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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中心城区安置房布点规划(2013-2030)

发布时间:2015-11-13 00:00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第一章  总则

一、 规划背景

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居民住房问题,始终把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安置房建设关系改善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对优化城市功能、节约用地和提高城市竞争力起到决定性作用。

随着我县城镇化速度的加快以及县城经济的快速发展,拆迁安置问题随之而来。舒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大对全县旧城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力度,加强对城市旧城改造工作的指导与服务,为旧城改造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并按照明确的旧城改造目标任务,组织城区范围内旧城改造项目的规划、拆迁调查、土地评估和招拍挂工作,以加快旧城改造的进度,改善居住条件。

为了深化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巩固调控成果,切实规范和推进商品房和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促进舒城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健全舒城县多层次住房梯级供应和消费体系,满足不同层次居民家庭的住房需求,保持舒城县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平稳发展,为统筹主城区征迁安置工作,加快新区、老城改造和工业园区建设,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并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县主管部门提出了主城区安置房布点规划方案,以宏观规划思想为指导,统一规划,合理布点,准确反映城区现有安置点布局及未来城市征迁安置工作需求,给城区拆迁安置工作提前打好基础。为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使政府统建的安置房达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的目标,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 规划意义

1、超前规划,提前建设,为我县土地资源整合做好前期工作,加快城市建设发展;

2、均衡布点,提前安置,提前为拆迁安置工作做准备,提高工作效率;

3、统一规划,就近安置;

4、统筹规划,配套共享,结合总体规划用地布局,合理配套居住小区公共配套资源,真正实现和谐社区。

三、 规划范围

以《六安市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确定42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和城市近郊为基础,规划范围:北至S351公路,南至万佛湖快速通道,东到S351公路,西到西环路,包括现状城关镇和县经济开发区范围,以及与之相邻的桃溪镇和柏林乡的部分用地,总规划范围60平方公里。

四、 规划期限

根据《六安市舒城县总体规划(2010-2030)》、《舒城县城建设重点工程三年计划(2012-2014)》和《2013年县城重点工程计划》要求以及对安置房建设的现状总结,本次安置房布点规划期限为

近期:2013年至2020

远期:2021年至2030年。

  五、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六安市舒城县总体规划(2010-2030)》

4、舒城县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计划(汇报)

5、舒城县土地供应年度计划

6、舒城县棚户区改造计划

7、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8、省、市、县主管部门的通知、批复、意见及其他有关资料

六、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安置优先,统筹规划、科学组织,规范运行、完善机制”的原则,以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加快城市化步伐,加大旧住宅区改造力度,逐步改善老城区居民的居住条件,提高城市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努力将城市安置点建成质量优良、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城市社区。

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就近安置”原则,优先选择地段好、配套齐、环境优的地块建设拆迁安置房。坚持“民生优先”,提高建设标准,在小区规划、房屋品质、环境及配套设施建设上做到精心设计,注重房屋品质、造价控制和施工进度的协调统一。

2、坚持集约利用的原则。即坚持拆迁未动,规划先行,按照“以人为本、合理布局、相对集中”的原则组织实施拆迁安置房建设。推进小高层、高层拆迁安置房建设,研究小高层、高层拆迁安置房安置激励政策,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3、统一安置,提升品质的原则。以分区地块为单元,整体拆迁,整体安置,避免对拆迁安置的标准存在差异性。坚持把拆迁安置房建设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相结合。

4、资源共享,和谐社区的原则。兼顾拆迁安置点周边用地性质及公共设施等布局,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与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将拆迁安置点合理布局,新规划安置点面积达到一定规模,实现区域公共配套设施的资源共享,方便百姓生活。

第二章 现状分析及存在的问题

一、 现状分析

截止201312月,城规划区内政府直接投资规划建设安置房项目21个(其中国有土地5个,城关镇10个,开发区6个),群众自建点一个,规划总占地面积118.52公顷(合1777.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84.62万平方米。

   安置房建设工作以来,截至目前累计已建在建21个安置小区,已建在建安置房面积101.03万平方米、住宅房7746套。其中城关镇31.79万平方米,2307套;开发区52.46万平方米,3726套;住建局15.64万平方米,重点局1.14万平方米,1713套。

附表2-1

国有土地安置房布点规划现状一览表:

区域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区域

占地面积(公顷)

规划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备注

1

清溪园

高峰路东

龙舒西路南

清溪路北

4.83

(72.45)

