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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A06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1-09-18 08:47 信息来源:舒城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

A06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市工商业联合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促进我市“地摊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从科学化的规划、简易化的申办程序、规范化的管理和长效化的提质升级等方面,有序推动地摊经济发展,促进消费升级。今年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又启动了飞霞路美食广场建设项目,营造高品质夜间消费环境,“五一”期间正式建成营业。目前,飞霞路美食广场汇集饮食、娱乐、儿童乐园及停车场于一体,迅速成为居民晚间散步、游玩的新打卡地,地摊经济蓬勃发展。

一、路段规划“科学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关于对县城主城区实施大型货车禁行的公告》,在城区主次干道、各大中型广场及指定的夜市经济重点区域周边设置停车场引导标识,充分满足市民停车需求,做到绿色出行、文明驾驶、规范停放,共创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市容环境。

二、申办程序“简易化”

通过对打造“亭满意”营商环境进行全面部署,扎实开展“进门、解困、帮忙、促进”专项行动。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申报窗口,由原先申报程序4个工作日优化至2个工作日完成,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和缩短了群众的办理时间。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不带脚本、不搞彩排,不留情面、敢于较真,明确各便民疏导点的经营时段、经营区域和经营范围,根据经营者提供的申请资料严格进行登记备案,与经营者签订《文明经营承诺书》,做到放开不放任。

三、商户经营“规范化”

为提升县城区整体形象,提升城市夜间品味,进一步规范沿街经营管理,做好让路于民,方便群众生活,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印发关于《城区水果亭、流动餐饮车设置管理办法》,向经营户发放《致城区水果亭、流动餐饮车经营者的一封信》《致城区沿街广大经营户的一封信》《致城区流动水果车经营户的一封信》等,在城区外围设定流动水果车和临时便民摊点,并设立夜间临时区域助力“地摊经济”发展,强调流动餐饮车熟食加工、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环境污染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管理与帮助的同时强调经营户不得使用各类高音喇叭等扰民方式招揽顾客以及开展促销活动,认真搞好“门前三包”,签署“门前三包”责任书,以主人翁的姿态聚力打造“亭满意”营商环境服务品牌,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环境更加宜居。

四、提质升级“长效化”

遵循“疏导结合、服务群众、以人为本”原则,不定期组织回头看、抓落实、再提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非重要路段规划设置便民地摊经营点,大力促进城区“地摊经济”发展的需求。

下一步,我县将积极学习和收集外省市县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不断优化我县地摊经济的设置及管理方式,促进我县地摊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

衷心感谢委员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564-8677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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