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强化幼儿园法律法规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教师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意识。10月26日下午,县直机关幼儿园组织教师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培训活动。
培训中,陈本美教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新修订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四大保护增加为六大保护,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法律规定国家应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学校、幼儿园应当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在校、在园未成年人的卫生保健工作;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安保设施、配备安保人员,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等等。
通过学习,教师们进一步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内容以及应该怎样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此次活动不仅增强了教师们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同时也更加规范了教师的自身行为,提高了自身修养,为幼儿的安全、快乐成长保驾护航!(特约通讯员:陈本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