8.98

住建局

2

梅河苑

皖江路东

梅河西路南

高峰路西

金虎康居点北

2.98

(44.70)

6.64

住建局

3

青青家园

古城北路东

三里河路南

舒城四小北

1.14

(17.10)

2.39

住建局

4

怡园雅庭

杭北干渠南

鼓楼北街西

0.15

(2.25)

0.47

住建局

5

筑景园

合安路东(原二建公司院内)

1.11

(16.65)

2.13(其中公租房0.99)

重点局

合计

10.21

(153.1)

20.61

 

附表2-2

城关镇安置房布点规划现状一览表:

区域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区域

占地面积

(公顷)

规划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1

古城统建小区

高沟支渠南

合安路西

桃溪路北

2.84

(42.60)

4.12

2

盛庄安置小区

鹿起路东

双下路南

盛庄小学西

任庄组北

1.04

(15.60)

1.25

3

双丰安置小区

千人桥路东

仁峰路南

3.29

(49.35)

3.79

4

五里安置小区

舒晓路南

五里中学西

太平路北

7.91

(118.65)

7.44

5

伏虎安置小区

万佛湖快速通道南

2.64

(39.60)

3.89

6

七星统建小区

凤池苑东

桃溪东路南

鹿起路西

6.14

(92.10)

7.35

7

七里统建小区

立人路东

桃溪东路北

5.62

(84.30)

7.75

8

舒勤孔集安置小区

杭埠路东

梅河东路南

4.89

(73.35)

8.10

9

舒丰付圩安置小区

孔集粮站东

孔集街道北

4.82

(72.30)

6.82

10

紫荆园

龙舒西路南

高峰路西

南溪路北

5.16

(77.40)

10.98

11

太平自建点

S351西

2.32(34.8)

1.31

合计

46.67

(700.05)

62.80

附表2-3开发区安置房布点规划现状一览表:

区域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区域

占地面积

(公顷)

规划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1

北隅康居点

春秋北路以东纬三路南

经二路西

龙潭北路以北

16.98

(254.70)

24.05

2

金墩康居点

检察院东

三里河路南古城北路西

盛世名城北

11.11

(166.65)

17.50

3

金墩小区

春秋路东

纬四路南

三里河路北

4.7

(70.50)

5.80

4

金虎康居点

皖江路东

梅河西路南高峰路西

龙舒西路北

8.0

(120)

14.03

5

永丰小区

(丰墩村)

万佛路东

花桥路南

高峰路西

12.04

(180.60)

27.46

6

丰墩康居点

高峰路东

龙潭北路南

三里河路北

8.81

(132.15)

12.37

合计

61.64

(924.60)

101.21

二、 存在的问题

    1、随着城区框架拓展至60平方公里,由此带来大规模的居民房拆迁安置。居民拆迁安置房建设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缺乏站在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和现代城市化进程,保障和提高广大动迁居民生活居住质量,提高城市建设品质高度上的全方位战略性规划,其中包括如何控制拆迁安置房小区规模、建筑形态、基础配套等课题研究严重滞后。  

2、目前已建或在建的大部分安置小区都涉及到选址、土地征用等问题,没有统一规划布局,土地征用审批时间较长,安置房规划定点及用地手续不能及时到位,建设手续不全,导致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时间较长,延误了开工建设时间。

3、建设用地指标不够,普遍存在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或用地指标小于实际供地面积,与安置房建设的实际需求相比捉襟见肘,用地指标少是当前推进安置房建设的重要制约。

4、全县的安置房建设总体上还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对区域内安置需求没有总体的预测分析,“拆一块建一块”现象屡见不鲜,导致安置房分布不均衡,部分居民不能即时回迁。部分安置点配套不完善,建设相对落后,缺乏整体规划与统一建设。

5、安置房建设标准存在差异性,部分安置房与周边居住小区存在较大的差距,这些都将成为未来社区矛盾的隐患。

 

第三章 拆迁安置房需求预测

一、 集体土地预测

立足城关镇、开发区、柏林乡、桃溪镇的待拆迁摸底情况和以往安置房建设数据参考,以各行政区划分的分区为单元明确拆迁范围,以区块平衡为原则(尽量保证拆迁居民就近安置),以村统计拆迁人口、户数与面积,估算各分区的需安置面积加和计算得各区的需求量,即得拆迁安置房需求总量。

