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9月份商标广告类行政处罚案件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1-10-01 16:23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执行情况 处罚名称
1 舒城博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舒城大药房连锁总店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5236957198623(1-1) 余亚林 舒市监罚〔2021〕20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二款 发布药品广告内容与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 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500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5.000000     2021-9-22 已执行 舒城博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舒城大药房连锁总店发布药品广告内容与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案
2 舒城博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舒城大药房连锁总店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5236957198623 余亚林 舒市监罚〔2021〕20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二款 发布药品广告内容与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 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500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5.000000     2021-9-22 已执行 舒城博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舒城大药房连锁总店发布药品广告内容与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案
3 舒城县干汊河镇圣保便利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QFBW85D 沙圣宝 舒市监罚【2021】252号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条第二款 罚款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没收上述侵权白酒130瓶;
3、罚款9000元,上缴国库。
0.900000     2021-9-10 已执行 沙圣宝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4 舒城县舒城县干汊河镇吴成秀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QER0F79 吴成秀 舒市监罚【2021】253号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条第二款 罚款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没收上述侵权白酒4瓶;
3、罚款400元,上缴国库。
0.040000     2021-9-10 已执行 吴成秀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