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7日,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舒城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舒政办〔2018〕21号)(以下简称《预案》),现将《预案》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近年来,国内外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形势严峻,加之我县畜禽养殖量大,畜牧业是广大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为防范我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显得十分重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未备。
二、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县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畜牧业和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六安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舒城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
三、主要内容
预案由总则、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监测和预警及报告、应急响应和终止、恢复与重建、应急处置的保障、监督管理、附则、附件九部分内容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则
总则部分明确了编制目的、依据以及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群防群控、依法处置的原则。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应急指挥体系包括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等内容,明确了舒城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重大决策,县政府11个组成部门和县宣传、纪检监察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监测和预警及报告
包括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分级和报告三个方面内容。按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进行风险评估,作出相应级别的预警。规定了疫情报告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报告形式、报告时限与程序、报告内容。
(四)应急响应和终止
应急响应和终止包括应急响应原则、应急响应、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四个方面内容。其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分为Ⅳ级 (一般)、Ⅲ级 (较大)、Ⅱ级 (重大)和Ⅰ级 (特别重大)四个级别。分级说明了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动物疫情的具体响应程序和响应措施。
(五)恢复与重建
恢复与重建包括后期评估、灾害补偿、恢复生产三个方面内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县农委组织有关部门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情况进行评估,按照有关规定解除相关限制性措施,组织生产恢复,对为扑灭或防止重大动物疫病传播而损失的畜禽或财产的单位和个人按程序进行补偿。
(六)应急处置的保障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应积极协调农业农村、卫生健康、财政、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做好应急处置保障工作。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保障、物资和经费保障等内容。
(七)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包括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技术培训与演练,广泛宣传动物防疫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同时明确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工作中对失职、渎职的予以追责,对表现突出、作出贡献的予以奖励。
(八)附则
附则明确县农委负责本预案的解释,指出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原则上每3年修订1次,预案从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九)附件
本预案为了让各成员单位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工作一目了然,便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了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刘昌勤
政策咨询电话:0564-862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