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我局制定了《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依法将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方式:
1.登录舒城县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库”(http://www.shucheng.gov.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170号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231300)。来信请注明“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479675990@qq.com。
公示时间: 2024年7月4日-2024年8月3日
邮寄地址:城关镇桃溪路170号
收件人:潘红霞
联系电话:0564-8620867
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结合自然资源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公开。
(二)真实公正原则。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有事实依据。
(三)及时便民原则。公开的事项以简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的形式及时公开。
三、主动公开内容
(一)机构信息
主动公开本单位的下列信息:部门职能(涉密除外)、机构设置(内设科室、下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班子成员等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文件与政策解读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起草与政策解读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积极探索运用多种形式全方位解读政策。(牵头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
(三)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及时公开各项工作年度规划计划、总结,重点工作分解情况,年度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包括工作举措、进展成效等。(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
(四)财政、招标采购信息
按照要求公开单位财政预决算说明、表格、“三公”经费预决算、单位招标采购实施、预算等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及行政权力运行
及时按照最新权责清单对本单位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并按时公开各项行政权力运行结果。(牵头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
(六)依申请公开
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答复内容要客观实际、立足申请人要求、回复要详细细致,注重解决申请人需求。要及时告知其本人有效的救济渠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牵头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
(七)年度工作报告
每年按计划时间公布上一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
(八)重点领域
及时公开规划许可、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土地报批等方面的最新工作进展。(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
四、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要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和重要工作任务,提高认识,对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准确把握和推进,压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对接,抓好落实。办公室要加强与各业务股室的对接,各业务股室要认真履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及时确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并提供,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三)问题导向,提高质效。对照标准目录指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目录完备、更新及时、分类准确、要素齐全,对各级评估反馈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举一反三,切实担负起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
一、起草背景
为确保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文件依据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等文件。
三、起草过程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等文件内容,结合自然资源部门工作实际,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明确该实施方案的指导精神,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第二部分突出方案的三条基本原则,即依法公开原则、真实公正原则、及时便民原则;第三部分其中明确了主动公开内容及履行政务公开具体内容的责任主体,包括基础信息、重点信息、依申请公开、年报等内容;第四部分是组织保障,一是高度重视,压实责任;二是要加强对接,抓好落实;三是要以问题为导向,提高质效。
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8月3日,县自然资源局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网站公开、书面信件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信息,特此说明。
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结合自然资源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公开。
(二)真实公正原则。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有事实依据。
(三)及时便民原则。公开的事项以简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的形式及时公开。
三、主动公开内容
(一)机构信息
主动公开本单位的下列信息:部门职能(涉密除外)、机构设置(内设科室、下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班子成员等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文件与政策解读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起草与政策解读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积极探索运用多种形式全方位解读政策。(牵头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
(三)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及时公开各项工作年度规划计划、总结,重点工作分解情况,年度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包括工作举措、进展成效等。(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
(四)财政、招标采购信息
按照要求公开单位财政预决算说明、表格、“三公”经费预决算、单位招标采购实施、预算等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及行政权力运行
及时按照最新权责清单对本单位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并按时公开各项行政权力运行结果。(牵头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
(六)依申请公开
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答复内容要客观实际、立足申请人要求、回复要详细细致,注重解决申请人需求。要及时告知其本人有效的救济渠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牵头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
(七)年度工作报告
每年按计划时间公布上一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
(八)重点领域
及时公开规划许可、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土地报批等方面的最新工作进展。(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
四、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要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和重要工作任务,提高认识,对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准确把握和推进,压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对接,抓好落实。办公室要加强与各业务股室的对接,各业务股室要认真履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及时确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并提供,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三)问题导向,提高质效。对照标准目录指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目录完备、更新及时、分类准确、要素齐全,对各级评估反馈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举一反三,切实担负起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
一、制订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确保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修订意义和总体考虑
方案的制定是规范和推进基层自然资源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重要举措。县自然资源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职能职责细化完善基层自然资源领域公开事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修订过程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等文件内容,结合自然资源部门工作实际,根据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股室职责,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分工,内部征求相关意见,明确公开主体责任,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四、工作目标
县自然资源局要履行公开主体责任,按照本方案细化公开内容,并认真实施,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明确该实施方案的指导精神,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第二部分突出方案的三条基本原则,即依法公开原则、真实公正原则、及时便民原则;第三部分其中明确了主动公开内容及履行政务公开具体内容的责任主体,包括基础信息、重点信息、依申请公开、年报等内容;第四部分是组织保障,一是高度重视,压实责任;二是要加强对接,抓好落实;三是要以问题为导向,提高质效。
五、创新举措
县自然资源局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后续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提供制度保障。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局将按照《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主体,主动公开,确保公开内容时效性与准确性。
八、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潘红霞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8620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