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城乡规划公众参与机制初显成效

发布日期:2017-09-29 10:16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乡建设的发展,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公众对生活环境和质量追求越来越重视,对城乡规划的参与意识也不断增强。城乡规划作为保障城乡公共安全与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老百姓有知情权,更有建议权,总结规划局成立以来我县城乡规划公众参与机制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渠道更畅通。一是严格执行规划公开化法定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大力推行阳光规划,落实规划的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制度,依法应公开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批前公示、公告和批后公布内容可在县政府网站、项目现场、规划信息公开栏等处进行查阅;二是载体更先进、形式更多样。县规划展览馆的开馆无疑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一个全面了解规划的平台,同时,定期开展的规划进社区、规划专栏节目以及网络规划咨询答疑等形式,使得公众了解规划的方式更加便捷、高效。多元化的公众参与渠道,不仅维护了公众利益、满足公众了解规划知识的需求,更成为规划工作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的重要手段。

影响力更广。随着城乡规划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其产生的影响力也愈来愈大,一方面,公众主观能动性明显增强。以前,对于规划信息,公众的认知仅仅局限于别人的介绍或者宣传,而随着对高生活品质的追求,公众会主动去了解和接触规划,自觉“充电”学习规划知识,并能在一些维权案例中充分运用;另一方面,公众关注规划信息的面更广。很长一段时间,公众对于规划信息的认知了解都是停留在“我只关心和我有关的”,对于不涉及自身的一些规划信息常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处之,信息面狭窄。而随着城乡建设发展、沟通渠道畅通、参与机制不断完善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对城乡建设问题进行思考并及时通过各种平台表达自己的诉求、想法和建议,大到一些设施的布局探讨,小至建筑形式的选样。城乡建设的动态性决定了其发展的复杂性,在城乡建设的过程中,公众参与为政府城乡规划决策提供了更广、更接地气的建议,客观地接受公众对于城乡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城乡规划更加协调、健康、有序发展。

城乡规划工作离不开公众参与,虽然我县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初显成效,但应该认识到公众参与机制向更深度、更广度方面的完善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公众意见的收集、分析与反馈机制,使规划设计更加合理、规划工作更加接地气,通过保障群众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公众关心和支持城乡规划建设的积极性,更好地提升我县的城乡建设品质。(汪燕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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