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舒城县殡葬服务设施布点规划
(2020- -2035) 》调整的公告
《舒城县殡葬服务设施布点规划(2020- -2035) 》调整已由合肥中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调整后的规划成果即将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现依法向社会公告,诚请广大居民踊跃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详情可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查询。公告期自2023年1月24日至2023年2月23日止。广大居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文字稿送至舒城县民政局。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
联系单位:舒城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 0564-862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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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民政局
2023年1月23日
舒城县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0-2035年).pdf
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安徽省十三五规划要求,到2021年末,城乡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覆盖所有县(市、区)和乡镇。2022年1月25日,舒城县殡葬服务设施布点规划(2020—2035)得到县政府批准。但由于区域性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的推进、公墓土地问题等,现行的专项规划未能满足其需求,因此,本次在现行专项规划的基础上作了调整,编制了《舒城县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调整(2020-2035年)》。
二、编制过程
为规范殡葬设施建设,完善殡葬设施建设各项手续。我局聘请中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为我县部分乡镇殡葬设施整体布局重新进行规划设计,本次专项规划调整共涉及7个乡镇,分别为春秋乡、千人桥镇、杭埠镇、柏林乡、阙店乡、山七镇和百神庙镇。经规划调整后,全县公墓占地面积约1187.60亩,较上一版增加了90.78亩。其中,公益性公墓较上一版增加了60.78亩,县级经营性公墓较上一版增加了30亩。
三、制定意义
殡葬改革关系千家万户,公益性公墓建设作为一项民生实事,要确保公益性公墓建设有效推进。通过加强公益性公墓规划,有效促进违建坟墓的管控与整治工作。鼓励和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殡葬改革,自觉入墓规范安葬。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
四、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3〕189号) 》、《安徽省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双基办[2020]1号)和六安市聚焦“十三五”,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步伐,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乡镇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的精神,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巩固殡改成果,加强殡葬管理,推行绿色殡葬,实现墓地公益化发展。为切实加强殡葬管理,巩固舒城县殡葬改革成果,美化生态环境,结合当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宏观背景,对全县公益性公墓进行规划布局,集约土地,并将专项成果内容反馈至舒城县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成果中,预留公益性公墓的土地,本次在现行专项规划的基础上作了调整,编制了《舒城县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调整(2020-2035年)》。
五、主要内容
本次规划对舒城县各乡镇现有公墓进行了摸底排查、统筹规划,对部分零散或是自然条件不满足公墓建设的公墓采取现状保留、不扩建和用完为止的原则;对人口集中地区,现状公墓建设存在散乱不集中或现状公墓不满足使用需求的,将采取整治取缔零散的小型公墓,集中建设、统一管理,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对于部分偏远山区、用地紧张的村庄,因条件限制,允许分散布置。规划总计设置49处公墓,其中47处乡镇、经济开发区公益性公墓点、1处县级公益性公墓和1处县级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占地面积约1096.60亩,县域经营性公墓占地面积约91亩,共计占地面积1187.60亩。
我单位对关于《舒城县殡葬服务设施布点规划(2020- -2035) 》调整的公告向有关部门和公众征求意见,于2023年1月24日至2023年2月23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网站公开、书面信件等方式向社会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暂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