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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民政局“十四五”民政规划 (征求意见稿)

    征集单位:舒城县民政局征集时间:[ 2022-04-29 00:00 ] 至 [ 2022-05-29 00:00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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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民政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舒城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据《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六安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舒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民政局牵头编制了《舒城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为坚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舒城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中来,现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

     一、征集时间

     从2022429日起至2022529日。

     二、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欢迎内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组织以及关心舒城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

     三、征集内容

     对于《舒城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的建言献策可重点围绕民政事业发展环境、目标要求、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改革举措落实、健全规划实施机制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征集方式

     参与者可以通过线上留言、电子邮件、信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提出建议。

    (一)登录舒城县人民政府网“全县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留言https://www.shucheng.gov.cn/hdjl/yjzjk/index.html)。

     (二)电子邮箱:scmzj238@hotmail.com

     (三)邮寄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经济开发区高峰路舒城县民政局,邮编:231300

     (四)电话:0564-8621238

     电子邮件、信件请注明《舒城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建言献策+关键词字样为了方便和您联系,来稿可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建言内容我们将严格保密。

    附件:1.舒城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舒城县民政局

    2022426日 

     

    1.舒城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舒城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舒城县民政局

                                                          20224月20日

     


    目录

    一、发展现状

    (一)“十三五”发展成就

    1.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与水平明显增强

    2.养老服务体系与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3.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深入推进

    4.社会组织管理不断规范创新

    5.民政专项社会工作不断深入

    6.社会事务及儿童福利全面有效推进

    (二)存在不足

    1.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有待进一步提升

    3.各类民政专项工作有待进一步增强

    4.民政专业人才队伍有待进一上壮大

    二、发展环境

    (一)有利形势

    (二)面临挑战

    三、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原则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2.具体目标

    四、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1.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2.健全社会救助体制机制

    3.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效能

    (二)积极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1.优化升级基本养老服务网络

    2.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3.加强养老服务的管理与支持

    (三)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1.引领提升城乡社区治理

    2.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

    3.推进全市地名与行政区划优化

    (四)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管

    2.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3.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五)加快推进民政社会工作

    1.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2.促进福利彩票健康安全发展

    3.推进民政社会工作发展

    4.加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六)提升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水平

    1.全面提高婚姻服务质量

    2.全面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3.提高流乞人员和残疾人服务质量

    4.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推进民政能力建设

    (二)资金保障,健全资金投入机制

    (三)人才保障,壮大基层民政队伍

    (四)科技保障,提升智能服务水平


     

    舒城县民政局“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舒城县抢抓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布局机遇,主动融入合肥都市圈,将全面推进舒城县快速高质量发展。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推进舒城县民政事业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全力推动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舒城县高质量发展和绿色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兜底性基础保障与支撑。根据舒城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一)“十三五”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舒城县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的有力指导帮助下,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基层民主活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着力破解民政事业发展难题,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保底作用、基础作用、支持作用和支撑作用,有效肩负起了“托底线、促发展”双重使命,民政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1.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与水平明显增强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舒城县民政局制定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因病支出型贫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多个社会救助办法或方案等制度文件,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特困供养制度,还成立社保兜底扶贫工程办公室,建立了多个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强化临时救助,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社会救助的制度措施,有效确保了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加强了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十三五”期间,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不断提高。全市城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从2016年的470元/人/月、225元/人/月提高到2020年的630元/人/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从2016年的分散供养241.7元/人/月、集中供养350元/人/月提高到2020年的819元/人/月。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不断加强,我县被列入全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县。

    2.养老服务体系与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快。2020年底,共设有养老机构总数35所,其中公建公办23所、公建民办4所、民建民营8所、非营利33所、营利2所、总供餐人数达到1350人;全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总人数916人,其中集中供养失能半失能人数471人,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实际完成50%;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建有总床位数6060张,公建公营床位数3521张,面向社会开放床位数2539张,其中护理型床位数2366占总床位数39%,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58%,特困集中供养总人数1244人,农村敬老院床位利用率占33%,千名老人床位数达到30张;29所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完成法人登记,转型升级为23所区域型养老服务中心,特困供养机构法人登记率100%;县乡两级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同步在乡镇辖区内建成62所村级养老服务站,建成2所城市社区康养中心,100%完成“十三五”目标要求。养老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蓬勃发展,结合民生工程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通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将原来直接补资金转为向老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做到全流程信息化运营管理,合理确定补贴标准、设置服务项目,保证服务能够覆盖整个中心城区,高效快捷,便于考核管理;社区养老有效推进,依托现有社区用房进行改造,高起点建设社区康养中心,做到面积在600㎡以上,设置15-30张床位,兼顾长期住养、短期托养和日间照料,并以康养中心为支点,打造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形成综合服务网络;机构养老实现跨域式发展,杏林老年公寓、厚德养老护理院等一批医养结合型中高端养老项目相继建成、开工,我县养老服务业正在由低层次、小而散向中高端、综合型聚集发展,规模效应、区位环境优势逐渐显现。养老服务水平全面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不平不断提升,截至2020年底,我县发放高龄津贴28543人次,资金633.37万元,政府为低收入老人购买服务项目运行良好,累计完成服务订单29246份、订单金额达164.87万元。

    3.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深入推进

    社区建设成效显著。持续推进城市和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全县城市和农村社区服务站覆盖率分别达100%、94%,城市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分别达100%、30%。严把社区用房制度,大力推进社区办公用房标准化建设,共解决中心城区社区用房1.5万平方米,解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9638平方米,全面补齐老旧小区配套设施“短板”,新建小区以公共设施为先导,配套建设社区养老、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全县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达96%。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规划整合优化社区用房,开展“十个一”标准化示范社区创建。优化社区管理职能,开展和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功能试点建设。通过依法有序换届选举,确立社区权威,推进社区自治。强化队伍建设,选好社区“当家人”,全面推行社区居委会依法依规直接选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开展对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强化对社区工作者的综合考核,建立社区工作者收入增长机制。持续深入挖掘先进典型事迹,开展系列宣传表彰活动。基层群众自治不断深化。顺利完成全县425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一肩挑”比例占100%。高位推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现全覆盖。全县425个村(社区)均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村规民约风尚引领作用凸显。区划地名管理不断加强。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对全县乡镇、行政村共更换增设地名标志409块,实现了全县乡镇村地名标志的全覆盖。充分挖掘全县人文历史资源,编制出台《舒城县地名普查成果集》等书目。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城关镇三拐塘城市社区居委会,新成立南溪、龙祥城市社区居委会,将孔集、马河口街道社区居委会调整为城市社区居委会。撤销汤池镇沙埂街道居委员会、柏林乡秦桥街道居委会。加强平安边界创建,深入推进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及界桩更换工作,切实维护了边界稳定。

    4.社会组织管理不断规范创新

    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的规划与创新。积极推进直接登记、政社分开,实行一业多会,取消社会团体筹备审批、会费标准备案管理、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的审批。完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体系,建立社会组织“黑名单”制度,将30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40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推进“互联网+社会组织”建设,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社会组织全程网办率达100%,平均申请材料数减少到1.43件,平均时限压缩至1.22天。全县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共754家,其中社团553家、民非201家,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433个,无基金会。加强社会组织党建。成立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2015年以来,已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43家。推动政社互动合作。不断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通过降低准入门槛、减少注册资金等方式优化简化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程序。加强社会组织的管理与改革。依法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社会组织年检合格率由2015年的70%提升到2020年的81%。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责令100家不规范社会组织限期整改,对长期不开展活动的29家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指导和监督15家社会组织完成换届改选工作。全面完成全县社会组织统一代码制度改革任务。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

    5.民政专项社会工作不断深入

    民政专项社会工作不断深入推进。成立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事务股,积极组织实施各项社会工作,不断加强同乡镇、社区、机构的沟通,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积极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联系,极力推进社会工作的科学化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素质不断提升。鼓励引导社会各类人员参加在职学习培训、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舒城已取得职业水平资格证的43人,占总人口的0.043‰。市民政局和县民政局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初级、中级、高级通过人员共计给予补助1000元、1200元、1500元,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工作者的积极性。加大社会工作机构培育扶持力度,到2020年底已有2家专业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工作取得成效。全县实名注册志愿者201363 人,注册率占常住人口数的20%。志愿者团体注册总数761个,共计发布项目1204个,累计服务时长315万小时。福利彩票市场销售管理规范化,福彩文化不断融入百姓生活。2020年因疫情及国家彩票销售政策影响,福利彩票销售量也在全市领先。

    6.社会事务及儿童福利全面有效推进

    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规范办事流程,并与公安、法院、司法、档案局、卫健委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婚姻登记信息的真实化,部署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专项行动,有效提升婚登服务水平和能力,“十三五”期间,舒城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快速推进,各乡镇公益性公墓一期工程全部完工,城乡公益性公墓县区全覆盖工作通过市级验收;殡仪馆火化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殡葬设施设备不断完善;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扎实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逐步形成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的殡葬服务格局,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广泛宣传文明祭扫措施,大力倡导移风易俗、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节地生态安葬比例逐年提升,网上祭扫、代理祭扫等新型祭扫方式快速发展。儿童福利不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断提高,散居孤儿从2017年的900元/人/月提高至115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提高至1600元/人/月。截至2020年年底,孤儿基本保障497人,累计发放保障资金625.39万元。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对成年在读孤儿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能力不断提升,各级政府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建立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分类施策,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重点时段排查、信息采集共享机制。聘请乡镇儿童保护督导员22名,村(居)儿童保护专干424名,实现了儿童保护工作队伍在乡镇、村(居)的全覆盖。

    (二)存在不足

    “十三五”期间,全县民政部门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社会工作中取得了满意的成绩。但在新时期,我县民政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或困难。主要表现为:

    1.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社会救助管理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救助工作水平有待提升。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有待完善,户籍困难家庭经济财产状况的认定主要依托入户核查、纸质材料审核等途径开展,在灵活就业繁荣、交易方式多样的现实状况下,难以全面核查申请人经济财产状况。

    2.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有待进一步提升

    养老服务面临的形势会更加严峻,传统的养老服务供给无法全面适应新的养老需求。全县养老服务整体发展仍处于初步阶段,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信息化养老服务覆盖面不广、相关扶持优惠政策和落实机制匮乏、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积极性不高、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薄弱等矛盾问题依旧不同程度的存在,家庭式养老观念难以转变,部分老年人不愿去机构养老。婚姻、殡葬、残疾人等其他民政公共服务基础相对薄弱,整体水平不高,儿童关爱保护与孤儿保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3.各类民政专项工作有待进一步增强