附表3-1县城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拆迁安置房需求量预测表:

区域

序号

地块名称

拆迁人口数

安置人口数

需安置房面积(万平方米)

1

古城村

3447

4137

26.89

2

仁和村

5242

6290

40.89

3

七星村

2669

3203

20.82

4

七里村

2450

2940

19.11

5

孔集村

3816

4579

29.76

6

舒勤村

1824

2189

14.23

7

高塘村

3600

4320

28.08

8

太平村

600(区内)

720

4.68

9

舒丰村

534(区内)

641

4.17

10

付圩村

3900(区内)

4680

30.42

11

下河村

313(区内)

376

2.45

12

盛庄村

3160

3792

24.65

13

双丰村

1694

2033

13.21

14

舒中村

3896

4675

30.39

15

伏虎村

1470(区内)

1764

11.46

16

沙埂村

4013

4816

31.30

17

永安村

3283

3940

25.61

18

五里村

2000(区内)

2400

15.6

合计

47911

57495

373.72

1

金墩村

3181

3820

24.83

2

金虎村

4383

5260

34.19

3

北隅村

2275

2730

17.75

4

丰墩村

4071

4890

31.79

5

青墩村

1762

2120

13.78

6

三沟村

3190

3830

24.89

7

新民村

3593

4310

28.02

合计

22455

26960

175.25

1

祝井村

2347(区内)

2816

18.30

2

付墩村

630(区内)

756

4.91

3

兴和村

943(区内)

1132

7.36

合计

3920

4704

30.57

1

苍墩村

235(区内)

282

1.83

2

曙光村

224(区内)

269

1.75

合计

459

551

3.58

总计

74745

89710

583.12

 注:集体土地人口安置估算按人均65平方米计算。

安置人口数以拆迁人口数74745人为基数,加预测增加人口数(含人口增长率、大龄青年、独生子女奖励等)平均增加20%计算,预测应需安置人口数89710人。

经计算共需集体土地安置小区建筑面积约833万平方米,其中安置房面积583万平方米(占小区建筑面积70%),完善相关配套设施需建筑面积约250万平方米(占小区建筑面积30%),按平均容积率2.0计算,则共需安置房用地约417万平方米(合6251亩)。已规划建设安置房占地约1625(其中城关镇约700亩,开发区约925),新建安置房用地需求约4626亩。

二、 国有土地预测

依据六安市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舒城县城现状建成区面积约16.26平方公里,可容纳人口16.4万人,县城现状居住用地总面积约914.4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6.23%,人均55.76平方米。现状建成区内成规模开发的居住小区占居住总用地的23.33%,中心区域有大量低层高密度类似城中村的居住用地,外围居住形态较为松散。诸多街坊城市道路沿线呈现一层皮式的城市风貌,背后仍然是低矮密集的民房。

截止2013年底,国有土地上房产登记面积为336万平方米,计16800套。

附表3-2县城规划区内国有土地拟拆迁地块一览表

区域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区域

拆迁占地面积(公顷)

拆迁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1

西大街(春秋路龙津大道)地块

春秋路东

龙舒路南

龙津大道西

62.57

(938)

29.1

2

原茶厂地块

春秋路东

梅河路南

龙舒路北

6.93

(104)

5.9

3

原消防大队地块

鼓楼北街西

桃溪路北

5.9

(88.5)

3.84

4

舒城一中临梅河路地块

古城路西

梅河路北

1.32

(19.8)

0.5

5

县汽车站西侧临梅河路地块

古城路东

梅河路北

1.19

(17.8)

0.1

6

桃溪路与龙津大道西北交叉口地块

龙津大道西

桃溪路北

8.36

(125.41)

2.2

7

鼓楼北街(舒席厂周边)地块

鼓楼北街西

梅河路北

6.2

(93.0)

4.62

8

少年宫农机局地块

梅河路北

1.5

(22.4)

0.92

9

鼓楼街地块

鼓楼街东

县二中西

龙舒路北

2.26

(33.94)

1.24

10

县政府地块

鼓楼北街东

梅河路北

13.14

(197.16)

7.84

11

舒意花园西侧地块

舒意花园西

桃溪路北

2.54

(38.11)

1.43

合计

111.91

(1678.12)

57.69

  注:拆迁建筑面积按区块实际容积率测算。

需规划国有土地安置小区建筑面积约72.11万平方米,其中拆迁安置建筑面积约57.69万平方米(占小区建筑面积80%),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和拆迁安置户新选房型增加建筑面积约14.42万平方米(占小区建筑面积20%)。

