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各项农村土地政策的出台,我县流转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经营主体竞相发展,土地流转呈现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趋势,涌现了一大批流转面积较大、经济效益较好的种粮大户。加快了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舒城县位于安徽中部,大别山东麓,巢湖西滨,自然格局呈现“五山一水二分田、二分道路和庄园”,全县总面积2100平方公里,人口100万(其中农业人口88万),辖21个乡镇和1个开发区,394个村。全县现有耕地64万亩,人均耕地0.7亩。2009年以来土地流转情况如下:
——2009年全县土地流转100亩以上大户342户,流转面积11.5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17.9%,其中3000亩以上,奖补资金279.25万元(市级补助98.22万元,县级补助181.03万元)。
——2010年374户,流转面积13.1万亩,奖补资金288万元(市级补助107万元,县级补助181万元)。
——2011年,全县共申报500亩以上种粮大户97户,流转12.9万亩,其中3000亩以上9户面积5.1万亩,2000亩以上2户面积5024亩,1000亩以上28户面积3.6万亩,兑付69户面积共8.49万亩规模经营主体奖补资金230.8万元(市级补助95.5万元,县级补助135.3万元)。
——2012年,全县共申报79户500亩以上种粮大户,流转面积8.39万亩,其中3000亩以上4户面积1.3万亩,2000亩以上8户面积1.9万亩,1000亩以上13户面积1.7万亩,兑付财政奖励200.8万元(市级补助79万元,县级补助122万元)。
——2013年,据统计全县100亩以上种粮大户908户,流转面积28.1万亩,占二轮承包亩数的45.4%,(其中:申报500亩以上种粮大户67户,流转面积6.3万亩,财政奖励224万元)。
5年来总计发放土地流转奖补资金998.85万元(其中:县奖补资金占70%、市奖补资金占30%)。
二、主要成效
一是促进了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通过土地流转,一方面使农民自愿地将无力经营或不愿经营的土地及时转让出去,另一方面使部分经营有方、有能力扩大经营规模的农民能及时获得相应的土地,解决“有人无田种、有田无人种”,“多种不能、少种不行”的人地矛盾,为土地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是实现了转移劳动力和增收双赢。广大农村人多地少,虽然劳动力资源丰富,但被束缚在有限的土地上,增收空间不大。土地流转既可以使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摆脱土地的羁绊,从事效益更高的工作,又可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减轻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经营责任田的压力,解除农民离土离乡的后顾之忧。会手艺、善经营的农民纷纷摆脱土地的束缚,外出务工或自行创业。
三是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土地流转有利于催生和培育各类农业龙头企业,按照市场导向建设规模化农产品开发生产基地,使“公司+ 农户”形成有机整体,夯实农业产业化基础,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四是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对农村土地进行依法合理流转,能使宝贵的土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加速农村奔小康的进程。我们在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中,问及农村土流转的成效时,广大乡村干部和农民认为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是土地流转最直接、最明显的成效。
五是加快了发展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常规农业比较效益低,小规模经营农户效益差。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有利于机械化耕作及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加快了发展农业现代化的进程。近年来,我县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农田机械化推广速度不断加快,机械化水平逐年提高。
三、具体做法
1、政府引导,精心培育。为了培育、服务好种粮大户,我县先后制定出台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积极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鼓励农村土地流转的有关政策。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农委、财政、劳动、国土、教育、公安、工商、金融、林业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组,同时,组建了县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委员会和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具体领导、组织、协调、服务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在此基础上,根据县政府的要求,财政、劳动、国土、民政、教育、金融等各部门通力合作,建立了土地流转奖励、考核机制。乡镇、村要层层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土地纠纷调解仲裁机构,要配备专人,专抓土地流转工作。多管齐下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由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我县土地流转规范有序,为种粮大户的发展壮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规范管理,完善程序。我县始终把规范管理,完善程序,维护种粮大户和小农户双方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健全管理机制。按照协商、审查、订立合同、登记备案的程序制订了土地流转规范操作章程。根据省农委制定的合同文本样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租赁、转包、转让、互换、入股”五种形式的统一规范的流转合同。乡镇确定专人负责土地流转合同鉴证工作,乡村两级均建立了土地流转合同档案,对要求流转土地的种粮大户的资信情况进行审查,建立经营主体的资信档案,加强对全县土地流转的服务和管理,积极为农户提供土地流转前后的各种服务。二是及时调解纠纷。热情接待群众上访,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反复向群众宣传有关政策。