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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
留言时间:2022-06-29 21:50:05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764
受理单位: 舒城县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你好!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 1.本人2021年12月份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首套房商业贷款利息,如果今年8月份购买二套房,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 2.若可以提取支付首付,至2022年12月是否可以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支付首套房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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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舒城县政府 发表于:2022-07-01 15:54:10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并且和您取得联系。现回复如下:在六安市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以办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用于偿还同一套商业贷款本息的,每次提取需要间隔12个月。提取事项名称不同,可以再次办理提取业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致电我部咨询电话:0564-8622144。舒城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业务大厅办公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中段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