第四章  规划成果(20132030

在舒城总体规划基础上,分区逐一分析规划。由于城市建设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规划本着“整体控制,总量平衡”的原则,进行年度动态调整。

(一)拆迁安置房用地布局指导思想

拆迁安置房用地的区域分配,遵循以下指导思想:

1、居住用地的分区供应量应与区域同期拆迁安置房需求量相适应;

2、充分重视各区域内的存量拆迁安置房与在建拆迁安置房的规模,将存量拆迁安置房与增量拆迁安置房通盘考虑,在总量平衡的条件下,对存量少的地区,加大增量土地的提供;而对在建与未开工面积较大的地区,要适度减少其新增用地的供应;

3、拆迁安置房用地的供应量应与城镇化的发展趋势结合起来,与各地区的定位与发展方向相结合。

(二)拆迁安置房布点原则

1、规划协调原则。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各区分区规划及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居住用地布局布点安置房,做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

2、发展协调原则。拆迁安置房建设用地的布局应考虑与城市发展的协调,避免偏远,使其更好的融入城市发展;

3、区块平衡原则。以分区地块为单位,以拆迁安置量为基础布局拆迁安置房,尽量保证拆迁居民就近安置;

4、配套完善原则。结合现状配套设施及相关规划的配套设施布局拆迁安置房,并结合拆迁安置房的布局完善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保证拆迁居民就好安置。(详见附表4-1

附表4-1:安置平衡表:

区域

预测安置

规划安置面积(万M2

备注

面积

(万M2

人口

面积   (万M2

人口

城关镇

373.72

57495

374.77

57713

基本平衡

开发区

175.25

26960

176.82

27215

基本平衡

柏林乡

30.57

4704

30.57

4704

基本平衡

桃溪镇

3.58

551

3.58

551

基本平衡

城区

(国有)

57.69

71.94

基本平衡

合计

640.81

89710

657.68

90183

基本平衡

注:集体土地安置房面积占安置小区建筑面积70%

国有土地安置房面积占安置小区建筑面积80%

          第一节 城 关 镇

 、 区域现状

规划范围内涉及城关镇18个行政村,12个社区,1个街道。规划区内现有统建安置点10个,自建安置点1个,占地面积约46.67公顷(700.05),规划建筑面积约62.80万平方米。目前已建在建建筑面积约31.79万平方米,计安置房2307已完成古城、双丰、盛庄、舒勤等安置房前期建设任务;仁和、舒中、古城二期等安置区正在进行规划方案设计与调整阶段。

二、 安置点布局

 城关镇除现状11个安置点外,新规划22个统建安置点,共规划布局33个安置点,规划占地面积约272.36公顷(合4085.4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29.9万平方米(安置面积约374.77万平方米),总规划可安置约5.7万人。其中:原规已建点(已规划在建)11个,规划占地约49.79公顷(合747.2亩),规划建筑面积约80.77万平方米,可安置面积约60.24万平方米,可安置人口约9327人;原规扩建点(已规划点改、扩建)5个,规划占地约43.44公顷(合651.6亩),规划建筑面积约86.88万平方米,可安置面积约60.81万平方米,可安置人口约9354人;新规划点17个,规划占地约179.13公顷(合2686.6亩),规划建筑面积约362.25万平方米,可安置面积约253.72万平方米,可安置人口约39032人。(详见附表4-2

附表4-2:城关镇集体土地安置房布点规划一览表:

区域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区域

占地面积(公顷)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安置房面积

(万平方米)

可安置人口

备注

1

古城统建小区

古城南路东

龙津大道西

桃溪路北

1.90

(28.7)

3.83

38.42

2.68

412

4137

原规已建点

2

古城统建小区二期

古城南路东

龙津大道西

桃溪路北

3.35

(50.2)

6.69

4.68

720

原规扩建点

3

古城统建点1

鼓楼北街东九溪江南南

桃溪路北

4.66

(69.9)

9.32

6.52

1003

新规划点

4

古城统建点2

春秋北路东梅山北路西

桃溪路北

3.29

(49.4)

6.58

4.61

709

新规划点

5

古城统建点3

古城南路东三里河路南龙津大道西

6.00(90)

