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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华夏幸福物业管理不善,霸王条约,不依法办事,胡乱收取物业费,请相关领导彻查
留言时间:2022-01-24 09:30:32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3669
受理单位: | 舒城县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我是舒城本地居民,本人在本县内杭埠孔雀城小区购买一套居住房,然还没入住就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而且是被要求全额支付,想咨询一下,该小区的物业管理舒城华夏物业做法是否合理?
另外,合同要求提前预付一年期物业费,是否合规?根据《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中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条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使用人同意,一次预收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不得超过6个月,也不得擅自向业主、使用,人收取长期占用(一年以上)性质的押金、保证金等费用。
请问华夏幸福物业舒城公司的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范的标准来办事,请有关部门给予解答,如果不合理,请有关部门敦促整改落实!
感谢

舒城县政府

回复单位:舒城县政府
发表于:2022-01-26 16:31:55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接到您的反映,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查,您在收房前,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协议或合同,约定物业费缴费方式和周期,您和物业公司双方均需要按照所签订的物业协议执行。您认为物业行为不合理,违反合同约定、相关行业管理办法,可以拒绝签订。
通过沟通,该小区物业明确表示,并非严格要求您一次性缴满一年物业服务费用,您可选择按季度、按半年、按一年的方式缴费,只需按时、按标准缴纳即可。
如仍有疑问,可致电:0564-803500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