231日期间的我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公室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花桥路与鼓楼北街交叉口,邮编:231300;电话:0564-8677044)。

一、概述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政府信息,我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深入开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

鉴于人事变动,确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充实了政务公开办的人员力量。研究制订了《舒城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制度、舆情回应制度、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发布协调制度、统计制度、年度报告制度、评议考核制度、投诉举报办理制度、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等进行了完善,对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与形式、时限,领导、监督与保障,责任追究等进行祥细的规实,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提高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可操作性。

(二)加强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根据县政府和县政务中心的要求,为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着力采取五项措施加强窗口建设,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流程,强化主动服务意识,营造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审批服务环境。再压缩审批时限,将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办结。2016年办理行政许可168件,无一例举报投诉。

(三)依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公正、公开、公平

通过公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和流程、卫生计生执法职权目录、卫生计生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梳理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信息内容,强化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人员公正执法、阳光执法的自觉性,强化全社会对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监督,提高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舒城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网站”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舒城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网站”运行以来,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相继开通了机构设置、法律法规、党群工作、政务公开、文件通知、宣传培训、下载服务、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卫生监督协管、应急工作、办事指南等版块,通过网站进一步公开、公示各项办事服务依据、流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示各项卫生行政许可结果,提高卫生行政审批服务和卫生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公正,推进阳光执法,促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良好形象。

三、2016年信息公开情况

分别在省卫生监督所网站发布信息8条、在市卫生监督局网站发布信息32条、在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7条,在安徽卫生监督通讯报道8条,。编发《舒城卫生监督执法信息》12期38篇。举办管理相对人法规知识培训班2期,接受培训200多人次,“3.15”、“食品安全周”开展街头普法宣传,散发宣传材料7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近300人次。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全年无一起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举报和投诉。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的完善。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等问题。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将继续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执行力;

二是进一步完成部门权力运行平台的基础录入和运行工作;

是进一步加强“舒城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网站”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硬件设施投入。

舒城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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