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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舒城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1 00:00 信息来源:体育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县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舒城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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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身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实现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幸福生活的基础保障。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是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发展我县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县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加快体育强县建设进程,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六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结合我县全民健身发展特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四个全面”为战略统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创建体育强县为目标,以体育品牌建设为引领,以万佛湖、万佛山旅游资源为依托,以羽毛之乡体育产业为特色,以体育中心场馆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打造体育品牌赛事。按照建设“全民健身、健康舒城”的要求,逐步完善符合县情、结构完整、覆盖城乡、创新发展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为打造“四个舒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全县人民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与各项社会事业互促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进一步扩大,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达到40万以上,每周参加1次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65万人以上。

(二)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城市普遍建成“10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乡镇、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

(三)全县全民健身组织进一步健全。充分发挥县级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体育总会的作用,健全各单项体育协会、各类人群体育协会和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社会组织建设保持稳步发展,体育社会组织总量达到20个,会员人数达到1万。

(四)定期举办全县全民健身运动会、全县青少年运动会,着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群众体育品牌赛事和活动。

(五)以羽毛球制造业为龙头,扩大全民健身服务业的产业规模,产业组织形态和集聚模式更加丰富。全民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达到30%,体育产业总值达到20亿元。

(六)科学健身指导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实施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全民健身相结合,建立完善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积极开展国民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为公民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定期公布城乡居民体质监测状况。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达到人口总数的万分之二十。

(七)全民健身休闲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初步建成健身休闲、体育旅游、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体育用品等优势产业群,培育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打造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健身产业从业人员不断增加,城乡居民体育消费规模和水平明显提高。

三、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一)分类规划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1.城区:全面建成县体育中心、南溪河全民健身长廊;达到“61”,即:1个中大型体育馆,12万座的体育场,1个标准游泳设施,1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个体育公园,1条健身长廊。

2.乡镇(街道):每个乡镇建有公共体育设施,乡镇街道建成“31”,即:1个全民健身广场,1个小型室内健身中心、1个多功能健身广场(球类运动场)。

3.行政村(社区):每个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设施,建成“21”, 即:1个健身广场,1个室内活动室;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社区建成“21”, 即:1个室内建身俱乐部,1个室外小型健身广场;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

4.在政务新区规划建设10 -15分钟健身圈;万佛湖环湖建设45km长的马拉松和自行车赛道;万佛山建设10公里的登山步道。注重统筹各方面贤源,统一规划,合理布点。支持企事业单位建设必要的健身设施,形成各类体育健身设施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

(二)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编制与审查

乡(镇)政府要加大国家规定的各类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县发改委、住建局、体育局等部门要制定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引导和支持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设计和建设公共体育设施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无障碍设计建设规范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设计和建设体育设施。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居住区体育设施配套情况的审查,保证配套体育设施与居住区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组织验收时有体育主管部门参加。鼓励、支持、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兴建体育场地设施。

(三)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

公共体育设施要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在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对公众免费开放。体育系统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要达到100%;乡镇综合文化站要积极拓展体育功能并免费开放,积极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在保证校园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规范、有序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乡(镇)政府对用于群众健身的公共体育设施日常运行和维护给予经费补助。

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一)普及日常健身。推广适合公众广泛参与的健身休闲项目,加快发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徒步、路跑、骑行、棋牌、台球、钓鱼、太极拳、广场舞、瑜伽、健身气功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运动项目,保障公共服务供给,引导多方参与。统筹推进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发展,使健身活动项目更加丰富,打造省直机关万佛湖健身走、全省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万佛湖全国(国际)库钓大奖赛、万佛湖环湖自行车赛等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创建和培植龙舟、马拉松、单车、台球、漂流、舞龙舞狮等体现舒城特色和风采的群众体育品牌。

(二)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充分发挥行政管理网络、社会团体网络、体育协会网络和基层体育组织网络在全民健身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到2020年,全县100%的乡镇建有体育组织;大幅度提高社区、村级全民健身辅导站组织化程度。成立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委员会,乡镇(社区)全民健身指导站全部配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健身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有较大的发展,发挥传统特色体育功能,加强民间体育组织建设,形成覆盖面广、包容量大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三)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指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培育全民健身骨干,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四)不断完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通过深入宣传,广泛推广科学健身知识、健身方法,积极施行《国民体质检测标准》、《普通人群锻炼标准》、群众体质现状调查等相关办法。坚持开展日常体质测定工作,针对不同人群体质现状,开具运动处方,科学制定健身计划,加强科学健身指导与服务,逐步提高全县城乡居民的健身质量和健康水平。

(五)大力培育健身休闲服务业。高标准、高质量打造合肥-舒城-万佛湖、万佛山运动休闲绿色健身长廊,进一步推进运动健身、休闲观光体验的高度融合。不断增加健身休闲市场供给,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消费意识明显增强,体育健身消费水平明显提高,健身休闲服务从业人员水平不断提高,培育形成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打造公共体育服务网络化、信息化平台。

(六)加快发展足球运动。着力加大足球场地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的足球运动场地。大力开展校园足球,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举办全县足球赛事,促进足球运动蓬勃发展,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使足球成为群众普遍参与和乐于观赏的运动项目。

(七)大力弘扬体育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营造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社会舆论氛围。引导推广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树立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争贡献、乐分享、重规则、讲诚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安徽省、六安市“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以此作为我县依法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手段,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充分发挥部门协调联动作用,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将群众体育事业纳入县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纳入财政预算,为群众参加体育活动创造必要条件。

(二)加大体育事业投入力度。按照《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要求,县政府把体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对有利于人民健身的工程、项目和有重大影响的体育赛事及活动,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同时,多方筹措社会资金,扩大体育融资渠道,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个人支持全民健身,促进体育投入多元化发展。

(三)完善体育设施规划和用地保障。各级政府要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体育主管部门要进入同级政府的规划委员会。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老城区和近年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通过增加和改造等方式予以完善。支持企业、单位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利用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建体育设施。

(四)大力推介品牌活动。围绕我县“大目标、大提升、大项目、大转变”的工作思路,坚持“金三角”和“绿三角”的发展布局,充分利用我县绿色环保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以宣传推介“一山一湖一泉一线一古城”为主的健身走、马拉松、钓鱼、游泳、龙舟、登山、攀岩、露营、拓展、漂流等户外品牌运动,培养优秀体育人才,为我县体育事业的发展做贡献。

(五)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体育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和《全民健身条例》的要求,推进全县城乡居民体质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加大实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人民群众科学健身,促进全民健身科学化。

(六)加强体育宣传工作。充分认识体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建立全民健身宣传的长效机制,发挥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宣传全民健身工作。广播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要不断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借助“全民健身日”及重大体育活动、赛事加强宣传,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引导全民健身,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组织实施

       本实施计划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体育局会同县有关部门、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建立协调机制,共同实施。县体育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工作。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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