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1-04 00:00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问题的意见》(六政办秘[2008]92号)要求,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完成本报告。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电话:0564--8621738。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本年度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公开目录包含了公告公示、工作动态、人事任免、规范性文件等。在对内公开的内容上,重点公开城乡规划、县城建设、住房保障、征迁安置、房地产管理、建工建材业发展、美好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燃气供水等。公众可在舒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gk.shucheng.gov.cn/)查阅并全文检索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情况

本年度共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5条,并作了回复。对不予公开的信息均实行了登记备案制度。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情况以及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的费用。

五、其他事项

2014年,我局编发单位特色期刊《舒城建设》共24期,通过各种媒介公开发布信息560余条。被市政府网站采用17条,市委网站采用10条,县政府网站采用321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采用204条,其它县级媒体采用500余条。网上共受理各类信件100件,其中市县政府网70件、中安在线网8件,均予以认真回复。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尚显单一,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三是系统内公开信息有待进一步整合。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央、省、市、县要求,继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推进力度,对存在的不足问题加以改进。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三是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在范围上将群众关心的房屋征收、规划、保障性住房纳入重点公开范围。四是在公开政务信息的“及时性”上下功夫,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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