由于政策宣传到位和调解及时,我县未出现大的种粮大户和小农户之间的矛盾纠纷,维护了双方农户的利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3、加大扶持,创造条件。我县结合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把引进和培养大户作为一把手工程,出台了各项扶持措施,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条件,激励种粮大户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一是从政策上给予扶持。对百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给予政策性农业保险总额20%的补助和每亩20-50元的连续三年的财政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按3:7配套;2009年县政府以舒政[2009]10号文件《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意见》,对受让土地100亩以上,流转期限3年以上,签订规范流转合同,从事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生产的经营主体,除国家和省政策奖补外,市、县连续三年另行给予奖励(对流转面积500—1000亩,每亩奖励30元;1001—2000亩的,每亩奖励40元;2001—3000亩的,每亩奖励50元;3001亩以上的,每亩奖励60元)。二是在项目投入上予以倾斜。全县确立了实施“土地综合治理、发展精品农业”的思路。先后投资数千万元,对全县8万多亩耕地进行了有效治理,改善了路、渠、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为种粮大户的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条件;三是生活给予关心。浙江、上海、北京等地的企业、客商和本省枞阳、芜湖等地的种植大户纷纷落户我县流转大片耕地,从事规模农业生产。外来大户带动了我县农业结构调整,带来新技术和新品种,更新本地群众的思想观念。我县各地充分认识到大户生产的重要意义,不仅给他们创造优越的生产环境,更从生活上给予关心,为他们提供生产和生活方便,使大户安心、放心,并树立了长期经营、长远谋划的思想。
4、培育市场,搞活流转。土地流转的目的不仅在于规模经营主体(流入方)收益,而且农民(流出方)也要收益,从而实现双赢的良好态势。我县以规模经营为主体流转的收益大大高于农民之间的流转收益,农民对向规模经营主体流转的积极性高于农民之间流转。今年,各乡镇、有关部门按照“政府引导、法人投资、企业经营、产业化开发”的思路,大力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参与土地流转,促进流转主体多元化,使土地流转从以前单一的农户之间的自发流转向农业企业、工商企业、科技人员、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流转转变。一是引导农业企业建基地。农业企业可以通过土地流转,以“公司+基地+农户”和发展订单农业等模式,有力地促进了土地流转,如安徽夏星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等企业,通过土地流转的形式,发展订单养殖,建立稳定的养殖基地,合作社社员(养鸡户)已发展至500余户,带动养殖户2000户,养殖面积2万亩,年出栏优质肉鸡3000万只,促进户均增收上万元,促进了土地流转。二是引导种养大户和合作社开展规模经营。全县的种养大户和合作社可以通过土地流转,集约土地,扩大种养规模,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如我县的舒城县园林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联合各乡镇的养猪大户,建立6个乡镇分社,扩大养殖规模,带动了群众增收致富,产生了更大的经济效益。安徽德昌油茶专业合作社2010年成立以来,承担7个国家、省、市、县油茶开发项目,繁育油茶良种苗累计2600万株,营造丰产示范林26万亩,发展油茶种植大户1200家,带动农民30000户。2013年5月7日,舒城县第一家家庭农场——舒城县城关镇葛义学家庭农场成立。
5、规范形式,提高实效。近年来,我县针对劳动力外出经商务工、土地抛荒现象增多等情况,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探索推进土地流转的有效形式。一是农户之间流转。农户将承包的土地直接转包他人,从中收取承包经营权收益金。这是农村土地流转之初的基本模式,有利于解决农户生产规模小,土地零星分散的问题。如舒城县河棚镇包训发家庭农场是一家从事设施蔬菜、露地蔬菜种植、销售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租赁150亩土地,建设蔬菜生产基地,年产各类绿色蔬菜300多吨,年经营收入150万元,所产“应发”牌蔬菜因其品质优良享有盛名,既结束了山区群众吃蔬菜靠城郊供应的历史,又深受县城、合肥等地的消费者亲睐。这种流转方式既解决了农户抛荒田地荒芜现象,又有效解放了农村劳动力,让一部分农民安心在外长期务工。二是流转给集体直接经营。即由村两委对农户不愿种植稻麦的农田进行流转,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由村“两委”与村民签订流转协议,统一组织耕种。该方式具有临时性、短期性,是解决季节性抛荒的一条有效途径。如城关镇幸福村村“两委”就以此方式,以反租到倒包的形式租用群众土地,创办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初步形成土地流转的模式。成立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承包农民土地。通过招标方式统一对外流转,流转后种粮的,流转合同签订期限为1-3年;流转后从事蔬菜、花卉苗木、葡萄、水产养殖的项目期限为10年以上,让大户承包放心。三是引进农业大户、企业流转。近年来,我县通过招商引资,成功引进农业企业20多家来承包租赁经营。如:干汊河镇洪宕村引进舒城县阳光雨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舒城县宏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连片种植优质葡萄近千亩,西宕、洪宕等村以每亩450元的价格引进安徽谷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种植精品无公害蔬菜1000多亩。四是季节性流转。农业经营大户根据订单需要向农户包租一个生产季节的土地,使同块土地在不同季节由不同经营者经营的流转形式。此方式既可让农户增收,又能确保单季粮食生产。
四、存在问题
1、土地经营主体融资难 农业是弱势产业,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当前农村信贷手续复杂,贷款金额小,主要以房屋抵押贷款和担保公司担保贷款为主,有的只能依靠个人信用从银行贷来部分资金。另外,农田使用权归农户,土地流转经营户是承包人,一般没有贷款担保单位,又无权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贷款抵押,很难从金融部门中得到贷款,也很难从其他途径筹集资金。金融服务业因为农业风险大、效益低等因素,难以贴近农业生产和新型农业主体实际开展,农村信贷、金融部门放贷意愿低,支持力度不够,导致流转大户融资贷款困难、经营规模难以扩大。