    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认识站位还需深化提高;各部门多方参与社区治理的合力不强,还需克服各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现象,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仍需健全完善。社会组织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全县社会组织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社会组织党建质量有待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不强,与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慈善与福利彩票事业有待进一步壮大。

    4.民政专业人才队伍有待进一步壮大

    受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因素影响,乡镇、村(社区)民政工作力量不足。人员的政策水平、敬业精神和工作能力亟待提升,信息化建设滞后等,这些都很难与新时期下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标准相适应。养老专业照护服务人才严重缺乏,养老护理员工作压力大、流动性大,社会化运营的养老机构普遍存在薪酬低难招人、薪酬高成本高,养老护理岗位缺乏足够吸引力的现象。特别是内设医务室和护理站的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多数由附近医疗卫生机构医生兼职,难以发挥医疗照护效果。部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缺乏专业理念、知识和技能,手段和方法相对落后,面临着储备量不足,专业队伍的稳定性不强,社会工作的职业待遇相对较低,社工流失率较大等问题。

    二、发展环境

    “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舒城县加快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全面对接合肥都市圈与合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时期,在这一新发展阶段,舒城县民政事业既迎来新的机遇,也面临新的挑战,面对新的形势,必须抢抓机遇和应对挑战,把握民政发展规律、破解民政发展难题,积极作为,奋力开创舒城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一)有利形势

    ——治理达到新水平。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推动地方民政事业快速发展。民政事业是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国家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的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将不断激发社会活力,释放发展潜能,促进民政事业在政策创制、手段提升、能力保障等方面的创新发展,社会资源也会更多地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养老康复、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慈善、志愿服务等领域集聚,为全省民政事业实现跨越发展拓展广阔的发展空间。

    ——事业进入新阶段。长三角民政事业的一体化发展推进舒城民政事业加速提升。长三角四省市将聚焦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社会服务等领域,探索民政若干领域长三角统一法规或标准,再以“资源共享、机制融通”为重点,加大各领域工作平台整合的力度;以“标准统一、数据互通”为重点,推动长三角民政信息系统联通,实现后台联动,以及通过“资质互认、补贴对接、品牌推广、人才流动、统一培训”等方式,促进长三角区域内民政事业的人力资源共享,从而最终实现舒城民政事业的加速提升。

    ——经济跃上新台阶。舒城县与合肥经济圈联动下的快速发展确保舒城县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十四五”时期,舒城县将紧紧围绕合肥都市圈,大力发展合舒经济走廊,全面推进合舒同城化发展,从而使得舒城县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政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更加坚实,政府公共财政对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的投入力度将持续加大、结构更为优化,为舒城县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发展提出新要求。人口老龄化进程促动舒城县民政事业新发展。“十四五”时期,舒城县人口老龄化进程将再次提速。按照中央对民政策工作的“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老龄化问题,并赋予事关全局和人民福祉的重大意义,与之相关的老有所养、幼有所育、弱有所扶等工作的战略位势进一步提高,养老、托育、康复等事业和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技术形成新支撑。新技术的创新与应用赋能舒城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随着5G技术的应用与普及,移动互联网进一步发展,智慧生活的需求将进一步带动民政事业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创新、应用与升级,全面赋能民政事业各领域各环节提质增效,为进一步转变民政工作方式方法、推动民政改革创新、拓宽社会服务范围、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以及解决基层人力不足等问题,从而使得新技术为民政事业发展在平台上高质量发展形成了技术支撑。

    (二)面临挑战

    ——人民美好生活需求对民政提出了新要求“十四五”将是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提高期,从而对民政的保障功能与公共服务功能提出了更多新要求,如何完善民生保障与公共服务,需要民政提供出更多、更广、更精准有效的民政保障与服务,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更直接、更持续的提升,从而对民政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乡村振兴对民政事业提出了更多新需求。随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逐渐深入,对农村社会兜底、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社会事务、儿童及残疾人保障等民政工作的需求也不断提高,需要民政同步做好创新乡村治理体制机制、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等,这些都对当前民政事业发展提出新挑战。

    ——人口老龄化深度发展对民政事业发展带来新困难。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老年人口尤其是高龄人口、失能或部分失能人口快速增加,各级地方政府的养老负担会日趋加重,在当前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与新冠肺炎疫情、结构性矛盾与新旧动能转换等多重因素作用下,地方经济发展困难重重,地方的财政收入增长会放缓,民政支出的刚性需求与各级财政收支的矛盾会更加突出。另外,异常严峻的老龄化形势下,还亟需优化养老事业与产业的布局结构,弥补健康养老供需的缺口,从而对公共服务供给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更高要求,民政基本社会服务任务将越发艰巨。

    ——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对民政事业发展带来新任务。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社会结构日趋多样、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利益诉求日趋多样,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环境更加复杂多变,加之民政工作任务繁重,基层民政力量相对薄弱。民政部门必须面对的新任务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城乡社区,促进城乡社区治理协调发展。

     

    三、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集中抓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做好民政的基础性与兜底性保障,不断推进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县人民,奋力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新阶段现代化幸福舒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发展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政事业发展和改革全过程。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任务,落实民政担当,在服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加快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发展民政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和农村等重点地区,不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推进社会治理的人民参与,增加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民政事业更好为基层人民服务,让六安人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守好底线。坚持政府为主导民政事业发展,积极推进社会的多方参与,补齐短板,守好底线。通过规划引领、政策创制、资金投入、强化监管等方式,切实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责,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支持各类主体平等参与提供社会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促进通力协作,形成整体合力,补齐短板,守好底线。

    ——坚持改革创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制约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等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民政工作模式、发展路径的深刻变革和转型升级,推进民政工作决策科学化,以及民政领域公共资源配置合理化,增强政策实施的精准性、有效性,全面提升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水平与质量。

    ——坚持统筹协调。加强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和合肥都市圈发展。加大城乡统筹协调,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加强跨业务、全系统、多部门协作,推进民政事业各领域各环节协同进步、均衡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注重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促进全县民政事业全面、协调、稳健发展。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按照《舒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舒城县民政事业发展目标是:民政事业基本实现现代化,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民生保障水平赶超全省平均水平,基层社会治理实现精准高效,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显著缩小,在推进全县人民共同富裕中发挥坚实基础性兜底保障作用,全面服务于舒城县经济社会全面高质量发展。

    未来五年,舒城县民政事业发展的目标为:到“十四五”末,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适应,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高效,基本形成制度更加成熟、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进、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形成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相适应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民政工作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初步构建起各个部门和各项工作之间有机联系、分工明确、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现代化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得到提高。

    2.具体目标

    ——社会救助能力稳步提高。到“十四五”末,基本民生保障功能全面发挥,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救助事业服务管理实现便民惠民、兜底保障功能全面发挥、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城乡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救助,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更加密实牢靠,基本形成社会救助新格局救助供给能力稳步提高。各项社会救助标准整体不断提高,各项标准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由解民忧向增加获得感和幸福感转化。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到“十四五”末,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基本建立,养老服务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养老服务更加均衡,养老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全面提质增效,养老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智慧养老服务深化拓展,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基本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到“十四五”末,基本建立基层党组织统一领导、群众广泛参与、多方全面协同的基层多元主体共同治理体系,实现基层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基层服务内容更加丰富,科技应用更加智能,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局面,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普遍增强。行政区划设置进一步优化,标准化地名建设、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深入推进。

    ——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到“十四五”末,在省厅全面指导下,建立起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党建有效引领社会组织发展,社会组织发展活力有效激发,社会组织作用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有效净化,社会组织更加健康有序发展。

    ——民政社会工作深入推进。慈善事业全面有序健康发展,社会化慈善募捐机制不断健全,慈善组织社会公信力显著提高,慈善事业在民生保障、救灾抢险、疫情防控中作用日益凸显。福利彩票事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福利彩票监管代销管理有序。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步伐加快,志愿者服务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和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社会工作与志愿者服务有序展开。

    ——社会事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殡葬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文明绿色殡葬方式进一步普及。婚姻登记服务更加规范、便捷,婚俗改革不断深入。社会福利制度更加完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等保护服务体系得以全面推进,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进一步健全,保障范围进一步拓展、水平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福利更有保障。

     

    表舒城县民政局“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目标值

    年均

    增长(%)

    指标属性

    1

    低保标准占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例

    %

    30

    -

    约束性

    2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月

    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人均消费支出的60%,且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就高不就低

    -

    约束性

    3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月

    不低于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10%

    -

    约束性

    4

    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80

    -

    预期性

    5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

    100

    -

    约束性

    6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

    60

    -

    预期性

    7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55

    7.3

    约束性

    8

    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70

    -

    预期性

    9

    城市社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

    约束性

    10

    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38

    3.5

    预期性

    11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

    80

    -

    预期性

    12

    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13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14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15

    地名标志设置率

    %

    100

    2.5

    预期性

    备注:约束性指标按全省统一要求进行设定。

    四、重点任务

    “十四五”期间,需进一步完善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制度,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快发展,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科学调整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深化殡葬改革,提升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等管理服务质量,更好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

    (一)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导向,以增强社会救助的及时性、有效性、精准性、持续性为目标,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加快建成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安全网。

    1.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政府主导,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体系。做好低保保障,进一步规范低保对象认定程序,建立低保准入准出机制,增强低保认定的科学性和精准性;督促地方按时发放,加强低保对象定期核查。完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根据全县发展实际,适当放宽特困人员认定条件,推进购买特困人员住院护理险工作,不断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加强临时救助,完善操作规程,提升急难发生地临时救助能力。结合国家、省厅和市局要求,推进落实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对不符合低保或特困供养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和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积极引进和扶持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救助,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通过购买服务、开发岗位、政策引导、提供工作场所、设立基层社工站等方式,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社会救助服务。拓展社会救助服务内涵,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推动社会救助由传统单一的物质救助向物质保障、生活帮扶、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转变,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2.健全社会救助体制机制

    完善社会救助的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和具体情况的核对巡查机制。建立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可支配收入挂钩机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资金投入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确定低保标准指导线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指导线。采取巡查、摸排、走访等形式,加强低收入人口消费动态监测,及时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完善乡镇(开发区)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合理提高审批额度。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完善低保、特困等低收入家庭收入财产认定办法,合理制定与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财产限定标准或条件。加强核对系统与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之间的联通,形成无缝衔接、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机制。加强民政与公安、教育、住房、卫生、金融、税务、市场监管、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的互通共享,精准把握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

