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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征求《舒城县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征集单位:舒城县交通局征集时间:[ 2024-04-10 00:00 ] 至 [ 2024-05-09 00:00 ]状态:已结束
    • 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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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加快全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以下简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根据六安市交通运输局、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六安市财政局、六安市公安局、六安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六安市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办法〉的通知》六交办[2023]44号,县交通运输局草拟了《舒城县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意见反馈起止时间

        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一)登录舒城县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库”(http://www.shucheng.gov.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与古城北路交叉口舒城县交通运输局2楼(邮编:231300)。来信请注明“《舒城县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办法》征求意见”字样及来信人姓名。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043048420@qq.com。

        (四)联系电话:0564-8621158,联系人:胡玉庆

     

     

                                                                  舒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0日   

     

      

     

    舒城县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加快全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以下简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根据六安市交通运输局、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六安市财政局、六安市公安局、六安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六安市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办法〉的通知》六交办[2023]44号,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分类引导,分档补助。鼓励符合条件的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淘汰,根据淘汰车辆的车型及淘汰时间给予差别化补助,按照“早淘汰、多补助,晚淘汰、少补助”的原则,鼓励提前淘汰,促进更新。
        二、奖补范围
        实车在六安市报废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车辆注册登记地在我县范围内且持有本县道路运输证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
        (二)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三)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在六安市办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手续,且提前报废时间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车辆提前报废时间的计算为车辆强制报废日期减去车辆实际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交车日期”为准)。自然报废、超过国家强制报废时间、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含)所有外地转籍入户车辆〔包括六安市内县(区)间转籍入户车辆〕不在奖补范围内。

        三、奖补资金来源
        奖助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
        四、奖补申请审核发放流程
        (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联合审查。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车辆的营运性质进行审核,拨付补助资金;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的认定;公安部门负责审核提前淘汰机动车类型、注销登记等信息;商务部门负责审核《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真实性,会同公安等部门监督报废车辆拆解行为。    
        (二)申请人将符合奖补条件的机动车送到商务部门公布的有经营资质的机动车拆解回收企业进行报废拆解(拆解回收企业由商务部门提供),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车辆注销证明》后,携带《六安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奖补资金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到交通运输部门办理奖补申请。
        (三)经联合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退回;对符合条件的车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商务、公安部门依次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联合审核后,对拟奖补报废车辆及奖补金额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财政局发放奖补资金。
        五、奖补申请材料
        (一)《六安市老旧营运柴油车辆提前淘汰奖补资金申请表》;
        (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
        (三)《车辆注销证明》(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
        (四)《道路运输证》;
        (五)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与机动车所有人同名的个人银行账号和开户行;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与车辆所有单位同名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
        (六)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须提供车主书面委托书或单位法人书面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机动车所有人《自我信用承诺书》。
        以上申请材料原件如丢失请到原发证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补领或开具相关证明。
        六、申请期限和奖补标准
        本办法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受理奖补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 12月 31 日,逾期不享受奖补政策。奖补标准。
        七、其他事项
        (一)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所有人对提前报废奖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以任何形式骗取补助资金,一经发现,将予以追回或停止拨付,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本办法由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由各部门共同研究认定。     

        附件:1.舒城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奖补标准    
              2.舒城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奖补资金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    
              4.自我信用承诺书    
              5.六安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  

     



    附件1


    舒城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奖补标准

    单位:元

    车辆类型

    淘汰奖补金额(元/辆)

    强制报废期限提前一年

    强制报废期限提前二年以上

    中型货车(含中型牵引车)

    5000 10000

    重型货车(含重型牵引车)

    15000 20000

        说明: 1.中型货车为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重型货车为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

             2.牵引车补助标准参照同类型车辆.

