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万佛山—龙河口水库(万佛湖)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利用,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有关规定及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们组织编制了《万佛山—龙河口水库(万佛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目前,《总体规划(公示稿)》编制已完成,为全面落实“开门编规划”的工作要求,让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了解《总体规划》,现进行公示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一、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20日
二、 公示网址:
舒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hucheng.gov.cn)
三、 意见收集途径:
社会各界如有意见建议,欢迎于2024年12月20日前通过纸质意见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
1、邮寄地址:
舒城县万佛山风景区管理处(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集中办公区)
舒城万佛湖水源保护和旅游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舒城县万佛湖风景名胜区)
2、联系人:舒城县万佛山风景区管理处
联系电话:0564-8622295
舒城万佛湖水源保护和旅游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
联系电话:0564-8535079
3、电子邮箱:舒城县万佛山风景区管理处wfslygs@163.com
舒城万佛湖水源保护和旅游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908655062@qq.com
4、登录舒城县人民政府网“全县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留言 (https://www.shucheng.gov.cn/hdjl/yjzjk/index.html)
如需进一步了解规划相关内容,欢迎随时与舒城县万佛山风景区管理处、舒城万佛湖水源保护和旅游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联系
关于《万佛山—龙河口水库(万佛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的起草说明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万佛湖—万佛山风景名胜区的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有效指导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和利用行为,促进其高质量发展,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特编制万佛山—龙河口水库(万佛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编制依据及过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1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 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 年修正)、《风景名胜区条例》(2016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 年修正)、《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2022 年修正)、《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2016 年通过)、《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2016 年修订)、《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GB/T50298-201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舒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舒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划。2018年12月梳理汇编了编制依据,2024年11月初完成《总体规划》初稿,在仔细研究、多次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公示内容。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规划总则、保护培育规划、游赏规划、设施规划、居民社会调控与经济发展引导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协调、分期发展规划、附则等章节内容。规划详细内容见规划文本及图纸。重点规划内容如下:
(一)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二)风景名胜区资源特色
万佛湖片区——岛湖相映、山湖相拥;历史丰碑、人文胜迹;文化底蕴深厚、物种资源丰富;地质奇观、世间少有。万佛山片区——山峦叠嶂、群峰竞秀;水姿优美、飞瀑连珠;森林茂密、多姿多彩;人文景观、历史悠远。
(三)风景名胜区性质
万佛山—龙河口水库(万佛湖)风景名胜区以碧湖千岛、奇峰秀林为特色,并具备生态山水观光、科普文化教育、森林康养、休闲养生度假等功能的湖山交融型省级风景名胜区。
(四)风景名胜区及核心景区范围
万佛山—龙河口水库(万佛湖)风景名胜区主要包括万佛湖片区和万佛山片区,总面积182.09平方公里,涉及万佛湖镇、河棚镇、高峰乡、山七镇、汤池镇、阙店乡、五显镇、晓天镇、庐镇乡九个乡镇。核心景区位于万佛湖片区,原则上按照万佛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范围、龙河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和龙河口水库保护规划确定的管理范围(吴淞高程征地线69米)划定,总面积为49.57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27.2%。
(五)规划目标
强化保护第一的原则,以保护风景名胜区自然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宗旨,处理好环境、社会和经济三大效益的关系,将万佛湖—万佛山风景名胜区建设成为保护有力、生态优良、文化独特、交通方便、设施完善、管理高效的省级风景名胜区。
(六)功能分区
依据资源保护强度和规划利用方式,将万佛山—龙河口(万佛湖)风景名胜区分为风景游赏区、风景恢复区、发展控制区、旅游服务区、特别保存区五类功能区。风景游览区总面积为1525.87公顷,风景恢复区总面积为8892.79公顷,发展控制区总面积为4045.28公顷,旅游服务区总面积为48.45公顷,特别保存区总面积为3696.5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