    3.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效能

    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规范社会救助程序,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平台化运营,形成救助合力。推进乡镇(开发区)经办机构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共享相关证明材料,缩短审批时限。强化乡镇(开发区)社会救助职责,明确承担社会救助工作责任的机构和人员,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困难群众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加快服务管理转型升级,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实施政府购买基层社会救助服务,鼓励引导以社会救助为主的服务机构按一定比例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推进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专业化。

    专栏1:基层社会救助升级工程

    1.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根据辖区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能力建设实际,综合社会救助服务事项、服务范围、对象数量等因素,完善社会救助机构,合理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强化乡镇(街道)社会救助职责。设立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在困难群众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

    2.基层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程。依托省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推进省、市、县、乡社会救助平台的对接联网,建立全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协同汇聚全县社会救助相关部门数据信息,在社会救助服务站(点)设置社会救助服务管理平台,做好社会救助申请、核对、审批、救助、管控为一体的社会救助网络端口的管理,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二)积极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大力发展智慧康养产业,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构建舒城特色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全县各层次老年人和合肥都市圈及长三角高端人群养老服务需求。

    1.优化升级基本养老服务网络

    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社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基本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时加强新建小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优化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功能定位,支持乡镇建设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的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不断提升街道、社区两级养老服务中心全托、日照等照护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运行效率。探索“物业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探视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以邻里互助、社保补贴等方式,探索推进互助性养老。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推进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失能失智和高龄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鼓励为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短期托养服务。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站、社会工作站,以电话、视频或上门等形成,开展居家的高龄、独居、不能自理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周周探访。优化升级公办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使其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满足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的入住需求,确保有效发挥兜底保障作用,鼓励养老机构向家庭提供生活照护、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专业服务。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与乡村振兴有效融合,统筹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强化乡镇敬老院区域性养老服务和指导中心的职能,推进农村村级养老服务站(幸福院)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行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老年人协议赡养。开展省级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探索农村失能失智老年人集中照护、互助性养老服务。

    2.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增加优质高端养老服务的供给,鼓励国有企业开展养老服务,支持国有企业利用自有物业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资本力量,扶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打造一批在长三角地区有影响力的养老服务企业。鼓励市场主体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相关产业的融合,支持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打造面向长三角地区的健康养老养生基地。促进养老企业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和集聚区,建设一批养老服务业发展园区(基地)。深入推进医养康养服务产业化发展,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深度融合,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康养等老年人健康服务。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非治疗期老年人提供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养老服务。大力发展智慧养老产业,鼓励社会力量开发市场化的智慧养老服务,引导养老机构依托新兴技术手段,构建“互联网+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模式,培育服务新业态。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养老服务机构的产业化合作。

    3.加强养老服务的管理与支持

    落实国家有关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要求,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多部门综合监管体制。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动态调整,逐步丰富发展服务项目。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完善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推动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普惠养老服务,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发展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水平。深入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配备应急防护物资、隔离设施,建立完善应急预案,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将养老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与职业院校开办养老服务专业。完善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政策,积极养老护理员培训,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专栏2: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1.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及运营效率提升工程推进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具体可通过改造、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养老服务用房支持老旧小区适老化造,加强无障碍环境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分类明确街道、社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站)功能定位和运营模式,制定养老服务设施管理、设施配备、服务质量标准等,提升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效率。

    2.家庭养老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家庭养老的支持力度,落实家庭养老责任。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老年人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居家护理知识技能培训。实施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3.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增加护理型床位数量,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至少建有(含新建和改建、扩建)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区域)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4.智慧养老服务提升工程对接安徽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健全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提供平台,智慧赋能,推进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开发市场化多样化的智慧养老服务。

    (三)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党的领导,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拓宽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构建更加完善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进一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推进地名服务工程建设,完善多样化地名信息服务,推进区划地名工作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1.引领提升城乡社区治理

    按照新时代城市社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工作的要求,全面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系统推进社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推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依法界定村(居)民委员会民事权利和义务,推进减轻村级组织负担。稳步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拓宽基层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渠道。完善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城乡社区协商,确保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坚持“四议两公开”,扎实推进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引导党员、群众广泛参与本区域公共事务决策管理。促进政治、德治、法治、自治、智治“五治”有机融合,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作用,促进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不断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实践,积极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

    2.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

    优化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布局,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提高社区服务设施利用率。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实施,开展面向全体社区常住人口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稳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积极打造智能化的信息基础设施平台,提升社区服务智能化水平,推进社会区协同化、精细化和精准化的治理体系与和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普遍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清单。完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优化社区商业结构布局,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提供便捷化的各类便民利民服务。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社区工作者职业化,推进城乡社区志愿服务长效化,推动企业、机关、学校、医院等成立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城市社区服务资源向农村地区辐射,缩小城乡社区服务差距。

    3.推进全县地名与行政区划优化

    优化市域空间结构、提高行政效能、完善功能布局,提高中心城市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依法在人口较大县城开展设置街道改革试点,合理优化基层政区体系结构,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完善地名工作程序,建立健全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和政务公开等制度,增强地名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促进地名管理规范有序。依法、有序整治不规范地名,严防新增不规范地名。进一步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努力实现城乡地名设标全覆盖,建立健全地名标志巡检制度。加强和完善地名数据库建设,进一步拓展和丰富地名信息化服务项目,加强全市门楼牌电子系统平台建设,推进全市地名工作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坚持依法治界管界,依法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专栏3: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工程

    1.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完善工程。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规范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确保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社区总建筑面积12%,城乡社区服务中心最低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2.智慧社区建设示范工程。依托现代数字化技术,每年选择1-2个社区,推进智慧未满社区建设,促进社区综合管理平台与现有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数据互通,提升社区治理智能化水平,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智能的社区服务。

    (四)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的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处理好社会组织的“放”和“管”,优化服务、积极培育,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1.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管

    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部署,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与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三同步要求,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以及成立功能型党组织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党组织的覆盖率。以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实现登记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自律机制,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减轻会员企业负担,整治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规范社会组织内部建设,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建立完善的民主决策和管理制度,推进社会组织政社分开,指引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构建社会化、专业化的社会组织服务支持网络和综合服务平台,加大社会组织人才培训力度,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彰显社会组织运作所展现出来的“社会”力量和积极性,构筑一种“政府”“市场”和“社会”多元主体基于不同功能发挥而共同形塑的现代治理格局。持续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抗洪救灾等事业,发挥好“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群众”的作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政府部门不宜行使、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和公共服务,通过竞争性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增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社会组织创新服务方式,为居民提供个性化、定制式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促进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双招双引”、会展经济、团体标准制定、行业秩序维护等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鼓励支持引导我行业协会商会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加强与省内外优秀行业协会商会的联络沟通。支持我县行业协会同长三角地区行业商会组建合作联盟,资源共享、标准互认、抱团发展。

    3.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加大执法监管,保障合法社会组织利益,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补贴活动经费等措施,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力度。严格落实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搭建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完善购买服务机制,规范购买服务流程,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加强社会组织宣传载体建设,引导社会公众了解社会组织、认可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

    专栏4:社会组织培育工程

    1.新兴产业行业协会(商会)培育工程。结合全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完善行业协会商会培育扶持政策,促进新兴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我“双招双引”,加强与省内外优秀行业协会商会的联络沟通,组建行业协会合作联盟。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会员企业负担。

    2.社区服务公益互助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工程。加快培育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邻里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其在协商民主、提供社区服务、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参与相关领域管理,提供专业化社区服务,最终形成比较成熟的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机制,使社区社会组织数量与质量基本满足社区群众的基本需求,成为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

    (五)加快推进民政社会工作

    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推动慈善社工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和有爱社会的衔接。以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方向,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健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体系,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形成人人参与慈善和社工事业的良好氛围。

    1.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引导慈善力量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鼓励支持各县区建立健全慈善表彰制度,对慈善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或组织给予表彰,全面落实国家或省、市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等激励扶持政策。积极发展慈善组织,探索各类新型捐赠方式,鼓励设立慈善信托;积极培育发展资助型基金会,引导专业型基金会拓展新的慈善领域。加强慈善从业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动建立与合肥都市圈和长三角慈善组织和其他知名慈善组织的行业交流互动。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慈善资金使用跟踪反馈机制,探索建立新闻媒体、公众等社会力量监督和制约机制,提高公信力和透明度。加强慈善组织内部监管,发挥慈善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能力。加大对互联网慈善的监督引导,督促指导互联网募捐规范化、透明化。畅通慈善领域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慈善文化,加强慈善宣传,营造全社会向善氛围。规范慈善行为。

    2.促进福利彩票健康安全发展

    完善福利彩票制度,强化发行管理,健全风险防控和安全管控,促进福利彩票安全运行、健康发展。规范福利彩票发展,推进福利彩票销售渠道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落实福利彩票发行销售规范、标准、制度。健全使用管理制度,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开展绩效评价和审计,强化使用监管和信息公开,确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高效,促进公益金使用和发行销售良性互动。全面加强福利彩票的监管与代销的规范管理,增强福利彩票风险防范能力。推进福利彩票社会责任建设,宣传普及彩票基础知识,防范非理性购彩。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提升福利彩票公益品牌形象,推动资助项目标识设置全覆盖。

    3.推进民政社会工作发展

    支持民政服务机构与基层民政经办机构、社区和社会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在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中广泛开展社工服务。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发挥社工服务在市域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功能、有流程、有规章”的标准,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提升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长效机制,鼓励和引导以民政服务对象为重点开展专业服务,推动落实社工人才薪酬激励制度,加大对社工服务机构、一线社会工作者的培养培训力度,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和水平。不断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形成初、中、高级结构优化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梯队。

    4.加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社会救助志愿服务制度建设,积极发挥志愿服务在汇聚社会资源、帮扶困难群众、保护弱势群体、传递社会关爱等方面作用。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会工作站,建设志愿服务站点,为群众参与和接受志愿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协同推进志愿服务激励褒扬、保险保障等制度建设,完善六安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发展各类行业性、专业性志愿服务组织,加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建立地方特色的志愿服务组织孵化基地。加快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志愿服务信息数据的归集和管理,加强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的管理。推动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强化与慈善项目、社会工作项目的协同推进,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养老助残、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志愿服务活动。支持引导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助力脱贫攻坚、参与乡村振兴和优化营商环境。

