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开发区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2-17 00:00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市、县要求,对照《舒城县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步骤,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

2014年,开发区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努力建设阳光政府,进一步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做到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巩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2014年,全区在开发区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40条。

 一、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党工委成立了开发区党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设立了专门办公室。明确了办事机构和保障机制,重新完善了党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形成了长效机制。为“规范、明了、方便、实用”,切实使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同时,进一步升级了机关办公网络、手机短信等平台,做到网络适时公开,重大事项第一时间公开。严格依照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尽快、及时公开,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随时公开以及预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
  二、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注重实效。2014年,我区全面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建设,有力地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具体中,结合开发区实际,突出区位,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同时不拘形式,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上,按照县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2014年,在民生工程项目及其进展情况,实行了每一环节公开。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预决算情况定期公开和适时公开。此外,计划生育、社保低保、各种困难补助、大病救助等都做到了按时公开和定期公开。
   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严格按照先集中汇总、初步审核、保密审查、最后公布的原则,每一条政务信息都通过严密的审核,做到应公开全公开。对重要的政务活动,一律要求民主议事在前,决策公布在后,广泛征求并统一意见后进行公布。对涉及到各类财务收支的,一律审计理财在前,核实公布在后。加强村、社区做好村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提高全区村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成果。
    
三、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2014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按照 “四个结合”开展,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三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四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促进了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了政府机关的权力运行,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工作顺利开展,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了机关效能建设,改进了干部作风,密切了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形式及内容
    1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依托舒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平台以及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实行全方位网上公开。通过《开发区情况》、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电子大屏幕、广播等形式,多渠道公开。
    2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内容涉及到区情、领导机构、规范性文件、财务情况、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计划规划以及中心业务等各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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