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抽取比例(单位:%) |
检查依据 |
1 |
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特殊标志)使用行为检查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5 |
《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款、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七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 |
2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
5 |
《商标法》第十六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3 |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
5 |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4 |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
3 |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 |
5 |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
3 |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 |
6 |
知识产权代理行为检查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20 |
《商标法》第六十八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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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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