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永成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 “关于理顺万佛湖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万佛湖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现状
为加强万佛湖旅游开发管理工作,舒城县于1997年成立了舒城县万佛湖风景区管理处,隶属县政府管理。2004年经批准成立舒城万佛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为直属县政府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和市直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舒城县多方争取、积极作为,2015年经省编委批准将舒城万佛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升格为正处级,更名为万佛湖水源保护和旅游管理委员会,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与此同时,会同市编办多次深入万佛湖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对万佛湖水源保护和旅游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核定,将万佛湖水源保护和旅游管理委员会的编制数由原来的18名增加到32名,内设机构由4个增加至6个(办公室、计划财务管理局、规划建设环保局、旅游发展局、农村工作局、行政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级别均核定为正科级,职能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加强,为万佛湖旅游推动经济发展、旅游带动扶贫开发、旅游促进环境和资源保护提供了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2015年10月,经过近一年的充分调研论证,将万佛湖万佛湖旅游管理公司和万佛湖游船公司进行合并,组建了国有独资企业舒城万佛湖旅游管理实业有限公司。目前,万佛湖水源保护和旅游管理委员会下辖县渔政管理站、县苗圃两个股级事业单位和万佛湖旅游管理实业有限公司、万佛湖渔业公司、万佛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三个国有性质的企业。通过理顺体制,活化机制,景区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完全分离,经营机构和管理机构各尽其责,共同管理,提高了景区的管理效益。
二、关于提案三点建议的答复
(一)升格后的万佛湖水源保护和旅游管理委员会,优化了机构设置,充实了人员力量,组织协调功能得到显著加强,为万佛湖创建5A级景区,保护万佛湖水源,带动库区群众脱贫致富,加快我县旅游、经济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更有利于旅游发展中对相关资源的协调和统一安排。
(二)万佛湖景区面积135平方公里,土地权属分别属于龙河口水库管理处和7个沿湖乡镇,将万佛湖镇与万佛湖景区管理机构合并、将龙河口水库的管理权下放至舒城县政府两条建议,对于景区的长远发展大有裨益,但因牵涉面太广,目前阶段尚不具备具体实施的条件和环境。
(三)近年来,万佛湖在景区建设和发展中采取了“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配套”的旅游景区体制管理和开发模式,进一步明晰产权,明确责权,政企分开,实现了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的分离。一是明确景区产权归属,实现了权、责、利的明晰;二是建立完善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成立了董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商讨,各执行经营者严格执行董事会的决定;三是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旅游管理人才,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塑造了一支高素质的旅游管理服务队伍。新组建的舒城万佛湖旅游管理实业有限公司下设财务部、市场部、监理会等职能部门,制定了公司章程,健全了公司规章制度。下一步,公司准备走上市道路,提升旅游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把品牌做响,把服务做精,把规模做大,给游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推动旅游企业发展,做大做强万佛湖旅游业。
感谢您对舒城县旅游管理体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4-862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