12.00

8.40

1293

新规划点

6

七星统建小区

凤池苑东

桃溪东路南

鹿起路西

6.14

(92.1)

10.17

29.75

7.12

1095

3203

原规已建点

7

七星统建点

鹿起路东

三里河北

9.79

(146.9)

19.58

13.71

2108

新规划点

8

七里统建小区

立人路东

三里河路南

桃溪东路北

5.62

(84.3)

7.75

28.54

5.43

834

3072

原规已建点

9

七里统建小区二期

立人路东

三里河路南桃溪东路北

10.39

(155.9)

20.79

14.55

2238

原规扩建点

10

仁和小区

广厦路西

南溪路北

7.36

(110.5)

14.95

58.17

10.62

1635

6290

新规划点

11

仁和统建点

华山路东

杭北干渠南

南溪路北

21.6

(324)

43.22

30.25

4655

新规划点

12

高塘统建点

文翁路东

三里河路北

20.06

(300.9)

40.12

40.12

28.08

4320

4320

新规划点

13

舒勤孔集安置小区(舒勤村)

杭埠路东

梅河东路南

南溪河北

4.89

(73.4)

8.10

22.14

5.85

900

2412(其中孔集20太平203

原规已建点

14

舒勤统建点

梅河东路南南港路西

7.02

(105.3)

14.04

9.83

1512

原规扩建点

15

孔集统建点

文翁路东

梅河东路南南溪路北

22.34

(335.1)

44.68

44.68

31.28

4812

4812(其中太平251

新规划点

16

舒丰付圩安置小区(舒丰村)

孔集粮站东

孔集街道北

4.82

(72.3)

6.82

49.28

4.77

750(含付圩109

5321(其中舒丰641)

原规已建点

17

付圩统建点

双九路东

周湾圩埂西

12.03

(180.5)

24.06

16.84

2590

新规划点

18

溪河统建点(付圩村)

团结支渠东斗口堰南

大溪河西

中心路北

9.2

(138)

18.40

12.88

1981

新规划点

19

永安统建点

万佛南路西

快速通道北

18.30

(274.5)

36.60

36.60

25.61

3940

3940

新规划点

20

五里安置小区

舒晓路南

五里中学西

太平路北

11.14

(167.1)

22.28

22.28

15.6

2400

2400

原规已建点

21

沙埂家园

仁和路东

七门堰路南晓天路西

仁峰路北

9.32(139.8)

23.56

41.06

16.49

2537

4422

新规划点

22

沙埂统建点

春秋路东

七门堰路南仁和路西

仁峰路北

8.75

(131.2)

17.50

12.25

1885

新规划点

23

紫荆园

龙舒西路南

高峰路西

南溪路北

5.16

(77.4)

10.98

10.98

7.69

1182

1182(其中舒中788沙埂394)

原规已建点

24

舒中统建点

晓天路东干汊河路西

12.33

(185.)

24.66

36.10

17.26

2655

3887

新规划点

25

汪圩统建点(舒中村)

龙津大道东

七门堰路北

5.72

(85.8)

11.44

8.01

1232

新规划点

26

伏虎安置小区

晓天路东干汊河路西龙河路北

6.04

(90.6)

12.08

15.88

8.46

1301

1764

新规划点

27

伏虎统建点

万佛湖快速通道南

2.79

(41.9)

3.8

3.00

463

原规已建点

28

双丰安置小区

千人桥路东

仁峰路南

3.29

(49.4)

3.79

15.19

5.23

806

2033

原规已建点

29

双丰安置小区二期

千人桥路东张母桥路西龙河路北

5.7

(85.5)

11.40

7.98

1227

原规扩建点

30

盛庄安置小区一期

鹿起路东

双下路南

盛庄小学西

任庄组北

1.04

(15.6)

1.25

35.21

0.87

135

3792

原规已建点

31

盛庄安置小区二期

鹿起路东河棚路西七门堰路南龙河路北

16.98

(254.7)

33.96

23.77

3657

原规扩建点

32

下河统建点

万佛湖快速通道南

2.34

(35.1)

3.50

3.50

2.45

376

376

新规划点

33

太平自建点

S351西

3.00(45)

2.00

2.00

2.00

350

350

原规已建点

合计

272.36(4085.4)