    3.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含)以后所有转籍入户的老旧营运车辆(包括六安市各县区间转籍入户车辆),不享受奖补政策。车辆提前报废时间计算为车辆强制报废日期减去车辆实际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交车日期"为准)。

     


    附件2

            

           舒城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运营柴油货车奖补资金申请表

    车主/单位基本情况

    车主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办理类型

    □本人办理         □委托人办理

    □委托企业办理

    是否附委

    托书

    □是   □否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必须全称)

    开户银行账户

     

    报废车辆信息

    车牌号码

    (黄、蓝)

     

    车辆型号

     

    发动机号

     

    登记住址

     

    发动机型号

     

    车架号/车辆识别代码

     

    车辆出厂日期

     

    注册登记日期

     

    报废回收日期出口报关日期

     

    报废汽车回收证(出口报关)号且是否有效

     

    机动车注销证明号且是否有效

     

    □是      □否

    □是     □否

    道路运输证号且是否已注销

     

    是否距离强制报废不足1年

     

    □是      □否

    □是     □否

    是否强制报废

    □是      □否

    是否享受过老旧汽车补贴

    □是     □否

    是否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导致直接报废

    □是     □否

    车辆类型

     □中型(4.5吨(含)-12吨(不含)) 

     □重型(12吨(含)以上)

    货车(含载重)

    总质量(千克)

     

    申请补贴金额

    人民币:    万   千  元整      ¥           元

    本人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车辆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如承诺不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车主:                                  年     月      日


     

     

    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车辆的强制报废期为: 202X年X月XX日,现车辆行驶证已注销登记,同意按规定给予奖补。

     

     

      经办人(签章)                  公安交警车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商务部门审核意见:

    该车辆已完成“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报废机动车回收信息录入,同意按规定给予奖补。

     

     

      经办人(签章)                    商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生态环境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车辆属于国三柴油货车,同意按规定给予奖补。

     

     

     经办人(签章)         生态环境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交通运输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报废注销车辆属于本实施方案规定补助范围内的营运柴油货车,同意按规定给予奖补。

     

     

       经办人(签章)                  交通运输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注明: 1.车辆信息以《机动车登记证书》内容为准;

         2.填表人务必准确填写个人或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本表由机动车回收公司提供,协助车主填写;

         4.本表一式五份,交通、生态环境、公安、商务部门及车主各留一份;

         5.车辆为单位所有的,由代办人签章,为个人所有的,由车主或代办人签章。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联系地址:

    受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联系地址:

        兹授权(受委托人)依照《六安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方案》之规定,代为办理车号为:    的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资金申领之相关事宜。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受委托人代为提交申请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和办理相关手续。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本人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自我信用承诺书

     

        本人(本单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郑重承诺:申报本次六安市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所报送的所有信息及材料均真实、准确、合规。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本人(本单位)自负。

        特此承诺

     

     

                                                              承诺人(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六安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

      

    序号

    名称

    公司地址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以下简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县交通运输局依据六安市交通运输、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六安市财政局、六安市公安局、六安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六安市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办法〉的通知》六交办[202344号,起草了《舒城县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奖补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为切实做好《奖补办法》起草工作,及时落实上级政策,我局安排相关人员,225号至27号,深入走访大地汽车运输公司、皖通物流有限公司、远华物流有限公司等县内规模运输企业进行调研。310日组织召开8家规模运输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县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车现状,提前淘汰的主要工作和保障措施,确保《奖补办法》科学、合理,保障措施有力、可行。我局政策法规股也对《奖补办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开展了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为无风险。

    三、主要内容

    1.奖补标准:中型货车(含中型牵引车):强制报废期限提前一年,奖补5000元,强制报废期限提前二年以上,奖补10000元。

    重型货车(含重型牵引车):强制报废期限提前一年,奖补15000元,强制报废期限提前二年以上,奖补20000元。

    中型货车为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重型货车为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牵引车补助标准参照同类型车辆。所需资金由县财政保障。

    2.奖补对象及时限:

    202411日至 2024 12 31日,在六安市办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手续,且提前报废时间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的中、重型柴油货车。

