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一、概述
2018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向全社会公开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公告公示等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性和制度化的良性发展轨道,有效的促进了机关效能、党风廉政、依法行政的建设。
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展上,依托互联网、行政审批中心服务窗口、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规划展览馆、建设项目现场公示牌、微信公众号及政务微博等,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发布与政务公开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将主动公开与群众咨询公开相结合,着力提高行政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服务社会各界;在制度建设上,继续完善各种制度规章,依法、按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了领导体系。根据机构改革后班子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了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确保组织健全;配齐信息公开所需的办公设备,规范整理信息公开各类文件资料,安排三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在建立“事前、事中、事后”政务公开制度体系的基础上,继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对包括《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则》、《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等在内的政务公开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拟定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关于发布审核、保密管理、社会评议、考核评比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三)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厅和威海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从“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全面落实‘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和平台建设”和“加强组织保障”5个方面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每项工作均明确牵头及配合科室(单位),确保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主动公开我局承担的批准服务信息(在局政务网站设立“办事指南”专栏,对重大建设项目预审、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审核等用地服务明确了办理依据、提交要件、办理时限等要素)、批准结果信息(涉及我局的主要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公开。
(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在我局政务网站设立“公共资源配置信息”专栏,及时公开每年经营性、工业用地出让计划,按计划及时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土地成交公示等信息,确保土地出让工作全程公开进行。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充分发挥政务网站、微信微博等重要载体的作用,开设政策解读专栏,统筹运用撰稿解读、有问有答、在线访谈、行风热线、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准确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国土热点、难点问题。全年,我局共制定规范性文件5条,均进行了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2018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均未收取复印、邮寄等信息公开成本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成立了保密审查领导小组,规范审查程序,严格遵循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逐级负责、层层把关。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可公开内容之后,再由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公开,形成了及时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七、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精简事业单位栏目设置相关要求,我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取消在县政府政务信息门户网站上的设置栏目,事业单位所涉及的土地出让公告及出让结果、不动产登记信息、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等各类信息均在我局政务网站进行及时公开,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市国土资源局、县政府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形式离社会各界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深入、更细致、更全面地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履行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的职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