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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十一”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28 16:16 信息来源:舒城县旅游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21年9月27日,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十一”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十一”假日期间旅游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背景和意义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基本稳定,国内旅游市场加快复苏,国庆期间,我县将迎来今年的又一个旅游高峰期,为确保实现舒城县“安全、平稳、有序”的旅游工作目标,特制定《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十一”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起草依据

依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文旅部门的相关要求。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主要分三个阶段组织修订工作:一是准备工作阶段。2021年9月23日,县旅游中心明确了《通知》制定思路和主要内容,开展资料收集与整理。二是制定初稿、征求意见阶段。2021年9月25日,征求单位各人员意见,对于提出的修改意见,作了充分吸收,进行了沟通,取得一致意见。于2021年9月27日,上报舒城县人民政府办,第三阶段形成最终定稿。

四、工作目标

“十一”假日期间,确保我县实现“安全、平稳、有序”的旅游工作目标。

五、主要内容

(一)提高认识

《通知》指出当前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要清醒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要统筹推进假日旅游出行和疫情防控工作,既要保障人民群众旅游出行安全有序便利、又要做到疫情防控科学精准适度。要制定细化好假日工作方案同时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二)主要措施

一是坚持防疫防控为先,简化优化预约流程,重点场所要做好应急预案制定、分类管控、防疫措施落实等。二是突出预防,全力以赴,保障假日旅游安全有序。逐步建立和完善旅游预警监测评估体系,深化隐患排查,切实加强景区秩序整治和建筑工地安全保护。三是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深入开展“旅游诚信”活动。县旅游、市场监管、公安、卫健、应急、宗教等部门和单位,要对旅游市场进行联合检查,为“十一”旅游市场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组织保障

《通知》要求县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十一”假日旅游各项旅游接待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相关单位和乡镇要确保负责人带班值班,维护旅游秩序,保障旅游安全。假日期间,县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手机要24小时保持通畅。

六、创新举措

《通知》要求各假日旅游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要根据旅游市场的发展形势,加强假日旅游长效安全机制的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机制,增强公共服务意识,强化效能建设。

七、保障措施

舒城县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将对假日期间各单位职责履行情况组织认真督查,对不履行职责和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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