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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00:00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19年度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文化广场会展中心4楼;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862784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全面系统梳理了现有的政务公开信息,将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领导简介等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纳入公开范围。及时进行信息公开,经保密审核程序后,我局能够按照时限及时进行信息公开。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964条;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保障了群众的知晓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相关事项,并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有效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积极回应群众通过“市长热线”“部门邮箱”等信息咨询平台上反映的文化民生事项,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地引导社会舆论。2019年,我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1条,并及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改革后,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落实等工作。明确了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及各个工作岗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形成完善的责任体系,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上级要求对单位公开目录进行了完善调整,充实了相关内容,切实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务服务和回应关切水平。同时,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的平台建设工作,按照工作实际需要,整合现有的网络资源,使政务公开的载体更加完善。

(五)监督保障。2019年度,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十二项制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实时公布相关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程序规范、类别清晰。按照国家、省、市、县确定的2019年政务公开任务,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对应该公开的信息予以分类公开,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目录、层次符合要求。严格落实社会评议制度,把社会各界的评议作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的一项主要措施,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实效。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我局按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通过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等相关文件,深刻领会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推行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提升自觉执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的责任感,探索新形势下政务公开的新方式、新举措,为政务公开工作打下思想基础。同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学习相关业务技能,并安排局办公室信息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2019年组织2人参加了上级的培训会议3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

数量

本年新公开

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增3

3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0

0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2

增27

3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

173.36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还是比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率、及时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一是注重将信息及时公开、更新,深化公开内容。注重文体赛事活动信息的更新,真正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抓好面向群众的办事公开、面向公众的决策公开,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覆盖面,把推进透明运行作为深化信息公开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逐步深入;二是进一步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真正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切实做好新《条例》宣传解读工作,我局采取多种创新方式进行宣传,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利用局政务公开网站、县图书馆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及时推送新《条例》原文、新旧条例对比分析表等。拓展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声势。同时,结合我局职能优势,在县图书馆增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办事效率,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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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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