    专栏5:社会工作推进工程

    1.社会工作服务站配套建设工程。加强全市社会工作服务站配套建设,“十四五”,力争做到末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全覆盖。依托社会工作站,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有效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形成地方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

    2.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扶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建设,推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培训社会工作管理人才和专业督导人才。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提升社会工作者能力提升。“十四五”末,力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突破1万人。

    (六)提升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水平

    聚焦群众关切,健全婚姻、殡葬、残疾人等专项社会事务工作管理体系,完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不断提升专项社会事务

    1.全面提高婚姻服务质量

    按照“一次办好”的要求,继续推进婚姻登记工作标准化建设,规范婚姻和收养登记管理,加强登记员队伍建设,规范登记服务程序。提升婚姻登记员服务水平,丰富婚姻登记颁证形式,打造群众满意的文明服务窗口。推行“互联网+婚姻服务”,完善婚姻登记数据库信息,实现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推动婚姻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完善信息联网查询功能。推动婚姻登记服务向婚姻家庭公共服务转变,全面开展婚姻家庭辅导,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举办结婚登记集体颁证仪式,倡导文明向上和简约适当的良好婚俗新风。宣传婚姻法律法规,推动婚俗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倡导简约适度、健康文明的婚嫁礼仪。加强婚姻家庭文化建设,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服务,积极引导居民群众树立婚姻家庭责任意识,向社会传递婚姻家庭正能量,促进婚姻和谐、家庭稳定。

    2.全面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继续深化殡葬改革,贯彻落实《安徽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方案》,适时修订《舒城县殡葬管理办法》《舒城县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强化政府主导,突出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公益属性,优化殡葬服务资源布局,提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服务功能,加大对城乡公益性公墓的管护,加快构建统筹城乡、涵盖全程、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服务便捷的殡葬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市政府将殡葬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完善基本殡葬服务,落实省内惠民殡葬政策,积极增项、提标、扩面,鼓励县区对基本殡葬服务进行全民免单。从源头上对县区的殡葬服务进行治理管控,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清明、冬至等重点时期集中安葬祭扫安全管控,不断提升殡葬服务管控与治理的能力。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改造,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建立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实现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全覆盖。深化殡葬改革,提升遗体火化率,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倡导文明丧葬习俗,大力推行环保、生态、节地、文明的绿色殡葬,倡导树葬、江葬、深埋、格位存放等节地生态安葬。加强殡葬信息化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现代化水平。

    3.提高流乞人员和残疾人服务质量

    全面提升救助服务质量,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强化部门统筹协调,规范完善救助工作流程,改善救助管理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的监管,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开展受助人员寻亲和长期滞留且无法查明身份受助人员落户安置。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确保应补尽补。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动态管理,按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要求,尽量提高补贴标准,兼顾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和长期照护需求。加快推进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推动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向社区延伸,建立健全符合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服务特点的标准化工作体系。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和监护补贴发放工作。持续开展残疾人救助帮困工作,鼓励通过托养、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困难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或社会化的照护服务。

    4.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

    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全面完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切实保障儿童及未成年人权益,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儿童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完善儿童福利体系,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稳步推进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基本生活保障不断向助学、助医、心理健康指导、就业、安置服务等方面延伸。严格规范收养登记,全面推行儿童收养评估制度,通过收养评估系统,确保儿童回归最适合的家庭。加快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落实“家庭监护为主体、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建设,完善提升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搭建民政和相关部门联动响应的一体化平台;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响应机制;推进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推动村(居)民委员会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岗位。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推动完善监护评估与监督机制,提升家庭监护能力;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履行民政部门长期监护和临时监护职责;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构建委托照护监督长效机制;发展未成年人相关慈善事业,动员引导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精神慰藉等服务。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职责,及时督办、处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

    专栏6:社会事务事业提升工程

    1.婚俗风气提升工程。倡导婚俗新风,在“5.20”“9.9”等好日子举办结婚登记集体颁证仪式,让新人在庄重神圣的婚姻法律殿堂内向社会宣告一个合法婚姻的诞生,感悟婚姻家庭所蕴含的责任与担当,倡导文明向上和简约适当的良好婚俗新风。

    2.殡葬服务提升工程。扩大城乡居民殡葬服务公益范围,加强老旧殡仪馆的改扩建,加快更新环保的火化设备。推进公益性公墓标准化建设,完善安葬、祭祀和服务功能,加强后续维护管理。因地制宜补充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加强对农村原有公共墓地和集中埋葬点的资源整合、改造提升,引导骨灰堂和地下多层叠加墓穴等节地安葬方式。

    3.流乞人员救助设施提升工程。改善长期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场所设施条件,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配备设备包,支持各地救助管理机构购买救助专用车、安检技防设备、视频监控设施、厨房设施等设施设备。推进寻亲和救助平台建设,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信息化水平。

    4.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完善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及功能,重点推动市、县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设,提升孤弃儿童集中养育的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探索智慧化儿童福利院建设,全面对接儿童福利机构服务综合信息系统,推进智慧区域、非区域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开发市场化多样化的智慧儿童福利院服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提升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实现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全覆盖、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工作专干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推进民政能力建设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体制。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部门之间政策衔接、工作对接、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广泛调动各方资源力量,激发民政事业发展活力。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补足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改善基层民政工作条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科技等方式,推进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民政机构自身建设,优化决策程序,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民政领域标准化加速提质。加快推进民政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民政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强化规划实施监管,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明确实施主体、进度要求和推进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制定和建立民政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动态管理,提高规划实施的效果。

    (二)资金保障,健全资金投入机制

    健全资金投入机制适应公共财政体制要求,积极争取加大各级财政投入,保障民政事业发展需要。争取各级政府,部门重视,加大对社区治理工作的专项资金投入,对于试点和创制性的社区治理工作给予资金政策支持。设立社会工作专项财政预算资金,用于社会工作、人才工作的固定投入。重点加大对大别山革命老区、农村地区的资金投入,建立规范的民政资金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民政事业均衡发展。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体,逐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投入,按照市场经济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健全多渠道民政事业资金筹集机制,确保政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投入只增不减。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筹措机制,引导民间资金进入社会服务领域,形成政府民政财政投入的正确增长机制。积极开展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依法进入社会福利服务领域。加强民政资金的管理和审计监督,防范资金风险,完善资金绩效评价机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安全。

    (三)人才保障,壮大基层民政队伍

    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落实,不断夯实和提升基层民政工作队伍的能力水平。推进民政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完善职称评审制度,统筹各类专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民政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完善职称评审制度,统筹各类专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在村、社区一级建立低保员队伍,加强培训等,进而突破民政工作发展瓶颈。加强对一线强养老人才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步提高养老服务队伍和人员的专业水平。把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与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结合起来,招聘有志于养老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和大专院校对口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业,开展职业技能认定工作,成立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加强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借助社会资源培育社工,有计划、分层次对现有社会工作者进行专业培训。切实加强对社会工作人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服务观念、奉献意识和敬业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同时顶层设计,建立职称与待遇挂钩,留住社会人才。

    (四)科技保障,提升智能服务水平

    实施“互联网+民政服务”拓展工程,推进民政业务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深度融合,完善各级民政管理服务平台,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服务流程,提升管理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实现省内“一网通办”,提升民政管理服务便利化精准化水平。进一步搭建好民政系统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民政业务数据充分共享、应用服务一体化。以云计算、大数据与民政业务的融合,加强民政系统信息化支撑,整合民政信息化基础设施,实现跨系统、跨部门数据共享交换,协同推进民政信息资源服务。重点建设包括社会组织、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机构、慈善基金会、社区服务单位等信息的法人单位数据库,建设包括老年人口、社会救助对象、社区治理、养老、社会组织、殡葬、孤残、儿童等服务对象信息的人口数据库。社会救助等业务体系,通过民政大数据的整合分析,为精准施策提供依据。建设社会救助、社区治理、养老、社会组织、殡葬等业务体系平台。通过统一的业务管理中心对各业务体系中的审核审批、资格授予、资金拨付、监督执法等工作实施全过程、智能化监管。全面推动行政办公从传统模式向移动化、无纸化的现代模式转型。


     

    附表:“十四五”民政重大项目谋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建设性质

    市、县

    建设地点

    开工年份

    建成年份

    计划总投资

    1

    舒城县养老服务中心

    利用现有有福利院一、二期用房,整合建成县级养老服务心,主要用于解决失能办失能困难老年群众的集中护理养老和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示范引领、指导和培训。

    1、对现场房屋主体进行改造成养老用房。2、购置各种养老设施满足养老需要。3、有关配套设施完善。

    改建

    舒城县

    舒城县桃溪路与高峰路交叉口西北处

    2023年

    2025年

    5000万

    2

    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

    对全县乡镇敬老院实施进行一步质量提升,规范统一运营。

    增设独立卫生间、空调、彩电;改造护理型床位、改造厨房和室外道路及场地硬化、绿化

    改造

    舒城县

    各乡镇

    2021

    2025

    7800万

    3

    “一老一小”关爱服务中心建设

    在全县建设80个左右“一老一小”关爱服务中心。

    利用闲置的村小学、村部等公共资源,改造成“一老一小”关爱服务中心,满足居家养老需求。

    改建

    舒城县

    各乡镇

    2021

    2025

    10000万

    4

    社区综合服务用房

    集社区办公、医疗、养老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房

    在龙祥社区、春秋苑社区、南溪社区和三沟社区建设社区综合服务用房

    新建

    舒城县

    相关社区

    2021

    2023

    4000万

    5

    殡葬服务

    扩建城市公益性公墓,全县火化区均建立至少一处公益性公墓;对经营性公墓扩建。

    用地需求:66000m2

    新建+改造

    舒城县

    舒城县域内

    2021

    2025

    3500

     

     

    起草说明

     舒城县民政局关于舒城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根据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民政局牵头编制了《舒城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以 下简称《规划(征求意见稿)》),按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 序要求,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起草背景 依据《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六安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舒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二、主要内容 《规划(征求意见稿)》共有 5个部分,主要包括发展现状发展环境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一)发展现状。梳理了发展成就、存在不足2 个方面内容,系统总结了“十三五”以来全民政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分析了“十”时期舒城民政事业发展存在的短板 (二)发展环境分析了“十”时期舒城民政事业发展的有利形势和面临的挑战。(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指明民政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 (四)重点任务。从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积极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民政社会工作、提升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水平等6个方面分析发展我县民政事业重要举措 (五)保障措施。从组织保障、资金保障、人才保障、科技保障 4 个保障全县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8621238
    来信来访渠道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经济开发区高峰路舒城县民政局(邮编:231300)
    电子邮箱渠道
    scmzj238@hotmail.com
    其他渠道
    scmzj238@hotmail.com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暂未收到相关意见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2年5月30日 8时55分

