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7月23日,县委常委、副县长王煜率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重点工程处等单位负责同志现场督查县内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一、基本情况
督查组先后查看了远大山河印、舒城县江润建材有限公司、万达龙津园、远大星河印、碧桂园公园壹号、舒城县第一中学、精卓智慧小镇和恒大舒馨园等项目建设施工现场,重点查看各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落实情况。其中,远大山河印、碧桂园公园壹号建设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较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督查中也发现一些企业在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舒城县江润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沉淀池周边环境差,沉渣清理不彻底;万达龙津园施工工地冲洗平台发生故障不能使用,部分裸露现场没有覆盖到位,施工现场部分道路未硬化;远大星河印施工工地距周边住户之间围档高度不够,部分裸露施工现场没有覆盖到位;舒城县第一中学施工工地已施工挖土,四周围档未建;精卓智慧小镇冲洗废水沉淀池建设及回用不规范;恒大舒馨园施工工地围档高度不够,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力度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整改
各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推进问题整改进度,防止出现问题“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现象。
(二)加大投入,强化指导
各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资金投入,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建筑企业的指导,同时建立政策引导机制,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办,严格监管
各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对于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县住建局、县重点工程处等相关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监督,指导相关企业务必于2021年8月6日前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进度缓慢的企业予以通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