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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督查】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8-22 19:35 信息来源:舒城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扎实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723日,县委常委、副县长王煜率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重点工程处等单位负责同志现场督查县内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一、基本情况

督查组先后查看了远大山河印、舒城县江润建材有限公司、万达龙津园、远大星河印、碧桂园公园壹号、舒城县第一中学、精卓智慧小镇和恒大舒馨园等项目建设施工现场,重点查看各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落实情况。其中,远大山河印、碧桂园公园壹号建设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较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督查中也发现一些企业在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舒城县江润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沉淀池周边环境差,沉渣清理不彻底;万达龙津园施工工地冲洗平台发生故障不能使用,部分裸露现场没有覆盖到位,施工现场部分道路未硬化;远大星河印施工工地距周边住户之间围档高度不够,部分裸露施工现场没有覆盖到位;舒城县第一中学施工工地已施工挖土,四周围档未建;精卓智慧小镇冲洗废水沉淀池建设及回用不规范;恒大舒馨园施工工地围档高度不够,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力度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整改

各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推进问题整改进度,防止出现问题“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现象。

(二)加大投入,强化指导

各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资金投入,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建筑企业的指导,同时建立政策引导机制,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办,严格监管

各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对于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县住建局、县重点工程处等相关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监督,指导相关企业务必于202186日前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进度缓慢的企业予以通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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