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交通运输局,市属各公交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定价目录》、《安徽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和《六安市关于调整城市公交车票价的批复》(六价业[2005]65号)、《关于六安城区公交车推行IC卡收费的批复》(六价业[2007]24号)、《关于六安城区空调公交车票价的通知》(六价业[2012]31号)等政策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普通公交车、空调公交车票价继续按原标准执行,
即:普通公交车票价:1元/人次,IC普通卡0.9元/人,IC学生卡0.42元/人次。空调公交车票价:2元/人次,IC普通卡1.7元/人次,IC学生卡0.7元/人次。空调公交车票价执行时段:冬季每年12月20日--2月20日;夏季每年6月5日--9月5日。
二、公交票价优惠政策严格按照《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及我市已出台相关文件执行,免收下列乘客的乘车费用:
(一)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
(二)残疾人;
(三)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及设区、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免费乘车的其他老年人;
(四)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
(五)其他享受免费乘车政策人员。
三、以上票价严格依照2005年、2007及2012年听证会后出台的《六安市关于调整城市公交车票价的批复》(六价业[2005]65号)、《关于六安城区公交车推行IC卡收费的批复》(六价业[2007]24号)、《关于六安城区空调公交车票价的通知》(六价业[2012]31号)规定执行,不再履行听证程序。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