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科办〔2020〕01号
舒城县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
宣传工作报送和奖励办法的通知
局各股室所: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外宣传工作,充分展示舒城科技工作发展取得的新成效,为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宣传舒城科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报送要求
(一)上报的政务信息必须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科技系统各方面的工作情况、经验典型,主题突出,文字简练,时效性强,不得抄袭和弄虚作假。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报送政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把关,报送的政务信息、新闻稿件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送。
(三)常规信息字数一般控制在500字以内,原则上要提供1-2张新闻图片,且必须是未处理的照片原件;长篇信息(专报、调研等)控制在3000字以内。
二、信息奖励办法
(一)在县级网络媒体、市科技局网站发表政务信息每篇奖励30元,在市级网络媒体、省科技局网站发表政务信息每篇奖励50元,在省级网络媒体、科技部网站发表政务信息每篇奖励100元,在中央级网络媒体发表政务信息每篇奖励200元。
(二)在市级报刊媒体《皖西日报》发表的,每篇奖励200元。
(三)在省级综合性报刊、国家行业报刊上每发表一篇千字以内的文字稿件每篇奖励300元,千字以上的,每千字增加100元。
(四)在国家级综合性报刊每发表一篇千字以内的文章,每篇奖励500元,千字以上的,每千字增加500元。
(五)同篇稿件被多家信息、新闻单位采用,按最高奖励为准,不重复计奖。
(六)对在各级网站报刊媒体稿件中采用的图片,按对应发表的信息或稿件奖励额一半兑现。
三、奖励程序
1.凡被采用的稿件,机关内由作者填写刊载媒体、标题、链接(无链接的必须提供刊物原件)及时到局办公室登记,局办公室每年底汇总、核实,报批,兑现奖金。
2.在有关内部刊物、学术报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要求公开的信息不在本办法范围内。
3.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邮箱:617235716@qq.com),自2020年4月1日起执行。
四、信息报送量化标准
各单位每季度报送的信息数量,具体量化指标(见表一),局办公室每半年及时通报信息完成情况。
序号 |
单位 |
信息数量 |
备注 |
1 |
各股室 |
8 |
含1个亮点信息 |
2 |
情报所 |
8 |
含1个亮点信息 |
(表一)
2020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