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关于2019年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安置对象基本情况的补充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18 16:23 信息来源:舒城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19年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安置户:

本次补充公示拟安置对象为县城区春秋路两侧周边棚户区改造、县城区飞霞新村周边改造和县城区护城河水环境治理三个项目选择产权调换且自愿选择现房安置的被征收人,计4户(其中3户商业、1户住宅),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20191218日至20191219日):

 

序号

选房顺序号

被征收人

拟安置面积(

备注

1

0001

唐友道

/

商业,互找价值差

2

0002

薛先青

/

商业,互找价值差

3

0003

王先春

/

商业,互找价值差

4

B0140

陈发海

232.82

住宅

 

以上拟安置对象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城关镇人民政府或县征收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64-8621062, 0564-8621540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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