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资讯 > 公示公告

关于启用舒城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1 08:57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机制,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同时,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批批覆盖,件件检测”的要求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启用舒城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舒城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监管仓)即日启用,凡从安徽省外首次进入我县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规在冷链食品到达24小时前,如实向舒城县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

二、凡从安徽省外首次进入我县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运抵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由监管仓开据出库证明后,方可提货使用或流入市场。为保证监管仓高效有序运行,货主应提前24小时预约,预约电话:0564-8623224(暂)。

三、进入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的运输装卸存储、核酸检测、预防性全面消毒、委托赋码以及逾期提货等产生的费用,由进口商或货主承担。

四、采样核酸检测呈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其对应的批次及相应包装按照《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处置指南》要求进行应急处理。

五、进口商或货主不执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注:

一、舒城县公共集中监管仓地址:舒城县城关镇经济开发区纬二路东首;

二、企业集中监管仓(企业自用):1、快乐蜂食品有限公司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仓;2、必斐艾食品有限公司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仓;3、安徽悦道食品有限公司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仓;4、安徽夏星食品有限公司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仓;5、安徽五味腊坊食品有限公司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仓。

舒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冷链食品监管组

2021年4月20日

移动门户
微信
微博
OA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