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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舒城县城区LC04—03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11-12 00:00 信息来源:住建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申请批准<舒城县城区 LC04—03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舒建„2018‟31 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舒城县城区 LC04—03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
二、原则同意 LC04—03 地块规划用地范围为东至龙津大道,西至古城路,南至桃溪路,北至花桥路,总用地面积约 0.3 平方
公里。
三、原则同意用地功能布局规划及各类建设用地的规划控制指标。
四、原则同意公共服务设施、绿化系统、道路系统、市政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规划。建设总量、用地性质、公共绿地总量、
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等市政交通基础设施作为强制性内容,其位置和规模在建设时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五、经批准的控规是指导该地块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要根据该控规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优化用地布局,合理配置空间资源,充分发挥土地使用价值。
此复。
2018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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