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关于2019年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安置对象基本情况的补充公示
2019年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安置户:
本次补充公示拟安置对象为县城区春秋路两侧周边棚户区改造、县城区飞霞新村周边改造和县城区护城河水环境治理三个项目选择产权调换且自愿选择现房安置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计3户,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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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选房顺序号 |
被征收人 |
拟安置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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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0359 |
余海霞、黄建 |
7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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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B0066 |
朱季军、刘艳花 |
1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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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B0067 |
朱季军、刘艳花 |
44.65 |
以上拟安置对象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城关镇人民政府或县征收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64-8621062, 0564-8621540。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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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230200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