    我单位对《舒城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有关部门和公众征求意见,20224292022529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网站公开、书面信件等方式向社会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暂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

    文件

     

     

    舒城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舒城县民政局

    2022420

     


    目录

    一、发展现状.................................. 1

    (一)“十三五”发展成就................... 1

    1.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与水平明显增强.... 1

    2.养老服务体系与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2

    3.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深入推进.............. 3

    4.社会组织管理不断规范创新.............. 4

    5.民政专项社会工作不断深入.............. 5

    6.社会事务及儿童福利全面有效推进........ 5

    (二)存在不足............................. 6

    1.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6

    2.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有待进一步提升........ 7

    3.各类民政专项工作有待进一步增强........ 7

    4.民政专业人才队伍有待进一上壮大........ 7

    二、发展环境.................................. 8

    (一)有利形势............................. 8

    (二)面临挑战............................ 10

    三、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11

    (一)指导思想............................ 11

    (二)发展原则............................ 11

    (三)发展目标............................ 13

    1.总体目标............................. 13

    2.具体目标............................. 13

    四、重点任务................................. 16

    (一)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16

    1.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16

    2.健全社会救助体制机制................. 17

    3.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效能................. 18

    (二)积极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19

    1.优化升级基本养老服务网络............. 19

    2.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20

    3.加强养老服务的管理与支持............. 20

    (三)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22

    1.引领提升城乡社区治理................. 22

    2.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 23

    3.推进全市地名与行政区划优化........... 23

    (四)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22

    1.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管................... 24

    2.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25

    3.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25

    (五)加快推进民政社会工作................ 26

    1.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26

    2.促进福利彩票健康安全发展............. 27

    3.推进民政社会工作发展................. 27

    4.加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28

    (六)提升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水平............ 29

    1.全面提高婚姻服务质量................. 29

    2.全面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29

    3.提高流乞人员和残疾人服务质量......... 30

    4.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 31

    五、保障措施................................. 32

    (一)组织保障,推进民政能力建设.......... 32

    (二)资金保障,健全资金投入机制.......... 33

    (三)人才保障,壮大基层民政队伍.......... 34

    (四)科技保障,提升智能服务水平.......... 34

     


     

    舒城县民政局“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舒城县抢抓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布局机遇,主动融入合肥都市圈,将全面推进舒城县快速高质量发展。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推进舒城县民政事业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全力推动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舒城县高质量发展和绿色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兜底性基础保障与支撑。根据舒城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一)“十三五”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舒城县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的有力指导帮助下,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基层民主活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着力破解民政事业发展难题,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保底作用、基础作用、支持作用和支撑作用,有效肩负起了“托底线、促发展”双重使命,民政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1.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与水平明显增强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舒城县民政局制定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因病支出型贫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多个社会救助办法或方案等制度文件,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特困供养制度,还成立社保兜底扶贫工程办公室,建立了多个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强化临时救助,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社会救助的制度措施,有效确保了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加强了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十三五”期间,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不断提高。全市城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从2016年的470//月、225//月提高到2020年的630//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从2016年的分散供养241.7//月、集中供养350//月提高到2020年的819//月。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不断加强,我县被列入全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县。

    2.养老服务体系与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快。2020年底,共设有养老机构总数35所,其中公建公办23所、公建民办4所、民建民营8所、非营利33所、营利2所、总供餐人数达到1350人;全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总人数916人,其中集中供养失能半失能人数471人,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实际完成50%;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建有总床位数6060张,公建公营床位数3521张,面向社会开放床位数2539张,其中护理型床位数2366占总床位数39%,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58%,特困集中供养总人数1244人,农村敬老院床位利用率占33%,千名老人床位数达到30张;29所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完成法人登记,转型升级为23所区域型养老服务中心,特困供养机构法人登记率100%;县乡两级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同步在乡镇辖区内建成62所村级养老服务站,建成2所城市社区康养中心,100%完成“十三五”目标要求。养老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蓬勃发展,结合民生工程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通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将原来直接补资金转为向老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做到全流程信息化运营管理,合理确定补贴标准、设置服务项目,保证服务能够覆盖整个中心城区,高效快捷,便于考核管理;社区养老有效推进,依托现有社区用房进行改造,高起点建设社区康养中心,做到面积在600㎡以上,设置15-30张床位,兼顾长期住养、短期托养和日间照料,并以康养中心为支点,打造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形成综合服务网络;机构养老实现跨域式发展,杏林老年公寓、厚德养老护理院等一批医养结合型中高端养老项目相继建成、开工,我县养老服务业正在由低层次、小而散向中高端、综合型聚集发展,规模效应、区位环境优势逐渐显现。养老服务水平全面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不平不断提升,截至2020年底,我县发放高龄津贴28543人次,资金633.37万元,政府为低收入老人购买服务项目运行良好,累计完成服务订单29246份、订单金额达164.87万元。

    3.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深入推进

    社区建设成效显著。持续推进城市和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全县城市和农村社区服务站覆盖率分别达100%94%,城市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分别达100%30%。严把社区用房制度,大力推进社区办公用房标准化建设,共解决中心城区社区用房1.5万平方米,解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9638平方米,全面补齐老旧小区配套设施“短板”,新建小区以公共设施为先导,配套建设社区养老、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全县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达96%。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规划整合优化社区用房,开展“十个一”标准化示范社区创建。优化社区管理职能,开展和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功能试点建设。通过依法有序换届选举,确立社区权威,推进社区自治。强化队伍建设,选好社区“当家人”,全面推行社区居委会依法依规直接选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开展对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强化对社区工作者的综合考核,建立社区工作者收入增长机制。持续深入挖掘先进典型事迹,开展系列宣传表彰活动。基层群众自治不断深化。顺利完成全县425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一肩挑”比例占100%。高位推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现全覆盖。全县425个村(社区)均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村规民约风尚引领作用凸显。区划地名管理不断加强。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对全县乡镇、行政村共更换增设地名标志409块,实现了全县乡镇村地名标志的全覆盖。充分挖掘全县人文历史资源,编制出台《舒城县地名普查成果集》等书目。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城关镇三拐塘城市社区居委会,新成立南溪、龙祥城市社区居委会,将孔集、马河口街道社区居委会调整为城市社区居委会。撤销汤池镇沙埂街道居委员会、柏林乡秦桥街道居委会。加强平安边界创建,深入推进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及界桩更换工作,切实维护了边界稳定。

    4.社会组织管理不断规范创新

    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的规划与创新。积极推进直接登记、政社分开,实行一业多会,取消社会团体筹备审批、会费标准备案管理、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的审批。完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体系,建立社会组织“黑名单”制度,将30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40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推进“互联网+社会组织”建设,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社会组织全程网办率达100%,平均申请材料数减少到1.43件,平均时限压缩至1.22天。全县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共754家,其中社团553家、民非201家,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433个,无基金会。加强社会组织党建。成立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2015年以来,已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43家。推动政社互动合作。不断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通过降低准入门槛、减少注册资金等方式优化简化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程序。加强社会组织的管理与改革。依法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社会组织年检合格率由2015年的70%提升到2020年的81%。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责令100家不规范社会组织限期整改,对长期不开展活动的29家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指导和监督15家社会组织完成换届改选工作。全面完成全县社会组织统一代码制度改革任务。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

    5.民政专项社会工作不断深入

    民政专项社会工作不断深入推进。成立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事务股,积极组织实施各项社会工作,不断加强同乡镇、社区、机构的沟通,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积极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联系,极力推进社会工作的科学化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素质不断提升。鼓励引导社会各类人员参加在职学习培训、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舒城已取得职业水平资格证的43人,占总人口的0.043‰。市民政局和县民政局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初级、中级、高级通过人员共计给予补助1000元、1200元、1500元,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工作者的积极性。加大社会工作机构培育扶持力度,到2020年底已有2家专业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工作取得成效。全县实名注册志愿者201363 人,注册率占常驻人口数的20%。志愿者团体注册总数761个,共计发布项目1204个,累计服务时长315万小时。福利彩票市场销售管理规范化,福彩文化不断融入百姓生活。2020年因疫情及国家彩票销售政策影响,福利彩票销售量也在全市领先。

    6.社会事务及儿童福利全面有效推进

    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规范办事流程,并与公安、法院、司法、档案局、卫健委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婚姻登记信息的真实化,部署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专项行动,有效提升婚登服务水平和能力,“十三五”期间,舒城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快速推进,各乡镇公益性公墓一期工程全部完工,城乡公益性公墓县区全覆盖工作通过市级验收;殡仪馆火化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殡葬设施设备不断完善;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扎实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逐步形成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的殡葬服务格局,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广泛宣传文明祭扫措施,大力倡导移风易俗、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节地生态安葬比例逐年提升,网上祭扫、代理祭扫等新型祭扫方式快速发展。儿童福利不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断提高,散居孤儿从2017年的900//月提高至1150//月,集中供养孤儿提高至1600//月。截至2020年年底,孤儿基本保障497人,累计发放保障资金625.39万元。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对成年在读孤儿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能力不断提升,各级政府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建立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分类施策,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重点时段排查、信息采集共享机制。聘请乡镇儿童保护督导员22名,村(居)儿童保护专干424名,实现了儿童保护工作队伍在乡镇、村(居)的全覆盖。

    (二)存在不足

    “十三五”期间,全县民政部门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社会工作中取得了满意的成绩。但在新时期,我县民政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或困难。主要表现为:

    1.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社会救助管理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救助工作水平有待提升。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有待完善,户籍困难家庭经济财产状况的认定主要依托入户核查、纸质材料审核等途径开展,在灵活就业繁荣、交易方式多样的现实状况下,难以全面核查申请人经济财产状况。

    2.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有待进一步提升

    养老服务面临的形势会更加严峻,传统的养老服务供给无法全面适应新的养老需求。全县养老服务整体发展仍处于初步阶段,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信息化养老服务覆盖面不广、相关扶持优惠政策和落实机制匮乏、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积极性不高、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薄弱等矛盾问题依旧不同程度的存在,家庭式养老观念难以转变,部分老年人不愿去机构养老。婚姻、殡葬、残疾人等其他民政公共服务基础相对薄弱,整体水平不高,儿童关爱保护与孤儿保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3.各类民政专项工作有待进一步增强

