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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
留言时间:2025-07-04 07:51:20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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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舒城县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土管部门:舒城县汤池镇范围内的土地性质,哪些属于“国有土地”?哪些属于“集体土地”?
舒城县政府

回复单位:舒城县汤池镇
发表于:2025-07-08 15:19:29
您好!您反映的“土地性质”问题,汤池镇答复如下:经了解,您所反映的是想了解汤池镇的土地性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欢迎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汤池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64-8248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