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政府办 > 建议提案办理 > 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7-05-29 00:00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吴红、王竹、王保、董续丽、方配秀、徐丽、盛祝平、李晓玲、强贻敏、潘坤荣、许新明代表:

你们在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落实“六安市鼓励采购地产品”各县区政府尽快出台文件和办法》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舒城县高度重视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鼓励采购地产品,在《中共舒城县委、舒城县人民政府2017年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建立工业地产品目录库,鼓励社会优先使用地产品,出台政府性投资项目优先采用地产品实施办法。县委、县政府积极组织县经信委、县公管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调查研究,并借鉴兄弟县区成功经验,适时出台舒城县鼓励采购地产品实施办法。同时,对我县符合条件的企业我们还积极组织申报市地产品目录库。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舒城县经信委

联系电话:0564-8621239


 


 


 

2017年5月15日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