    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认识站位还需深化提高;各部门多方参与社区治理的合力不强,还需克服各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现象,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仍需健全完善。社会组织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全县社会组织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社会组织党建质量有待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不强,与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慈善与福利彩票事业有待进一步壮大。

    4.民政专业人才队伍有待进一步壮大

    受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因素影响,乡镇、村(社区)民政工作力量不足。人员的政策水平、敬业精神和工作能力亟待提升,信息化建设滞后等,这些都很难与新时期下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标准相适应。养老专业照护服务人才严重缺乏,养老护理员工作压力大、流动性大,社会化运营的养老机构普遍存在薪酬低难招人、薪酬高成本高,养老护理岗位缺乏足够吸引力的现象。特别是内设医务室和护理站的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多数由附近医疗卫生机构医生兼职,难以发挥医疗照护效果。部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缺乏专业理念、知识和技能,手段和方法相对落后,面临着储备量不足,专业队伍的稳定性不强,社会工作的职业待遇相对较低,社工流失率较大等问题。

    二、发展环境

    “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舒城县加快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全面对接合肥都市圈与合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时期,在这一新发展阶段,舒城县民政事业既迎来新的机遇,也面临新的挑战,面对新的形势,必须抢抓机遇和应对挑战,把握民政发展规律、破解民政发展难题,积极作为,奋力开创舒城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一)有利形势

    ——治理达到新水平。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推动地方民政事业快速发展。民政事业是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国家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的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将不断激发社会活力,释放发展潜能,促进民政事业在政策创制、手段提升、能力保障等方面的创新发展,社会资源也会更多地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养老康复、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慈善、志愿服务等领域集聚,为全省民政事业实现跨越发展拓展广阔的发展空间。

    ——事业进入新阶段。长三角民政事业的一体化发展推进舒城民政事业加速提升。长三角四省市将聚焦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社会服务等领域,探索民政若干领域长三角统一法规或标准,再以“资源共享、机制融通”为重点,加大各领域工作平台整合的力度;以“标准统一、数据互通”为重点,推动长三角民政信息系统联通,实现后台联动,以及通过“资质互认、补贴对接、品牌推广、人才流动、统一培训”等方式,促进长三角区域内民政事业的人力资源共享,从而最终实现舒城民政事业的加速提升。

    ——经济跃上新台阶。舒城县与合肥经济圈联动下的快速发展确保舒城县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十四五”时期,舒城县将紧紧围绕合肥都市圈,大力发展合舒经济走廊,全面推进合舒同城化发展,从而使得舒城县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政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更加坚实,政府公共财政对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的投入力度将持续加大、结构更为优化,为舒城县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发展提出新要求。人口老龄化进程促动舒城县民政事业新发展。“十四五”时期,舒城县人口老龄化进程将再次提速。按照中央对民政策工作的“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老龄化问题,并赋予事关全局和人民福祉的重大意义,与之相关的老有所养、幼有所育、弱有所扶等工作的战略位势进一步提高,养老、托育、康复等事业和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技术形成新支撑。新技术的创新与应用赋能舒城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随着5G技术的应用与普及,移动互联网进一步发展,智慧生活的需求将进一步带动民政事业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创新、应用与升级,全面赋能民政事业各领域各环节提质增效,为进一步转变民政工作方式方法、推动民政改革创新、拓宽社会服务范围、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以及解决基层人力不足等问题,从而使得新技术为民政事业发展在平台上高质量发展形成了技术支撑。

    (二)面临挑战

    ——人民美好生活需求对民政提出了新要求。“十四五”将是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提高期,从而对民政的保障功能与公共服务功能提出了更多新要求,如何完善民生保障与公共服务,需要民政提供出更多、更广、更精准有效的民政保障与服务,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更直接、更持续的提升,从而对民政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乡村振兴对民政事业提出了更多新需求。随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逐渐深入,对农村社会兜底、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社会事务、儿童及残疾人保障等民政工作的需求也不断提高,需要民政同步做好创新乡村治理体制机制、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等,这些都对当前民政事业发展提出新挑战。

    ——人口老龄化深度发展对民政事业发展带来新困难。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老年人口尤其是高龄人口、失能或部分失能人口快速增加,各级地方政府的养老负担会日趋加重,在当前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与新冠肺炎疫情、结构性矛盾与新旧动能转换等多重因素作用下,地方经济发展困难重重,地方的财政收入增长会放缓,民政支出的刚性需求与各级财政收支的矛盾会更加突出。另外,异常严峻的老龄化形势下,还亟需优化养老事业与产业的布局结构,弥补健康养老供需的缺口,从而对公共服务供给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更高要求,民政基本社会服务任务将越发艰巨。

    ——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对民政事业发展带来新任务。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社会结构日趋多样、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利益诉求日趋多样,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环境更加复杂多变,加之民政工作任务繁重,基层民政力量相对薄弱。民政部门必须面对的新任务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城乡社区,促进城乡社区治理协调发展。

     

    三、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集中抓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做好民政的基础性与兜底性保障,不断推进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县人民,奋力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新阶段现代化幸福舒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发展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政事业发展和改革全过程。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任务,落实民政担当,在服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加快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人民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发展民政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和农村等重点地区,不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推进社会治理的人民参与,增加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民政事业更好为基层人民服务,让六安人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守好底线。坚持政府为主导民政事业发展,积极推进社会的多方参与,补齐短板,守好底线。通过规划引领、政策创制、资金投入、强化监管等方式,切实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责,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支持各类主体平等参与提供社会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促进通力协作,形成整体合力,补齐短板,守好底线。

    ——坚持改革创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制约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等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民政工作模式、发展路径的深刻变革和转型升级,推进民政工作决策科学化,以及民政领域公共资源配置合理化,增强政策实施的精准性、有效性,全面提升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水平与质量。

    ——坚持统筹协调。加强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和合肥都市圈发展。加大城乡统筹协调,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加强跨业务、全系统、多部门协作,推进民政事业各领域各环节协同进步、均衡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注重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促进全县民政事业全面、协调、稳健发展。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按照《舒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舒城县民政事业发展目标是:民政事业基本实现现代化,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民生保障水平赶超全省平均水平,基层社会治理实现精准高效,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显著缩小,在推进全县人民共同富裕中发挥坚实基础性兜底保障作用,全面服务于舒城县经济社会全面高质量发展。

    未来五年,舒城县民政事业发展的目标为:到“十四五”末,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适应,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高效,基本形成制度更加成熟、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进、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形成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相适应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民政工作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初步构建起各个部门和各项工作之间有机联系、分工明确、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现代化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得到提高。

    2.具体目标

    ——社会救助能力稳步提高。到“十四五”末,基本民生保障功能全面发挥,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救助事业服务管理实现便民惠民、兜底保障功能全面发挥、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城乡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救助,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更加密实牢靠,基本形成社会救助新格局救助供给能力稳步提高。各项社会救助标准整体不断提高,各项标准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由解民忧向增加获得感和幸福感转化。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到“十四五”末,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基本建立,养老服务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养老服务更加均衡,养老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全面提质增效,养老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智慧养老服务深化拓展,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基本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到“十四五”末,基本建立基层党组织统一领导、群众广泛参与、多方全面协同的基层多元主体共同治理体系,实现基层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基层服务内容更加丰富,科技应用更加智能,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局面,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普遍增强。行政区划设置进一步优化,标准化地名建设、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深入推进。

    ——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到“十四五”末,在省厅全面指导下,建立起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党建有效引领社会组织发展,社会组织发展活力有效激发,社会组织作用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有效净化,社会组织更加健康有序发展。

    ——民政社会工作深入推进。慈善事业全面有序健康发展,社会化慈善募捐机制不断健全,慈善组织社会公信力显著提高,慈善事业在民生保障、救灾抢险、疫情防控中作用日益凸显。福利彩票事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福利彩票监管代销管理有序。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步伐加快,志愿者服务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和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社会工作与志愿者服务有序展开。

    ——社会事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殡葬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文明绿色殡葬方式进一步普及。婚姻登记服务更加规范、便捷,婚俗改革不断深入。社会福利制度更加完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等保护服务体系得以全面推进,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进一步健全,保障范围进一步拓展、水平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福利更有保障。

     

    表舒城县民政局“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

    目标值

    年均

    增长(%

    指标属性

    1

    低保标准占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例

    %

    30

    -

    约束性

    2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

    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人均消费支出的60%,且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就高不就低

    -

    约束性

    3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

    不低于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10%

    -

    约束性

    4

    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80

    -

    预期性

    5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

    100

    -

    约束性

    6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

    60

    -

    预期性

    7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55

    7.3

    约束性

    8

    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70

    -

    预期性

    9

    城市社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

    约束性

    10

    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38

    3.5

    预期性

    11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

    80

    -

    预期性

    12

    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13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14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15

    地名标志设置率

    %

    100

    2.5

    预期性

    备注:约束性指标按全省统一要求进行设定。

    四、重点任务

    “十四五”期间,需进一步完善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制度,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快发展,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科学调整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深化殡葬改革,提升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等管理服务质量,更好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

    (一)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以“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导向,以增强社会救助的及时性、有效性、精准性、持续性为目标,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加快建成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安全网。

    1.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政府主导,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体系。做好低保保障,进一步规范低保对象认定程序,建立低保准入准出机制,增强低保认定的科学性和精准性;督促地方按时发放,加强低保对象定期核查。完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根据全县发展实际,适当放宽特困人员认定条件,推进购买特困人员住院护理险工作,不断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加强临时救助,完善操作规程,提升急难发生地临时救助能力。结合国家、省厅和市局要求,推进落实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对不符合低保或特困供养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和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积极引进和扶持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救助,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通过购买服务、开发岗位、政策引导、提供工作场所、设立基层社工站等方式,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社会救助服务。拓展社会救助服务内涵,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推动社会救助由传统单一的物质救助向物质保障、生活帮扶、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转变,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2.健全社会救助体制机制

    完善社会救助的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和具体情况的核对巡查机制。建立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可支配收入挂钩机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资金投入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确定低保标准指导线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指导线。采取巡查、摸排、走访等形式,加强低收入人口消费动态监测,及时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完善乡镇(开发区)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合理提高审批额度。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完善低保、特困等低收入家庭收入财产认定办法,合理制定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财产限定标准或条件。加强核对系统与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之间的联通,形成无缝衔接、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机制。加强民政与公安、教育、住房、卫生、金融、税务、市场监管、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的互通共享,精准把握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

