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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实录】舒城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宣传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12-16 16:16 信息来源:舒城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主持 人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室主任     肖  悦

【发  人】舒城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综合股副股长   凤璟

【发布地点】县政府办一楼东侧视频会议室

【发布时间】2021122下午3:30


 

【摘要】: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涉及到城乡建设的总体布局和城市功能的提升,更直接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其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利益大,关键节点多,影响范围广。近年来,随着我县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全县征地拆迁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

【主持人】各位媒体、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近年来,随着我县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全县征地拆迁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为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我县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政策, 提高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透明度,今天在这里召开舒城县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宣传新闻发布会,并邀请到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综合股凤璟同志出席本场发布会。

下面,首先请凤主任发布我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有关情况和政策。

凤璟】各位媒体、新闻界朋友,大家好。首先欢迎各位出席舒城县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宣传新闻发布会,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关注和支持,同时,我们也真诚地希望和欢迎大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我们不断地改进和提升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工作。

2021我县共完成房屋征收4532户,涉及住宅、工业企业等各类房屋,建筑面积61.59万平方米,依法征收集体土地4332亩。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相关规定,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式主要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具体补偿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货币补偿,即由依法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产权调换,即由依法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同时进行评估,双方结算差价。另外,对于在项目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的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和奖励。根据我县一贯的优惠政策,对于在规定时间内签约的国有住宅房屋可实行1:1等面积置换。

我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分为规划区范围内和规划区范围外两种模式,我县的规划区分为县城区规划区(主要是城关镇和开发区的部分区域)以及杭埠镇规划区。除此之外的区域均为规划区范围之外。在规划区范围内,因受到城区总体规划及土地集约利用等因素的影响,房屋被征收后,没有足够的土地去让被征收户重新建造房屋,因此安置时均是按照人口采用政府统拆统建的安置模式,即由政府提供安置房统一安置,人均基本安置建筑面积35,优惠安置建筑面积不超过30;规划区之外目前施行的是房屋拆除后重新划定宅基地给被征收户自行建房,统拆自建的安置模式,安置时坚持一户一宅原则,户均占地面积不超过160,当前我们正在开展各项调研以进一步调整完善规划区范围外集体土地征迁安置政策。

 

【主持人】刚才凤股长向我们分别介绍了我县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以及2021年我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完成情况。下面是媒体提问环节,欢迎各位媒体和网站的朋友提问,并请凤股长进行解答。

【媒体记者】1刚才凤股长对我县房屋征收政策介绍得非常详细,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方式不管是产权调换还是货币补偿,都跟原房屋面积有很大关系,请问有证房屋和无证房屋的补偿是一样的吗?

凤璟】感谢提问!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中,房屋合法性认定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 依据有效权属证明记载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为准。对于未登记建筑,即未取得权属登记证明的建筑或有相关权属证明、但记载内容不齐全或不一致的建筑,我县成立了专门的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执法、房屋征收等部门为成员,严格按照《舒城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处理,认定结果主要分为三类:一是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对于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房屋,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范围内的部分可认定为合法建筑予以补偿。二是认定为可按照合法建筑予以补偿的。对于在有独立权属的土地上自行搭建房屋的,对照航测图年代打折后予以认定,认定后可按合法建筑予以补偿,需补交未登记建筑相关税费。三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对于在201011日以后新增的无合法证件的建(构)筑物或已经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但对于配合房屋征收的,给予适当的材料费补助。

【媒体记者】2凤股长您之前提到了征迁项目里还包括工业企业,请问工业企业征收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凤璟】国有土地上工业、仓储、办公、生产类房屋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的,可按每宗土地10000元享受履约奖。另外,对于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且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被征收人,还可享受以下奖励:一是最高可按照被征收房屋总补偿价值的20%给予奖励,具体期限及奖励标准在项目方案中有规定。二是增加6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助奖励。三是比照就地或就近建设标准化工业厂房的评估市场价,通过找补优惠结构差的形式测算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框架及6米以上的型钢结构厂房不找补、混合及6米以下的型钢结构厂房找补100/、砖木找补130/、其它结构正房及4米左右的轻钢结构厂房找补160/)。土地评估价值,按照土地出让时约定的年限,且不超过50年结算补偿金额。

【媒体记者】3请问凤股长,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在征收时按照人口安置,是不是只要具有本村的户口,就能享受安置呢?

凤璟】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被征收户安置是为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住有所居,因此是对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口进行实物安置,安置的关键点是人口认定。安置人口是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享有宅基地分配权利的人员,所有这个原则相违背的都不能作为安置人口认定,因此并不能完全按照户口本记载来确定安置资格。安置人口需由本人申请,经村委会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统一认定。如果被征收户对安置人口认定有异议的,可项目实施单位提出复核申请。

【媒体记者】4土地和房屋征收信息一直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尤其是涉及到具体项目被征收人,对信息和政策的公开要求更高。那么,可以通过什么渠道了解到最新土地和房屋信息呢?

凤璟】为促进依法征收,提高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透明度,我们一直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强化关键节点公开,推进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对征收补偿安置政策依据通过发放宣传折页、现场张贴公告、设立政策咨询专线电话等方式,在征收范围内进行有效宣传;对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奖励政策和标准等需向社会公布的事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对征收房屋的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分户补偿情况等需在征收范围内公布的事项,通过在征收项目办公场所和征收部门公示栏进行公布。

【媒体记者】5今后我县还有哪些征收计划呢?

凤璟】我们会在每年11月份左右启动下一年度征迁计划的上报、论证和统计工作。2022年度征收计划报送工作的通知已分发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我们将准确把握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等政策的出台背景、核心要义,结合我县土地成片开发方案、实际用地需求等,在尊重群众意愿、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全县征迁计划的编制,征迁计划统计梳理后上报县政府研究审定,具体征收范围将由建设单位与县自然资源部门、房屋征收部门及属地政府查勘现场后予以确定。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近年来,经过县征收服务中心全体同志的精心筹划和共同努力,我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成效显著,依法、有序、和谐,群众支持度高、社会反响好。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的补偿、安置直接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相关政策宣传不容忽视。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帮助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支持、参与征收工作,为创建我们美好家园而共同努力。

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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