    3.保障措施

    市里成立了由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组成的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奖补联合服务工作机构。参照市里做法,我县也应设立由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公安、商务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专班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

    4.资金测算

    根据六安市交通运输局反馈的老旧柴油车情况,我县现有存量国三及以下柴油车119(市里2023年下发的台帐),这些车辆有中、重型车,按平均每台15000元测算,共需资金约178.5万元。

    舒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4314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8621158
    来信来访渠道
    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与古城北路交叉口舒城县交通运输局2楼;邮编:231300
    电子邮箱渠道
    1043048420@qq.com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未收到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4年5月11日 8时27分


    2024410日至202459日,我单位对《舒城县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向有关部门和公众征求意见,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网站公开、书面信件等方式向社会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未收到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舒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4510

    文件

     

    舒交〔202421

     

    关于印发《舒城县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

    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办法》的通知

     

    各道路运输企业、个体经营者:

      《舒城县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按照要求申报奖补。

     

      

        舒城县交通运输局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舒城县财政局          舒城县公安局

     

     

                                     舒城县工信商务局           

                             

                                     2024521

     

    舒城县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加快全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以下简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根据六安市交通运输局、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六安市财政局、六安市公安局、六安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六安市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办法〉的通知》六交办[202344号,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分类引导,分档补助。鼓励符合条件的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淘汰,根据淘汰车辆的车型及淘汰时间给予差别化补助,按照早淘汰、多补助,晚淘汰、少补助的原则,鼓励提前淘汰,促进更新。

    二、奖补范围

    实车在六安市报废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车辆注册登记地在我县范围内且持有本县《道路运输证》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

    (二)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三)202411日至 2024 12 31在六安市办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手续,且提前报废时间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车辆提前报废时间的计算为车辆强制报废日期减去车辆实际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交车日期”为准)。自然报废、超过国家强制报废时间、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含)所有外地转籍入户车辆〔包括六安市内县(区)间转籍入户车辆〕不在奖补范围内。

    三、奖补资金来源

    奖补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

    四、奖补申请审核发放流程

    (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商务局设立联合服务窗口,联合服务窗口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车辆的营运性质进行审核;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的认定;公安部门负责审核提前淘汰机动车登记信息;工信商务部门负责审核《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真实性,会同公安等部门监督报废车辆拆解行为;财政部门负责拨付奖补资金。

    (二)申请人将符合奖补条件的机动车送到商务部门公布的有经营资质的机动车拆解回收企业进行报废拆解(拆解回收企业由商务部门提供),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车辆注销证明》后,携带《舒城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奖补资金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到联合服务窗口办理奖补申请。

    (三)经联合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退回;对符合条件的车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工信商务、公安部门依次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联合审核后,对拟奖补报废车辆及奖补金额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财政局发放奖补资金。

    五、奖补申请材料

    (一)《舒城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2);

    (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

    (三)《车辆注销证明》(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

    (四)《道路运输证》;

    (五)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与机动车所有人同名的个人银行账号和开户行;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与车辆所有单位同名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

    (六)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须提供车主书面委托书或单位法人书面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附件3);

    (七)机动车所有人《自我信用承诺书》(附件4)。

    以上申请材料原件如丢失请到原发证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补领或开具相关证明。

    六、申请期限和奖补标准

    本办法自实施之日起接受奖补申报,受理奖补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 12 31 日,逾期不享受奖补政策。奖补标准(详见附件1)。

    七、其他事项

    (一)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所有人对提前报废奖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以任何形式骗取补助资金,一经发现,将予以追回或停止拨付,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本办法由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由各部门共同研究认定。

     

        附件:1.舒城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奖补标准

           2.舒城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奖补资申

                请表

          3.授权委托书

          4.自我信用承诺书

          5.六安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

     

     

     

     

     

     

     

     

     

     

     

     

     

     

     

     

     

    附件1

    舒城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奖补标准

                                              单位:元

    车辆类型

    淘汰奖补金额(元/辆)

    强制报废期限提前一年

    强制报废期限提前二年以上

    中型货车(含中型牵引车)

    5000

    10000

    重型货车(含重型牵引车)

    15000

    20000

    说明: 1.中型货车为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重型货车为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

    2.牵引车补助标准参照同类型车辆.