    3.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效能

    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规范社会救助程序,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平台化运营,形成救助合力。推进乡镇(开发区)经办机构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共享相关证明材料,缩短审批时限。强化乡镇(开发区)社会救助职责,明确承担社会救助工作责任的机构和人员,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困难群众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加快服务管理转型升级,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实施政府购买基层社会救助服务,鼓励引导以社会救助为主的服务机构按一定比例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推进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专业化。

    专栏1:基层社会救助升级工程

    1.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根据辖区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能力建设实际,综合社会救助服务事项、服务范围、对象数量等因素,完善社会救助机构,合理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强化乡镇(街道)社会救助职责。设立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在困难群众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

    2.基层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程。依托省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推进省、市、县、乡社会救助平台的对接联网,建立全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协同汇聚全县社会救助相关部门数据信息,在社会救助服务站(点)设置社会救助服务管理平台,做好社会救助申请、核对、审批、救助、管控为一体的社会救助网络端口的管理,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二)积极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大力发展智慧康养产业,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构建舒城特色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全县各层次老年人和合肥都市圈及长三角高端人群养老服务需求。

    1.优化升级基本养老服务网络

    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社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基本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时加强新建小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优化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功能定位,支持乡镇建设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的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不断提升街道、社区两级养老服务中心全托、日照等照护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运行效率。探索“物业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探视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以邻里互助、社保补贴等方式,探索推进互助性养老。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推进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失能失智和高龄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鼓励为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短期托养服务。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站、社会工作站,以电话、视频或上门等形成,开展居家的高龄、独居、不能自理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周周探访。优化升级公办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使其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满足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的入住需求,确保有效发挥兜底保障作用,鼓励养老机构向家庭提供生活照护、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专业服务。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与乡村振兴有效融合,统筹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强化乡镇敬老院区域性养老服务和指导中心的职能,推进农村村级养老服务站(幸福院)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行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老年人协议赡养。开展省级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探索农村失能失智老年人集中照护、互助性养老服务。

    2.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增加优质高端养老服务的供给,鼓励国有企业开展养老服务,支持国有企业利用自有物业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资本力量,扶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打造一批在长三角地区有影响力的养老服务企业。鼓励市场主体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相关产业的融合,支持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打造面向长三角地区的健康养老养生基地。促进养老企业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和集聚区,建设一批养老服务业发展园区(基地)。深入推进医养康养服务产业化发展,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深度融合,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康养等老年人健康服务。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非治疗期老年人提供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养老服务。大力发展智慧养老产业,鼓励社会力量开发市场化的智慧养老服务,引导养老机构依托新兴技术手段,构建“互联网+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模式,培育服务新业态。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养老服务机构的产业化合作。

    3.加强养老服务的管理与支持

    落实国家有关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要求,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多部门综合监管体制。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动态调整,逐步丰富发展服务项目。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完善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推动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普惠养老服务,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发展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水平。深入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配备应急防护物资、隔离设施,建立完善应急预案,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将养老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与职业院校开办养老服务专业。完善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政策,积极养老护理员培训,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专栏2: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1.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及运营效率提升工程。推进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具体可通过改造、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备养老服务用房,支持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加强无障碍环境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分类明确街道、社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站)功能定位和运营模式,制定养老服务设施管理、设施配备、服务质量标准等,提升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效率。

    2.家庭养老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家庭养老的支持力度,落实家庭养老责任。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老年人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人家庭照护者的居家护理知识技能培训。实施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3.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增加护理型床位数量,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至少建有(含新建和改建、扩建)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区域)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4.智慧养老服务提升工程。对接安徽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健全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提供平台,智慧赋能,推进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开发市场化多样化的智慧养老服务。

    (三)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党的领导,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拓宽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构建更加完善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进一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推进地名服务工程建设,完善多样化地名信息服务,推进区划地名工作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1.引领提升城乡社区治理

    按照新时代城市社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工作的要求,全面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系统推进社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推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依法界定村(居)民委员会民事权利和义务,推进减轻村级组织负担。稳步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拓宽基层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渠道。完善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城乡社区协商,确保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坚持“四议两公开”,扎实推进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引导党员、群众广泛参与本区域公共事务决策管理。促进政治、德治、法治、自治、智治“五治”有机融合,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作用,促进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不断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实践,积极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

    2.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

    优化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布局,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提高社区服务设施利用率。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实施,开展面向全体社区常住人口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稳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积极打造智能化的信息基础设施平台,提升社区服务智能化水平,推进社会区协同化、精细化和精准化的治理体系与和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普遍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清单。完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优化社区商业结构布局,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提供便捷化的各类便民利民服务。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社区工作者职业化,推进城乡社区志愿服务长效化,推动企业、机关、学校、医院等成立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城市社区服务资源向农村地区辐射,缩小城乡社区服务差距。

    3.推进全县地名与行政区划优化

    优化市域空间结构、提高行政效能、完善功能布局,提高中心城市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依法在人口较大县城开展设置街道改革试点,合理优化基层政区体系结构,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完善地名工作程序,建立健全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和政务公开等制度,增强地名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促进地名管理规范有序。依法、有序整治不规范地名,严防新增不规范地名。进一步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努力实现城乡地名设标全覆盖,建立健全地名标志巡检制度。加强和完善地名数据库建设,进一步拓展和丰富地名信息化服务项目,加强全市门楼牌电子系统平台建设,推进全市地名工作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坚持依法治界管界,依法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专栏3: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工程

    1.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完善工程。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规范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确保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社区总建筑面积12%,城乡社区服务中心最低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2.智慧社区建设示范工程。依托现代数字化技术,每年选择1-2个社区,推进智慧未满社区建设,促进社区综合管理平台与现有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数据互通,提升社区治理智能化水平,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智能的社区服务。

    (四)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的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处理好社会组织的“放”和“管”,优化服务、积极培育,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1.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管

    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部署,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与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三同步要求,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以及成立功能型党组织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党组织的覆盖率。以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实现登记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自律机制,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减轻会员企业负担,整治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规范社会组织内部建设,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建立完善的民主决策和管理制度,推进社会组织政社分开,指引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构建社会化、专业化的社会组织服务支持网络和综合服务平台,加大社会组织人才培训力度,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彰显社会组织运作所展现出来的“社会”力量和积极性,构筑一种“政府”“市场”和“社会”多元主体基于不同功能发挥而共同形塑的现代治理格局。持续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抗洪救灾等事业,发挥好“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群众”的作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政府部门不宜行使、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和公共服务,通过竞争性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增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社会组织创新服务方式,为居民提供个性化、定制式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促进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双招双引”、会展经济、团体标准制定、行业秩序维护等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鼓励支持引导我县行业协会商会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加强与省内外优秀行业协会商会的联络沟通。支持我县行业协会同长三角地区行业商会组建合作联盟,资源共享、标准互认、抱团发展。

    3.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加大执法监管,保障合法社会组织利益,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补贴活动经费等措施,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力度。严格落实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搭建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完善购买服务机制,规范购买服务流程,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加强社会组织宣传载体建设,引导社会公众了解社会组织、认可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

    专栏4:社会组织培育工程

    1.新兴产业行业协会(商会)培育工程。结合全县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完善行业协会商会培育扶持政策,促进新兴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我县“双招双引”,加强与省内外优秀行业协会商会的联络沟通,组建行业协会合作联盟。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会员企业负担。

    2.社区服务公益互助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工程。加快培育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邻里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其在协商民主、提供社区服务、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参与相关领域管理,提供专业化社区服务,最终形成比较成熟的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机制,使社区社会组织数量与质量基本满足社区群众的基本需求,成为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

    (五)加快推进民政社会工作

    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推动慈善社工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和有爱社会的衔接。以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方向,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健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体系,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形成人人参与慈善和社工事业的良好氛围。

    1.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引导慈善力量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鼓励支持各县区建立健全慈善表彰制度,对慈善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或组织给予表彰,全面落实国家或省、市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等激励扶持政策。积极发展慈善组织,探索各类新型捐赠方式,鼓励设立慈善信托;积极培育发展资助型基金会,引导专业型基金会拓展新的慈善领域。加强慈善从业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动建立与合肥都市圈和长三角慈善组织和其他知名慈善组织的行业交流互动。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慈善资金使用跟踪反馈机制,探索建立新闻媒体、公众等社会力量监督和制约机制,提高公信力和透明度。加强慈善组织内部监管,发挥慈善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能力。加大对互联网慈善的监督引导,督促指导互联网募捐规范化、透明化。畅通慈善领域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慈善文化,加强慈善宣传,营造全社会向善氛围。规范慈善行为。

    2.促进福利彩票健康安全发展

    完善福利彩票制度,强化发行管理,健全风险防控和安全管控,促进福利彩票安全运行、健康发展。规范福利彩票发展,推进福利彩票销售渠道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落实福利彩票发行销售规范、标准、制度。健全使用管理制度,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开展绩效评价和审计,强化使用监管和信息公开,确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高效,促进公益金使用和发行销售良性互动。全面加强福利彩票的监管与代销的规范管理,增强福利彩票风险防范能力。推进福利彩票社会责任建设,宣传普及彩票基础知识,防范非理性购彩。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提升福利彩票公益品牌形象,推动资助项目标识设置全覆盖。

    3.推进民政社会工作发展

    支持民政服务机构与基层民政经办机构、社区和社会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在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中广泛开展社工服务。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发挥社工服务在市域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功能、有流程、有规章”的标准,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提升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长效机制,鼓励和引导以民政服务对象为重点开展专业服务,推动落实社工人才薪酬激励制度,加大对社工服务机构、一线社会工作者的培养培训力度,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和水平。不断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形成初、中、高级结构优化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梯队。

    4.加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社会救助志愿服务制度建设,积极发挥志愿服务在汇聚社会资源、帮扶困难群众、保护弱势群体、传递社会关爱等方面作用。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会工作站,建设志愿服务站点,为群众参与和接受志愿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协同推进志愿服务激励褒扬、保险保障等制度建设,完善六安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发展各类行业性、专业性志愿服务组织,加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建立地方特色的志愿服务组织孵化基地。加快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志愿服务信息数据的归集和管理,加强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的管理。推动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强化与慈善项目、社会工作项目的协同推进,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养老助残、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志愿服务活动。支持引导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助力脱贫攻坚、参与乡村振兴和优化营商环境。