529.9

374.77

57713

注:规划安置点按平均容积率2.0计算,现状安置点以规划文本容积率计算。     

第二节 开 发 区

一、 区域现状

规划范围内涉及开发区7个行政村,1个社区。规划区内现有安置点6个,规划占地面积约61.64公顷(924.60),规划建筑面积约101.21万平方米。目前已建在建建筑面积约52.46万平方米,计安置房3726已完成北隅、金墩、丰墩、金虎等安置房前期建设任务;三沟、青墩、新民等安置区正在进行规划方案设计与调整阶段。

二、 安置点布局

开发区除现状6个安置点外,新规划7个安置点,共规划布局13个安置点,规划占地面积约130.81公顷(合1962.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51.6万平方米(安置面积约176.82万平方米),总规划可安置约2.7万人。其中:原规已建点(已规划在建)6个,规划占地约61.64公顷(合924.6亩),规划建筑面积约101.21万平方米,可安置面积约69.2万平方米,可安置人口约10650人;新规划点7个,规划占地约69.17公顷(合1037.5亩),规划建筑面积约150.39万平方米,可安置面积约107.62万平方米,可安置人口约16565人。(详见附表4-3

附表4-3:开发区集体土地安置房布点规划一览表 

区域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区域

占地面积(公顷)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安置房面积

(万平方米)

可安置人口

备注

1

北隅康居点

春秋北路东纬三路南

经四路西

龙潭北路北

16.98

(254.7)

24.05

24.05

16.83

2590

2590

原规已建点

2

金墩康居点

检察院东

三里河路南古城北路西

盛世名城北

11.11

(166.7)

17.50

38.07

10.46

1610

3820

原规已建点

3

金墩小区

春秋路东

纬四路南

三里河路北

4.7

(70.5)

5.80

4.03

620

原规已建点

4

金墩统建点

青青家园东三里河路南龙津大道西

7.39(110.8)

14.77

10.34

1590

新规划点

5

永丰小区

(丰墩村)

万佛路东

花桥路南

高峰路西

12.04

(180.6)

27.46

48.75

19.43

2990

5280

原规已建点

6

丰墩康居点

高峰路东

龙潭北路南

三里河路北

8.81

(132.2)

12.37

8.64

1330

原规已建点

7

润丰南湾小区

龙舒西路南

陶因路西

4.46

(66.9)

8.92

6.24

960

新规划点

8

金虎康居点

皖江路东

梅河西路南高峰路西

龙舒西路北

8.0

(120)

14.03

45.4

9.81

1510

5260

原规已建点

9

花溪园

(金虎村)

万佛路东

龙舒西路南

12.31

(184.7)

31.37

24.38

3750

新规划点

10

青墩统建点

晓天路南

鼓楼北街西

公麟路北

9.84

(147.6)

19.68

19.68

13.78

2120

2120

新规划点

11

三沟小区

龙津大道西水泥厂北

10.84

(162.6)

25.05

35.63

17.46

2697

3835

新规划点

12

三沟统建点

龙津大道东公麟路北

5.29

(79.4)

10.58

7.40

1138

新规划点

13

新民统建点

公麟路南

古城北路东

19.04

(285.6)

40.02

40.02

28.02

4310

4310

新规划点

合计

130.81(1962.1)

251.6

176.82

27215

注:规划安置点按平均容积率2.0计算,现状安置点以规划文本容积率计算。

                         第三节 柏林乡

一、 区域现状

规划范围内涉及柏林乡三个行政村,拟安置人口4704人,目前无统拆统建安置点。

二、 安置点布局

柏林乡新规划布局3个安置点,规划占地约21.84公顷(合327.6亩),规划建筑面积约43.68万平方米,可安置面积约30.57万平方米,可安置人口约4704人。(详见附表4-4

附表4-4:柏林乡集体土地安置房布点规划一览表 

区域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区域

占地面积(公顷)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安置房面积

(万平方米)

可安置人口

备注

柏林乡

1

祝井统建点

万佛路东

公麟路南

高峰路西

13.07

(196)

26.14

18.30

2816

新规划点

2

付墩统建点

万佛路西

三里河路北

3.51

(52.7)

7.02

4.91

756

新规划点

3

兴和统建点

春秋路东

晓天路南

公麟路北

5.26

(78.9)

10.52

7.36

1132

新规划点

合计

21.84(327.6)