    3.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以后所有转籍入户的老旧营运车辆(包括六安市各县区间转籍入户车辆),不享受奖补政策。车辆提前报废时间计算为车辆强制报废日期减去车辆实际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交车日期”为准)

     

    附件2

    舒城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运营柴油货车奖补资金申请表

    车主/单位基本情况

    车主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办理类型

    □本人办理         □委托人办理

    □委托企业办理

    是否附委

    托书

    □是   □否

    经办人

     

    身份证

    号码

     

    经办人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必须全称)

    开户银行账户

     

    报废车辆信息

    车牌号码

    (黄、蓝)

     

    车辆型号

     

    发动机号

     

    登记住址

     

    发动机型号

     

    车架号/车辆识别代码

     

    车辆出厂日期

     

    注册登记日期

     

    报废回收日期出口报关日期

     

    报废汽车回收证(出口报关)号且是否有效

     

    机动车注销证明号且是否有效

     

    □是      □否

    □是     □否

    道路运输证号且是否已注销

     

    是否距离强制报废不足1

     

    □是      □否

    □是     □否

    是否强制报废

    □是      □否

    是否享受过老旧汽车补贴

    □是     □否

    是否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导致直接报废

    □是     □否

    车辆类型

    □中型(4.5吨(含)-12吨(不含))

    □重型(12吨(含)以上)

    货车(含载重)

    总质量(千克)

     

    申请补贴金额

    人民币:    万   千  元整                

    本人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车辆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如承诺不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车主:                                            

     

     

    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车辆的强制报废期为: 202 年 月  日,现车辆行驶证已注销登记,同意按规定给予奖补。

     

     

      经办人(签字)                           公安交管车管部门(盖章)

                      

     

     

    工信商务部门审核意见:

    该车辆已完成“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报废机动车回收信息录入,同意按规定给予奖补。

     

     

      经办人(签字)                         工信商务部门(盖章)

                      

     

    生态环境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车辆属于(国三□、国三以下□)柴油货车,同意按规定给予奖补。

     

     

     经办人(签字)              生态环境部门(盖章)

                                  

     

     

    交通运输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报废注销车辆属于本实施方案规定补助范围内的营运柴油货车,同意按规定给予奖补。

     

     

       经办人(签字)                         交通运输部门(盖章)

                      

    注明: 1.车辆信息以《机动车登记证书》内容为准;

    2.填表人务必准确填写个人或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本表由机动车回收公司提供,协助车主填写;

    4.本表一式五份,交通、生态环境、公安、商务部门及车主各留一份;

    5.车辆为单位所有的,由代办人签章,为个人所有的,由车主或代办人签章。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联系地址:

    受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联系地址:

       兹授权(受委托人)依照《舒城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

    货车提前淘汰奖补方案》之规定,代为办理车号为:          的国

    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资金申领之相关事宜。

        有效期限:               日至               日,受委

    托人代为提交申请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和办理相关手续。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本人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4

    自我信用承诺书

     

    本人(本单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郑重承诺:申报本次舒城县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所报送的所有信息及材

    料均真实、准确、合规。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本人(本单位)自负。

    特此承诺

     

     

        承诺人(单位)签字/盖章:

            

     

     

     

     

     

     

     

     

     

     

    六安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公司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1

    六安市易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六安市金安区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

    陈翔

    18963760261

    2

    六安市途顺报废机动车拆解有限公司

    六安市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霍邱路1

    刘厚萍

    15855919858

    3

    安徽绿沃汽车循环科技有限公司(限报废纯电动新能源汽车(不涉及燃油车、混动汽车)回收、拆解)

    六安市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杭埠镇产投产业园B2B3

    王焕根

    18919753312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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