    专栏5:社会工作推进工程

    1.社会工作服务站配套建设工程。加强全市社会工作服务站配套建设,“十四五”,力争做到末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全覆盖。依托社会工作站,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有效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形成地方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

    2.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扶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建设,推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培训社会工作管理人才和专业督导人才。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提升社会工作者能力提升。“十四五”末,力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突破1万人。

    (六)提升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水平

    聚焦群众关切,健全婚姻、殡葬、残疾人等专项社会事务工作管理体系,完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不断提升专项社会事务

    1.全面提高婚姻服务质量

    按照“一次办好”的要求,继续推进婚姻登记工作标准化建设,规范婚姻和收养登记管理,加强登记员队伍建设,规范登记服务程序。提升婚姻登记员服务水平,丰富婚姻登记颁证形式,打造群众满意的文明服务窗口。推行“互联网+婚姻服务”,完善婚姻登记数据库信息,实现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推动婚姻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完善信息联网查询功能。推动婚姻登记服务向婚姻家庭公共服务转变,全面开展婚姻家庭辅导,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举办结婚登记集体颁证仪式,倡导文明向上和简约适当的良好婚俗新风。宣传婚姻法律法规,推动婚俗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倡导简约适度、健康文明的婚嫁礼仪。加强婚姻家庭文化建设,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服务,积极引导居民群众树立婚姻家庭责任意识,向社会传递婚姻家庭正能量,促进婚姻和谐、家庭稳定。

    2.全面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继续深化殡葬改革,贯彻落实《安徽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方案》,适时修订《舒城县殡葬管理办法》《舒城县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强化政府主导,突出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公益属性,优化殡葬服务资源布局,提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服务功能,加大对城乡公益性公墓的管护,加快构建统筹城乡、涵盖全程、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服务便捷的殡葬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市政府将殡葬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完善基本殡葬服务,落实省内惠民殡葬政策,积极增项、提标、扩面,鼓励县区对基本殡葬服务进行全民免单。从源头上对县区的殡葬服务进行治理管控,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清明、冬至等重点时期集中安葬祭扫安全管控,不断提升殡葬服务管控与治理的能力。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改造,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建立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实现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全覆盖。深化殡葬改革,提升遗体火化率,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倡导文明丧葬习俗,大力推行环保、生态、节地、文明的绿色殡葬,倡导树葬、江葬、深埋、格位存放等节地生态安葬。加强殡葬信息化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现代化水平。

    3.提高流乞人员和残疾人服务质量

    全面提升救助服务质量,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强化部门统筹协调,规范完善救助工作流程,改善救助管理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的监管,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开展受助人员寻亲和长期滞留且无法查明身份受助人员落户安置。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确保应补尽补。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动态管理,按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要求,尽量提高补贴标准,兼顾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和长期照护需求。加快推进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推动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向社区延伸,建立健全符合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服务特点的标准化工作体系。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和监护补贴发放工作。持续开展残疾人救助帮困工作,鼓励通过托养、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困难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或社会化的照护服务。

    4.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

    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全面完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切实保障儿童及未成年人权益,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儿童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完善儿童福利体系,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稳步推进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基本生活保障不断向助学、助医、心理健康指导、就业、安置服务等方面延伸。严格规范收养登记,全面推行儿童收养评估制度,通过收养评估系统,确保儿童回归最适合的家庭。加快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落实“家庭监护为主体、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建设,完善提升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搭建民政和相关部门联动响应的一体化平台;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响应机制;推进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推动村(居)民委员会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岗位。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推动完善监护评估与监督机制,提升家庭监护能力;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履行民政部门长期监护和临时监护职责;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构建委托照护监督长效机制;发展未成年人相关慈善事业,动员引导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精神慰藉等服务。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职责,及时督办、处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

    专栏6:社会事务事业提升工程

    1.婚俗风气提升工程。倡导婚俗新风,在“5.20”“9.9”等好日子举办结婚登记集体颁证仪式,让新人在庄重神圣的婚姻法律殿堂内向社会宣告一个合法婚姻的诞生,感悟婚姻家庭所蕴含的责任与担当,倡导文明向上和简约适当的良好婚俗新风。

    2.殡葬服务提升工程。扩大城乡居民殡葬服务公益范围,加强老旧殡仪馆的改扩建,加快更新环保的火化设备。推进公益性公墓标准化建设,完善安葬、祭祀和服务功能,加强后续维护管理。因地制宜补充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加强对农村原有公共墓地和集中埋葬点的资源整合、改造提升,引导骨灰堂和地下多层叠加墓穴等节地安葬方式。

    3.流乞人员救助设施提升工程。改善长期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场所设施条件,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配备设备包,支持各地救助管理机构购买救助专用车、安检技防设备、视频监控设施、厨房设施等设施设备。推进寻亲和救助平台建设,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信息化水平。

    4.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完善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及功能,重点推动市、县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设,提升孤弃儿童集中养育的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探索智慧化儿童福利院建设,全面对接儿童福利机构服务综合信息系统,推进智慧区域、非区域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开发市场化多样化的智慧儿童福利院服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提升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实现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全覆盖、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工作专干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推进民政能力建设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体制。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部门之间政策衔接、工作对接、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广泛调动各方资源力量,激发民政事业发展活力。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补足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改善基层民政工作条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科技等方式,推进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民政机构自身建设,优化决策程序,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民政领域标准化加速提质。加快推进民政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民政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强化规划实施监管,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明确实施主体、进度要求和推进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制定和建立民政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动态管理,提高规划实施的效果。

    (二)资金保障,健全资金投入机制

    健全资金投入机制适应公共财政体制要求,积极争取加大各级财政投入,保障民政事业发展需要。争取各级政府,部门重视,加大对社区治理工作的专项资金投入,对于试点和创制性的社区治理工作给予资金政策支持。设立社会工作专项财政预算资金,用于社会工作、人才工作的固定投入。重点加大对大别山革命老区、农村地区的资金投入,建立规范的民政资金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民政事业均衡发展。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体,逐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投入,按照市场经济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健全多渠道民政事业资金筹集机制,确保政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投入只增不减。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筹措机制,引导民间资金进入社会服务领域,形成政府民政财政投入的正确增长机制。积极开展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依法进入社会福利服务领域。加强民政资金的管理和审计监督,防范资金风险,完善资金绩效评价机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安全。

    (三)人才保障,壮大基层民政队伍

    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落实,不断夯实和提升基层民政工作队伍的能力水平。推进民政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完善职称评审制度,统筹各类专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民政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完善职称评审制度,统筹各类专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在村、社区一级建立低保员队伍,加强培训等,进而突破民政工作发展瓶颈。加强对一线强养老人才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步提高养老服务队伍和人员的专业水平。把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与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结合起来,招聘有志于养老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和大专院校对口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业,开展职业技能认定工作,成立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加强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借助社会资源培育社工,有计划、分层次对现有社会工作者进行专业培训。切实加强对社会工作人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服务观念、奉献意识和敬业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同时顶层设计,建立职称与待遇挂钩,留住社会人才。

    (四)科技保障,提升智能服务水平

    实施“互联网+民政服务”拓展工程,推进民政业务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深度融合,完善各级民政管理服务平台,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服务流程,提升管理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实现省内“一网通办”,提升民政管理服务便利化精准化水平。进一步搭建好民政系统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民政业务数据充分共享、应用服务一体化。以云计算、大数据与民政业务的融合,加强民政系统信息化支撑,整合民政信息化基础设施,实现跨系统、跨部门数据共享交换,协同推进民政信息资源服务。重点建设包括社会组织、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机构、慈善基金会、社区服务单位等信息的法人单位数据库,建设包括老年人口、社会救助对象、社区治理、养老、社会组织、殡葬、孤残、儿童等服务对象信息的人口数据库。社会救助等业务体系,通过民政大数据的整合分析,为精准施策提供依据。建设社会救助、社区治理、养老、社会组织、殡葬等业务体系平台。通过统一的业务管理中心对各业务体系中的审核审批、资格授予、资金拨付、监督执法等工作实施全过程、智能化监管。全面推动行政办公从传统模式向移动化、无纸化的现代模式转型。


     

    附表:“十四五”民政重大项目谋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建设性质

    市、县

    建设地点

    开工年份

    建成年份

    计划总投资

    1

    舒城县养老服务中心

    利用现有有福利院一、二期用房,整合建成县级养老服务心,主要用于解决失能办失能困难老年群众的集中护理养老和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示范引领、指导和培训。

    1、对现场房屋主体进行改造成养老用房。2、购置各种养老设施满足养老需要。3、有关配套设施完善。

    改建

    舒城县

    舒城县桃溪路与高峰路交叉口西北处

    2023

    2025

    5000

    2

    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

    对全县乡镇敬老院实施进行一步质量提升,规范统一运营。

    增设独立卫生间、空调、彩电;改造护理型床位、改造厨房和室外道路及场地硬化、绿化

    改造

    舒城县

    各乡镇

    2021

    2025

    7800

    3

    “一老一小”关爱服务中心建设

    在全县建设80个左右“一老一小”关爱服务中心。

    利用闲置的村小学、村部等公共资源,改造成“一老一小”关爱服务中心,满足居家养老需求。

    改建

    舒城县

    各乡镇

    2021

    2025

    10000

    4

    社区综合服务用房

    集社区办公、医疗、养老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房

    在龙祥社区、春秋苑社区、南溪社区和三沟社区建设社区综合服务用房

    新建

    舒城县

    相关社区

    2021

    2023

    4000

    5

    殡葬服务

    扩建城市公益性公墓,全县火化区均建立至少一处公益性公墓;对经营性公墓扩建。

    用地需求:66000m2

    新建+改造

    舒城县

    舒城县域内

    2021

    2025

    3500

     

    解读

    按照《“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六安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舒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以及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县民政局牵头编制了《舒城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以 下简称《规划(征求意见稿)》),按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我局认真编写民政规划。

     《规划(征求意见稿)》共有 5个部分,主要包括发展现状、发展环境、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一)发展现状。梳理了发展成就、存在不足2 个方面内容,系统总结了“十三五”以来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分析了“十三五”时期舒城民政事业发展存在的短板。 

    (二)发展环境。分析了“十四五”时期舒城民政事业发展的有利形势和面临的挑战。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指明我县民政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 

    (四)重点任务。从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积极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民政社会工作、提升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水平等6个方面分析发展我县民政事业重要举措。 (

    五)保障措施。从组织保障、资金保障、人才保障、科技保障等 4 个保障全县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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