2、农业生产经营效益低 流转大户大多未经过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和学习,对农业新技术掌握较少,科学种田水平低,制约了单产和效益的提高。目前农业劳动力年龄在50--70岁之间,老龄化严重,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纷纷转移到二、三产业,农业生产后继乏人,尤其在以品种选择、病虫害防治、科学施肥与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生产技术方面跟不上发展,经营效益低。
3、土地规模流转经营难 部分农民受传统思想观念束缚,恋土情结较重 ,加之农业税全面取消后 ,土地收益有所提升 ,农民把土地看的更加珍贵,个别二轮承包以后私下转出土地的农民 ,又开始收回原有承包地自己耕种。另一方面, 政府土地流转服务管理体系不够健全,签订流转合同不规范。农户之间的流转占了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当部分,其中很多农户采用口头约定的方式,缺乏书面合同。即使有书面合同,合同的制订程序和内容也不规范,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也没有到村委会和镇农经站登记和备案,土地流转的自发性、分散性和盲目性很大。土地承包纠纷增多。小农户不愿意和大户签订长期租赁合同,最多只有二三年,大户难以长远打算,稳定性差。不少土地面积小而分散,有的地块甚至被散户的土地包围,机械设备用不上,这种分散的地块,只能人工作业,成本无形中提高。承包租金逐年攀升,2010年流转土地的价格是每亩200元,到了2011年就上涨到每亩280元,去年达到每亩350元,而今年流转土地的价格蹿升到了每亩460元。
4、基础设施保障措施差 排灌机械老化,抗御旱涝等自然灾害能力较弱,生产成本显著增加,流转经营大户缺少晒场、仓储条件和烘干设备,收获的粮食极易发生霉变。多数大户因实力弱、底子薄,一旦遇到旱涝、病虫害、冰雹、台风等自然灾害,风险就会增加。
另外,雇工成本高,农机投入和作业成本高都是困扰着流转大户们的问题。
五、几点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符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坚守“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三条流转底线的前提下,采取更加积极、更加有效的措施,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合理流转。
(一)探索创新形式,力求农民利益最大化。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最根本的不仅在于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犯,而且要积极追求农民利益最大化,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民增收致富。农村土地流转,要始终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运作,确保农民不失权、不失利、土地不变性。从土地流转的成功实践和经验来看,当前应积极引导和着力推广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经营的流转形式,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产业化经营的流转形式,以及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联合建立新的合作经济组织实现规模化经营的流转形式。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创造性,积极支持县乡政府和农民群众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探索形式多样的流转形式,鼓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尽快形成既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又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实现、发展好农民群众利益的土地流转新机制。
(二)加强宣传引导,为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误解。要大力宣传在农村土地流转中获得成功的典型,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对种粮大户、生产标兵、种粮能手等典型进行表彰,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作用,让农民从身边的典型看到土地流转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让他们有信心、有希望去探索实践,促使更多的农民加入到土地流转中来。
(三) 搭建服务平台,为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做好支撑。建立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组建机构,落实人员,赋予其职权,明确其责任,积极开展产业导向、信息传递、中介协调、指导管理服务,努力探索服务土地流转、规范土地流转、推进土地流转的新机制和新途径,实现跨区域、全覆盖、多层次的土地流转服务。
(四) 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为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提供必要条件。进一步完善农民转移就业培训机制,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和信息咨询、法律维权、劳务中介等配套服务,促进更多的农民外出务工,鼓励更多的企业吸引当地劳动力就业。还要大力发展乡镇特色加工业和新型服务业,引导更多农民特别是把城郊乡镇、中心集镇附近的农民率先从土地脱离出来,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条件。
(五)出台政策措施,激发农村土地流转的活力和动力。要从建立和完善政策机制上保障土地流转双方的权益,防范土地流转存在风险,激发农村土地流转的活力和动力。一是建立引导和激发机制。对规模经营主体要从财政资金、金融贷款、项目安排以及用地等方面予以倾斜,切实提高其经营和辐射的带动能力,增强土地流转后续力。采取政府拿出部分资金、农业经营户拿出一部分资金的办法,建立农业产业风险保障基金,以防范农业发展的不利因素,减少对农业经营主体的影响。二是尽快建立完善农村保障体系。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保障制度,解决农民对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三是建立流转权益保障机制。对于承包经营主体,应严格把住准入关,农经部门应对其诚信情况详细调查了解,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合同制度、登记制度、公证制度、纠纷仲裁制度,明确流转双方权利义务,协调化解土地流转纠纷。
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既具有长远的重要性,又具有现实的紧迫性,是时代的要求、发展的必然。必须从全面做好“三农”工作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它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