43.68

30.57

4704

注:规划安置点按平均容积率2.0计算,现状安置点以规划文本容积率计算。

                        第四节 桃溪镇

一、 区域现状

规划范围内涉及桃溪镇苍墩、曙光两个行政村,拟安置人口551人,目前无统拆统建安置点。

二、 安置点布局

桃溪镇拟在县城规划区内新规划布局 1个安置点,规划占地约2.56公顷(合38.4亩),规划建筑面积约5.12万平方米,可安置面积约3.58万平方米,可安置人口约551人。(详见附表4-5

附表4-5:桃溪镇集体土地安置房布点规划一览表 

区域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区域

占地面积(公顷)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安置房面积

(万平方米)

可安置人口

备注

桃溪镇

1

苍墩曙光统建点

G206

S351

三里河北

2.56

(38.4)

5.12

3.58

551

新规划点

合计

2.56(38.4)

5.12

3.58

551

注:规划安置点按平均容积率2.0计算,现状安置点以规划文本容积率计算。

第五节 城区国有用地

一、现状

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现有国有土地征迁安置点5个,占地面积约10.21公顷(153.1),规划建筑面积约20.61万平方米。目前已建在建建筑面积约16.78万平方米,计安置房1713目前已完成青青家园、梅河苑、清溪园、筑景园、怡园雅庭等安置房前期建设任务;西大街地块改造已进入总体规划设计阶段。

二、 安置点布局

城区规划区除现状5个安置点外,新规划5个安置点,共规划布局10个安置点,规划占地面积约35.95公顷(合539.4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78.84万平方米。其中新增规划占地约25.74公顷(合386.1亩),新增规划建筑面积约58.23万平方米。(详见附表4-6

附表4-6:国有用地安置房布点规划一览表

区域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区域

占地面积(公顷)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备注

城区国有用地

1

清溪园

高峰路东

龙舒西路南

4.83

(72.5)

8.98

原规已建点

2

梅河苑

梅河西路南

高峰路西

2.98

(44.7)

6.64

原规已建点

3

青青家园

古城北路东

三里河路南

1.14

(17.1)

2.39

原规已建点

4

怡园雅庭

杭北干渠南

鼓楼北街西

0.15

(2.25)

0.47

原规已建点

5

筑景园

合安路东(原二建公司院内)

1.11

(16.7)

2.13

原规已建点

6

茶厂小区

梅河路南

乌龙井西  龙舒路北

7.00     105亩)

14.00

新规  划点

7

中大东区

龙舒路南

鼓楼街西

南溪路北

6.27

(94.05)

12.54

新规  划点

8

中大西区

鼓楼街东

东门路南

南溪路北

8.9

(133.5)

17.80

新规  划点

9

龙舒西路小区

春秋路西

龙舒西路北

5.40

(81)

10.80

新规  划点

10

怡园雅庭二期

杭北干渠南

鼓楼北街西

梅河路北

6.13

(91.95)

12.26

新规  划点

11

鼓楼小区

鼓楼街东  大黉水巷西龙舒路北

2.27

34.05亩)

4.54

新规  划点

合计

46.18(692.75)

92.5

注:规划安置点按平均容积率2.0计算,现状安置点以规划文本容积率计算。

经测算共需国有土地安置房占地约46.18万平方米(合693亩)。其中已规划建设国有土地安置房占地约10.21万平方米(合153亩),按平均容积率2.0计算,则新增安置房用地约36万平方米(合540亩)。

第五章 近期规划(20132020

    根据近年安置房建设工作汇报总结,近期规划续建、新建安置点20个,主要以已开工和已批的规划点为主,建筑面积466.16万平方米,近期应以按时按量完成安置房的计划建设和完善已建及规划安置小区周边配套设施为主要任务(详见附表5-1)。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部分征迁地块就近规划布点建设安置房。附表5-1:近期安置房布点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区域

占地面积(公顷)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安置人口

备注

1

花溪园

(金虎村)

万佛路东

龙舒西路南

12.31

(184.7)

31.37

3750

拟建

2

古城统建小区二期

高沟支渠南

合安路西

桃溪路北

2.17

(32.6)

4.34

467

续建

3

舒勤统建点

梅河东路南

南港路西

7.02

(105.3)

14.04

1512

拟建

4

孔集统建点

文翁路东

梅河东路南

南溪路北

22.34

(335.1)

44.68

4812

拟建

5

仁和小区

广厦路西

南溪路北

9.63

(144.5)

19.26

2074

拟建

6

永安统建点

万佛南路西

快速通道北

18.30

(274.5)

