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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返乡创业工程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8-25 16:18 信息来源:舒城县经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政〔201837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返乡创业工程的实施意见》(六政201823号),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全面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返乡创业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整合推动各类资源、平台、要素向创新创业集聚,大力兴办和依托标准化厂房、小微企业创业园、科技孵化器等平台,引导更多在外务工、经商、创业人员返乡投资兴业,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返乡创新创业,吸引全社会有志之士扎根舒城创业,帮助本地人才就地创业,推动我县小微企业和创业实体由分散式经营向各类平台集中集聚发展,打造企业家成长的摇篮、竞争性人才的竞技场。到2020年,创建国家级返乡创业类平台1个,省级返乡创业类平台2个,打造3个左右市级返乡创业园,新增标准化厂房30万平米,新增小微创业企业200家,孵化培育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

二、重点任务

1推动小微企业集聚发展。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集聚资源、资源服务创业思路,鼓励和支持县开发区、杭埠镇、干汊河镇、棠树乡、舒茶镇、万佛湖管委会等地和社会资本、龙头企业投资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创业园、工业标准化厂房等平台,以加工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为小微企业创业发展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配套服务,形成集聚效应。实施筑巢工程,通过盘活闲置、升级改造,优化整合现有创业平台;鼓励县开发区和杭埠镇高标准新建一批特色产业园、园中园;支持社会资本、专业投资机构、龙头企业建设一批高集聚度的标准化厂房。实施引凤工程,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推动返乡创业人员、退城进园企业、轻资产企业向小微企业创业园集聚。实施园区提档工程,加强创业园道路交通、水电气热、信息通信、污水处理、商贸物流、生活配套、公共服务等配套建设,实现产城一体化。

2引导科技企业集群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攻方向,依托电子产业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模具产业园、五金产业园、童车产业园、食品产业园和南聚产业园等载体,为科技人才、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创新创业提供平台。各乡镇、开发区要围绕主导产业、产业集群、龙头企业,按照免房租入驻、零收费经营、保姆式服务原则,统筹创建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研发、试生产、经营的场地和办公方面的共享设施。要充分发挥科技孵化机构的创新加速器作用,帮助企业与科研院所精准对接、双向互动,开展项目合作、技术合作、培训交流、实训实习等全方位产学研合作,搭建桥梁纽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探索离岸孵化新模式,在上海、苏州、杭州、昆山、无锡、广州、合肥等舒城籍人才集中地设立孵化器,实现科技研发在外地,成果转化在舒城。

3鼓励多渠道融合发展。抢抓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机遇,重点围绕绿色食品、特色畜禽、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优势产业,按照特色、集聚、绿色、环保、融合要求,发展电子商务、乡村旅游、文化教育等产业,支持电商产业园、农民工创业园、农业产业示范园、旅游小镇、康养小镇等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形成多元化发展格局。

三、推进措施

1降低创业门槛。按照非禁即入原则,进一步清理优化行政审批事项,返乡创业项目核准类实行一次性告知清单制度,能简则简,审批时限在现行规定下再压缩一半,备案类实行网上登记,不需要审批。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册登记改革,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部门流转、一档管理,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推行窗口办事一次办结,让返乡创业人员不操心、不费神、不跑腿、不找人,轻松完成创业第一步。

2规范创业管理。建立统一的企业入园和退出机制,规范企业管理。进入小微企业创业园的加工制造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一般不低于200万元,厂房使用面积一般不超过5000平方米;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用房面积一般不超过 500平方米。科技孵化器入孵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48个月,入驻企业孵化场地面积一般不超过 1000平方米;在孵企业开发的项目(产品)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支撑。明确企业退出要求,小微企业创业园内企业规模发展壮大后取得单独供地的,或因经营困难不满足基本入驻条件的,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对园区造成重大影响等情况,应按要求退出创业园;在孵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达到一定规模的,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的,或到期仍未毕业的,应按要求退出孵化器。

3强化精准服务。返乡创业园应提供创业辅导、信息咨询、政务代理、投融资服务、人员培训和管理咨询等服务。实行帮办制,推行主动服务、精准服务、延伸服务,各乡镇(开发区)在返乡创业园设立政务代办点,实行服务全覆盖,安排专人实行全程代理代办。原则上,规模较大的返乡创业园(认定为市级及以上的)要配套一组政务服务工作队,县政府从相关业务部门抽调人员驻点,开展保姆式结对服务。深入实施四送一服工程和暖企行动,狠抓政策落实,提升服务精准度、企业满意度。

