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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舒城县文化馆LOGO(标志)的公告

    征集单位:舒城县文旅体局征集时间:[ 2023-05-06 00:00 ] 至 [ 2023-06-05 00:00 ]状态:已结束
    • 征集公告
    • 起草说明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为进一步展示县文化馆良好的公众形象,充分发挥公共文化主阵地作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知晓率、参与率,增强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舒城县文化馆的LOGO(标志)创意方案。

    一、起止时间

    2023年5月6日-2023年6月6日

    二、征询内容

    舒城县文化馆LOGO(标志)

    三、提出意见方式

    1.登录舒城县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库”(http://www.shucheng.gov.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舒城县城关镇龙舒路37号文化会展中心5楼舒城县文化馆(邮编:231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邮箱:779467795@qq.com。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储青,0564-8627171。

                                                            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3年5月6日

       

                 舒城县文化馆文化馆LOGO(标志)征集公告

    舒城县文化馆为隶属于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的公益性副科级事业单位,履行全县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文艺创作交流、全民艺术普及、艺术培训辅导、非物质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等职能。为进一步展示县文化馆良好的公众形象,充分发挥公共文化主阵地作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知晓率、参与率,增强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舒城县文化馆的LOGO(标志)创意方案。

    一、征集内容

    舒城县文化馆LOGO(标志)

    二、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机构与个人

    三、设计要求

    1.主题鲜明,能充分体现舒城文化馆的特点,体现舒城独特的地域特色和人文内涵;

    2.构思新颖、创意鲜活,内容积极向上,个性鲜明,富有美感,寓意深刻;

    3.应富有时代性、地域性、艺术性、唯一性、创造性的特点。形式简洁大方,富有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色彩明快,易于识别,适于做各种延伸设计,利于进行宣传推广应用。

    四、投稿要求

    应征作品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均可,请作者将作品导出为jpg格式;应征作品下方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并附300字以内创意说明,阐述设计思路、基本理念、表现意图及作品内涵;应征者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当面交付的方式参与。

    五、作品评选

    本次活动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一等奖奖金800元,二等奖奖金500元,三等奖奖金300元。评选结果将在舒城县文化馆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六、声明

    1.投稿人参加本次活动前,应认真阅读征集要求和说明,一经投送稿件,均视为投稿人同意征集方相关要求和说明。

    2.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有关规定,参与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和素材来源的合法性,设计方案未公开发表,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未抄袭或模仿他人创意,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在先权利,且形象标志(LOGO)尚未被注册、使用。

    3.作品被征集选中之后,版权将归征集方所有,原作者不得将被征集作品用以其他用途。

    4.获奖名单在评审结束后将及时对外公布并公示,如发现有抄袭的作品,征集方有权取消评奖资格,且因作者抄袭产生的后果,由作者自行承担。

    5.征集方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起草说明

    现将关于《征求舒城县文化馆LOGO(标志)的公告》的起草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舒城县文化馆为隶属于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的公益性副科级事业单位,履行全县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文艺创作交流、全民艺术普及、艺术培训辅导、非物质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等职能。舒城县文化馆新馆将于2023年12月底竣工,为更好地展示县文化馆崭新风貌,增进与广大市民的文化交流,增加文化馆独特的文化内涵,融合传统文化、时代特征、地方特色于一体。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舒城县文化馆LOGO(标志)。

    二、起草过程

    县文化馆召开馆务会研究征求舒城县文化馆LOGO(标志)事宜,确定设计要求、投稿要求和作品评选等详细流程,研究起草了《舒城县文化馆LOGO(标志)征集公告》。

    三、意义

    有利于进一步展示县文化馆良好的公众形象,充分发挥公共文化主阵地作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知晓率、参与率,增强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8627171
    来信来访渠道
    舒城县城关镇龙舒路37号文化会展中心5楼舒城县文化馆(邮编:231300)
    电子邮箱渠道
    779467795@qq.com
    其他渠道
    邮箱:779467795@qq.com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序号

    反馈人

    反馈意见(群众来稿)

    是否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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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辨识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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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不够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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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缺少舒城文化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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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创新性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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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创新性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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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创新性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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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辨识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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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创新性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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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创新性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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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简洁明快,富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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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辨识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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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方案二简洁大方,立意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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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不够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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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不够活力,灵动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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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缺少舒城文化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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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创新性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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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艺术性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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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辨识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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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简洁大方,含有舒城文化特色,立意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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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缺少艺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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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缺少艺术性,创新性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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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辨识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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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辨识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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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辨识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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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不够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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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不够简洁,辨识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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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方案三融入新馆外形,有特点,配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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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简洁,富有艺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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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不够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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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辨识度不高,不够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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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创新性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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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艺术性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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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艺术性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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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艺术性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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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辨识度不高,缺少舒城文化特色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3年7月3日 10时10分

     

    为进一步展示县文化馆良好的公众形象,充分发挥公共文化主阵地作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知晓率、参与率,增强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县文旅体局通过网站留言、邮寄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舒城县文化馆LOGO202356日至72日,共收到关于舒城县文化馆LOGO有效作品48条(投稿人40人)。现将结果汇总如下:

    一、网站留言: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投稿)。

    二、邮寄信函: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投稿)。

    三、电子邮箱:公示期内共收到投稿48条,采纳情况见附表。


     

    序号

    反馈人

    反馈意见(群众来稿)

    是否采纳

    原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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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辨识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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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不够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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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创新性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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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创新性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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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简洁明快,富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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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辨识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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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方案二简洁大方,立意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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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不够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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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不够活力,灵动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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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缺少舒城文化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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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创新性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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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艺术性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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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辨识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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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简洁大方,含有舒城文化特色,立意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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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缺少艺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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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缺少艺术性,创新性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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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辨识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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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不够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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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不够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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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不够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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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有特色,含有舒城文化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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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不够简洁,辨识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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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方案三融入新馆外形,有特点,配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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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简洁,富有艺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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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不够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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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辨识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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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辨识度不高,不够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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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创新性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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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创新性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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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艺术性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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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艺术性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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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艺术性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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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家组评审,认为辨识度不高,缺少舒城文化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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