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舒城县晴川一品小区三期工程”项目于2020年3月25日在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公示期间,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于文国被投诉有在建项目。经调查核实,于文国有在建项目属实。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及时约谈了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法人及项目负责人于文国,虽然于文国承认了其在开标现场虚假承诺的错误行为,但是仍对本项目招标造成影响和干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依据《舒城县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暂行管理办法》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经局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于文国不良行为记录,披露期6个月(自2020年8月11日至2021年2月10止)。
若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