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六安市公管局转六安市委巡视组对举报信的意见,我局及时调查核实安徽腾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不良行为记录处罚和限制投标处罚的情况。安徽腾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隐瞒被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予以限制投标处罚(限制投标期限:2019年9月26日—2020年9月25日),并在处罚期内参与舒城县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属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依据《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暂行管理办法(第四次修订)》和招标文件规定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安徽腾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20分,不良行为记录披露期为6个月(自2019年11月29日至2020年5月28日)。
希望各企业引以为戒,认真规范企业行为,依法参加招投标活动。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