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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4-04-20 10:05 信息来源:舒城县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政201454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度假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皖政〔201315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六政〔201410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加强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保障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城乡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水和地下水关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努力提高水的利用率;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坚持依法管水,落实责任,加强各行业、各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

(三)主要目标。2015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3.5亿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5%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95以上,全县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5%2020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3.57亿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73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7%2030年,全县水总量控制在3.64亿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9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9以上。全县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河流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四)完善水资源规划体系。编制水资源相关规划,形成较为完备的水资源规划体系。组织编制舒城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和全县农业节水发展规划。

(五)严格取用水总量控制。加强取水户用水计划管理,建立健全取水总量控制体系及考核奖惩制度,严格按照市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本区域年度用水计划。逐步完成省市县三级监控企业实时监控系统安装。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

(六)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对未开展水资源论证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未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的,退水水质不符合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取水许可申请。未按规定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手续的取水户,应整改并依法补办。建立全县取水许可管理登记信息台账,2014年年底完成全县依法应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登记入库工作。建立健全水平衡测试制度。

(七)严格水资源论证。加强区域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应有水资源篇章;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和开发园区规划,应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需要取水或需要增加取水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水资源论证,实行政府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审批前进行水资源论证;纳入核准项目目录的建设项目,应当在核准前进行水资源论证;实行备案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备案后、取水工程开工前进行水资源论证。未依法开展水资源论证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取水许可申请,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

(八)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凡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取用地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安装计量设施,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未按规定安装计量设施的,按设计最大取水功能或按工程设施铭牌每日运转24小时计算取水量。县水利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征收标准和范围计征水资源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免、缓征或停征水资源费。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不得侵占、截留、挪用。县物价、财政、水利等部门应对水资源费征缴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地下水资源的动态监测工作,严格控制城市自来水可供区域内的各种自备水源。在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各类新建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中深层地下水,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三、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切实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

十)强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政府推动、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和机制。依法加强对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各乡镇政府(管委)、单位和个人不得禁止、阻拦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开发园区、重点用水企业的正常管理。积极争创国家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促进各行业节约用水、高效用水、合理用水。各项引水、调水、取水、供用水工程应首先考虑节水要求,切实抓好水量分配、指标约束、节奖超罚、协会建设、示范引导,建立健全节水长效运行机制。

(十一)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将用水定额作为核定用水计划的重要依据。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管理,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强化用水监控管理,超计划累进加价。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应编制节水措施方案,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节水措施方案应报送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审查。建设项目节水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报送节水设施建设和试运行等相关情况。审批机关组织节水设施与取退水设施同时验收。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取水、用水和节水设施不得擅自投产使用。

(十二)着力推进农业用水。围绕发展现代农业、高效节水农业,整合小农水重点县高标准农田、土地平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通过完善灌溉制度、改进灌溉技术,加大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力度,大力推广灌区改造、防渗、微灌、喷灌等工程节水技术和生物农艺节水技术,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完善和落实产业支持、技术服务以及节水、抗旱设备财政补贴政策,落实管护责任、管护主体及管护经费。

(十三)扎实推进城镇和工业节水。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和城市生活节水工作力度,严格执行节水强制性标准,逐步实施用水产品用水效率标识管理,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加大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力度,降低管网漏失率;推广普及高效实用的节水器具;大力实施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表移户外工程建设,推进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加强对洗浴、洗车等高耗水服务行业和企业的节水管理。推广先进的节水和污水处理回用技术,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鼓励企业研发或引进先进技术,为节水减排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四、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十四)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环保部门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依据区域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指标,按行政区域制定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年度主要水污染排放控制指标,确保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省政府确定的指标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所有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在向县环保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之前,应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入河湖排污口设置申请并进行设置论证。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禁止非法向河道内排放污水、粪便和其他有害物质;禁止在河道内挖设渗水坑、深水井、污水渠道、污水管道、输油管道、渗水厕所等;禁止在河道内倾倒工业废渣及生活垃圾;禁止其它污染和影响地下水源环境的行为。对水污染物排放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

(十五)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要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责令限期清除在饮用水源区已设置的排污口,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环保部门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和水源地水质监测,依法处置水污染事件;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面源污染控制,减少化肥和农药用量;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水源地上游水土流失治理;自来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水厂和城乡供水管网水质安全监督管理,做好水质处理和监督检查;卫生部门要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防止介水传染病传播蔓延;林业部门要加大水源保护地植树造林力度,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增加水源涵养林面积。

五、保障措施

(十六)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加强领导,成立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组,研究解决全县水资源管理工作重大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水资源监督管理,县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工作。

(十七)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充分发挥政府在水资源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将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节水示范工程、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给予重点支持。

(十八)推进依法监督。建立完善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水资源执法管理。严肃查处违反水法律法规的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水资源管理秩序。

(十九)强化宣传教育。加强水情教育,县教育主管部门要逐步将其纳入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方法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内涵,普及日常生产生活节水知识,强化广大市民水安全、水忧患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大兴节约用水新风尚,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舒城县人民政府

20144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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