36.60

3940

拟建

7

沙埂家园

仁和路东七门堰路南晓天路西

仁峰路北

9.32

(139.8)

23.56

2537

拟建

8

汪圩统建点

(舒中村)

龙津大道东

七门堰路北

5.72

(85.8)

11.44

1232

拟建

9

七星统建点

鹿起路东

三里河北

9.79

(146.9)

19.58

2108

拟建

10

高塘统建点

文翁路东

三里河路北

20.06

(300.9)

40.12

4320

拟建

11

仁和统建点

杭北干渠南

龙眠路西

南溪路北

8.62

(129.3)

17.24

1856

拟建

12

永丰小区

(丰墩村)

万佛路东

花桥路南

高峰路西

12.04

(180.6)

27.46

2990

续建

13

金墩康居点

检察院东

三里河路南古城北路西

盛世名城北

11.11

(166.7)

17.50

1610

续建

14

金墩小区

春秋路东

纬四路南

三里河路北

4.7

(70.5)

5.80

620

续建

15

金虎康居点

皖江路东

梅河西路南高峰路西

龙舒西路北

8.0

(120)

14.03

1510

续建

16

北隅康居点

春秋北路东

纬三路南

经四路西

龙潭北路北

16.98

(254.7)

24.05

2590

续建

17

三沟小区

龙津大道西

水泥厂北

10.84

(162.6)

25.05

2697

拟建

18

青墩统建点

晓天路南

鼓楼北街西

公麟路北

9.84

(147.6)

19.68

2120

拟建

19

新民统建点

公麟路南

古城北路东

19.04

(285.6)

40.02

4104

拟建

20

中大东、西区

 南溪路北     鼓楼街两侧

15.17

(227.55)

30.34

----

拟建

合计

233

466.16

46849

第六章 安置房政策与策略

第一条 积极落实安置房发展规划目标,实施高效、集约的住房用地供应政策,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加快城市老城区和棚户区的改造工作,切实保障安置房建设工作。

1、保证住房用地供应,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规划期内,应当按照全县住房发展规划目标,适度增加安置房用地供应规模,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2、适当提高住房建设开发强度。针对我县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的现状,依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在符合规划控制原则和相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住房建设的容积率水平。

3、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及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制止违法囤积土地。

第二条 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安置房建设的领导和协调力度。

1、县政府根据拆迁安置房建设的总体需要,建立和健全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部门配合,系统推进安置房建设。

2、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项目建设基础设施方面的问题,做好安置房建设的拆迁与费用结算工作。

第三条 加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逐步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

1、城市棚户区改造可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坚持保本微利的原则。

  2、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新建住房要以中小户型为主,除安置符合条件的拆迁居民外,可定向销售给既不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又买不起普通商品住房的中低收入居民,具体销售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3、在土地供应计划中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用地,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

  4、城市棚户区改造中,被拆迁人可以自愿选择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第四条 努力提高拆迁安置房建设标准。

未来安置房建设宜严格按照“六好”来执行,即:地段好,将安置房建在交通较为便捷、商业升值空间大的区域;户型好,根据需求配置两室一厅、两室两厅、三室一厅等多种户型;质量好,所有新型安置房均按照中档以上商品房标准建设;配套好,安置小区配套学校、医院、超市,同时建设休闲广场等设施;环境好,小区容积率和绿化率综合考虑规划在一个令居住者舒适的程度;物业好,聘请专业物管公司提供较高品质物业服务。如此将降低拆迁工作难度,且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当前,要尽快出台我县安置房建设交付标准,以期不断提升安置房开发建设水平。

                     第七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一条 建立安置房建设规划实施的分级负责制,加强政策的传递能力和与基层的沟通能力,增强政策的执行效率,强化政府与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

第二条 落实安置房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以年度实施计划作为落实本规划的重要手段。年度安置房实施计划确定的住房目标和住房建设用地的调控指标,是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的具体依据。对不符合年度住房实施计划的住房项目,规划部门不予核准规划选址。

第三条 加强规划实施的技术管理。

在安置房布点规划编制目标、内容、方法及标准上与上层次规划紧密协调。

第四条 完善技术支撑体系。

重点在资源节约、节能省地、科技进步等方面,集中力量进行技术攻关,加大应用推广力度,为安置房布点规划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第五条 完善布点规划监督管理。

全面落实安置房布点规划实施的相关责任单位,加强安置房规划实施的检查,完善安置房建设规划公共参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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