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件(价格类)公开表(2020年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0-07-17 17:13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舒市监罚〔202066

 

舒城百姓缘大药房晓天分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舒城百姓缘大药房晓天分店

91341523669460252G

汪丽

当事人销售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进行处罚。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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