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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火灾风险预警提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02 16:05信息来源:舒城县消防大队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预警时间】

2021年8月2日。

【预警分析】

高温季节历来是火灾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加之强降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交织出现,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导致用火、用电和用气等不规范行为也随之增多,家庭居住场所火灾风险等级提升。自7月份以来,我县居民家庭、工贸企业火灾多发频发,为进一步做好夏季高温季节火灾防范工作,现就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预警场所】

夏季火灾风险较高场所有:居民住户家庭、临街门店、商铺等居民类住房,易造成“小火亡人”火灾;大型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仓储物流场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企业和个体作坊,易造成有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的火灾事故。

【预防重点】

1.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值班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保持“生命通道”畅通。严禁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及时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正常使用。

3. 建设工地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火、动焊前,要清理作业点及周围易燃、可燃物,配备灭火器具,明确现场看护人,做到现场动火不离人;电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持证上岗;加强火源管理,按照规章操作电气设备,注意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需动火作业时,要逐级审批,做好监护和防范。营业性场所禁止在营业期间动火动焊。

4.加强员工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加强消防业务培训,提高员工自防自救能力。

5.仓储、物流企业要对物品分类存放,货物堆放要保持“五距”,配电箱内及下面严禁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要做好标识,分类储存,专人管理,杜绝火源。

6.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企业要严格履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违规用火,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加强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范重大风险。

7.餐饮服务企业要定期清理油烟管道,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器材,工作人员要掌握必要的厨房火灾应对措施。要加强对燃气管线、用具的检查维修;发现燃气泄漏,应迅速关闭阀门,敞开门窗通风。

8.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要经常组织开展防火巡查,确保楼道和居民疏散通道不堆放杂物,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消防车通道畅通。

9.夏季居民家庭用电量增大,不要乱拉乱接电源,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维修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使用蚊香时,要放在金属支架上,并将支架置于不燃烧的器皿内,不要靠近蚊帐、被单、衣服等可燃物,与家具、床铺保持一定的距离。

10.购买电动自行车请认准产品合格标志,不得擅自改装,不要在室内、楼道里停放和充电。

11.汽车内严禁放置打火机、香水、罐装喷剂等易燃易爆物品,要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防止油品渗漏、线路老化和接触不良,车载灭火器要定期检查,确保有效好用。

12. 临街门店严禁违规设置夹层或者阁楼,严禁夹层住人、生火做饭和违规用电;严禁商铺内为电瓶车充电,严禁店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商铺经营结束以后,应及时清理店内火源,做到人走电断。

13.进入人员密集场所,请留意安全出口、灭火器材位置,熟悉疏散逃生路线,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遇有火灾发生时,要保持镇定,可将毛巾、衣服等浸湿捂住口鼻,选择就近安全出口有序撤离,勿乘坐电梯。

14.居民应当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和器具,严禁私自拆除、改装、迁移,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器具损坏、泄漏时,应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及时报修。

 

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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