4加强创业培训。实施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根据创业准备、试创业、初创期、成长期等创业不同阶段,管理型、技术型、市场型、电商型等不同群体,分部门开展多层次、专业化、针对性强的公益性培训。返乡创业园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创业就业人员培训。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调动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各方参与的积极性,支持发展或积极引入专业化服务机构,强化创业辅导力量,帮助返乡创业人员解决企业开办、经营、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四、扶持政策

1支持创业园建设。按照六安市小微企业创业园、科技孵化器建设标准,组织开展市级返乡创业园申报认定工作;建立返乡创业园动态管理机制,每年组织一次年度评价和绩效评估;对投资额大、成效明显的返乡创业园,可以个人名义冠名。县政府将结合招商引资等政策,制定返乡创业园具体扶持政策,明确标准化厂房建设补贴、租金补贴、水电气网补贴、物业补贴、生活补贴、中介服务补贴、企业入园奖励、创业服务补贴、创业扶持补贴、孵化奖励以及创业投资、融资支持、税费优惠等政策。

2鼓励建设标准化厂房。县经济开发区两个园区年度新增标准化厂房面积不得低于5万平方米。对新建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多层标准化厂房项目,以及工业企业购置10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化厂房的,按照招商引资政策予以奖励。符合条件的标准化厂房可以实行分割销售、以租代售、租售结合。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工业厂房按揭贷款业务。

3投资引导支持。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以市场化方式运作,专项支持科技孵化器内在孵企业及创业园内科技型企业发展。科技孵化器应配套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并与金融机构以及产投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建立密切联系,扶持在孵企业的发展。县域内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以投贷联动的方式,为早期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

4融资支持。开辟返乡创业贷款绿色通道,组织各金融机构建立有专项规模、专类产品、专业团队、专门窗口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贷款审批发放效率,为返乡创业各类主体和创业园区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返乡创业园应定期开展银企对接活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市级以上返乡创业园内企业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得超30%,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费率不得超过 1%且免收担保保证金,严禁在提供金融服务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和额外费用。将返乡创业信贷、保险、担保等业绩纳入县金融机构考核内容。

5创业担保支持。整合现有担保资源,完善操作方法,扩大担保规模。政策性担保机构加大对返乡创业园内企业的担保支持力度,积极拓展4321政银担业务,放大担保倍数。发挥创业担保基金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创业者、合伙创业者、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为10万元、50万元、200万元(对入驻市级及以上返乡创业园的企业原则上给予担保),建立健全创业担保基金与贷款经办机构风险分担机制,创业担保基金代偿最高提至 80%

6税费优惠。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对入驻市级及以上返乡创业园的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在享受现有财税优惠政策基础上,按照其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留成部分作为标准,对企业进行奖励。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返乡创业工程领导组,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设立领导组办公室。落实县级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细化配套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优化创业环境。县级设立返乡创业绿色通道,按照创优四最营商环境要求,为返乡创业企业和人员提供创业咨询、注册登记、证照办理、要素供给、职称评审、落户安居、出入境、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一站式服务。开设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受理返乡创业有关举报,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不断优化创业环境。

3强化宣传引导。加大舆论宣传,制定年度宣传计划,聚焦宣传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典型事迹,推介返乡创业园等创业资源,继续开展创业之星评选、春风行动等活动,充分调动各类群体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营造创业、兴业、乐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4严格督查考评。建立健全返乡创业督促检查和考核考评机制,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制定年度考评细则,评选出返乡创业工作先进乡镇(开发区、管委会)、优秀返乡创业园;对工作开展不力、推进举措不实、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

各乡镇、开发区和万佛湖管委会及返乡创业园每季度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领导组办公室与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联合开展督查通报,督促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附件:舒城县返乡创业工程领导组成员名单

 

 

舒城县人民政府

2018825日 


附件

 

 舒城县返乡创业工程领导组成员名单

 

 长:张秀萍(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杨丙红(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家响(副县长、县政府办主任)

  员:   猛(县委办副主任、县督查局局长)

孙家胜(县科技局局长)

翟恩东(县经信委主任)

  波(县财政局局长)

王成斌(县人社局局长)

方贤荣(县国土局局长)

周家仓(县环保局局长)

  成(县住建局局长)

宗志松(县农委主任)

卢月舒(县林业局局长)

盛方海(县商务局局长)

王树东(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叶绍勤(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永宏(县扶贫办主任)

  晓(县金融办主任)

毛玲霞(县招商局局长)

  新(县税务局局长)

张定明(县电子政务办主任)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委,翟恩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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