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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30 15:11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158号),设立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物价局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留县物价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分析研究经济形势,提出总体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协调信用体系建设。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要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综合编制全县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政府性各种专项建设基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各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编制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和预案,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六)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总体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计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管理和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跨地域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工作。

(七)承担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组织编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责任;拟订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落实“一圈一带一区”政策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县域经济发展和经济强镇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负责开发区的有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扶助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

(八)研究提出全县社会事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服务业、重点区域性批发市场、重点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指导市场体系建设;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承担重要商品总体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储备的建议。

(十)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约能源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加快绿色发展、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国土资源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建议。

(十一)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和实施工作;分析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国家、省、市和县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实施监督检查。

(十三)根据全县经济发展和价格预期调控目标,制定全县价格调控目标;制定价格改革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和调控体系;负责市场价格监测、价格预警、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价格。

(十五)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和县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县级管理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指导。

(十六)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业价格(收费)管理;实施价格听证、价格公告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制定全县价格(收费)管理目录。

(十七)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价格举报体系,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开展价格和收费诚信评选活动,指导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

(十八)负责市场与价格监测,建立健全价格监测体系,价格信息网络,监测分析市场动态和价格变化趋势;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监审,负责重要工农产品生产成本的调查、汇总、分析和上报;负责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执法案件或经济活动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认证。

(十九)指导、监督全县价格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内部价格约束机制;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综合文稿、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行政审批服务股

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县发改委的行政审批有关事项,负责政府权限内投资项目的受理和审批;外商直接投资的总投资(包括增资额)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核准;重大项目和限制类投资项目核准;县级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对行政审批行为进行一站式服务;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及业务咨询。

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核发(201611日取消)以及服务价格登记证核发工作。

(三)综合股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负责全县宏观经济走势的预测分析,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承办县国防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承担县域经济发展有关工作。

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城乡一体化工作;承担推进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任务;组织或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有关工作。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衔接平衡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和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规定负责开发区有关工作;落实国家资源型城市转型政策;承担“一圈一带一区”政策落实的有关工作。

研究贯彻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资金需求状况,提出地方投融资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联系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协调有关工作;承担地方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报批和监管工作;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承担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绿色发展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绿色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承担加快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

(四)社会事业股(三产办)

研究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各项社会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社会事业专项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和补助性资金;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汇总编制就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相关专项资金、补助资金以及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引导资金

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编制重要商品的储备计划,指导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协调、监督国家和县级重要物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衔接平衡服务业和其他产业发展;管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负责政府权限内相关投资项目的审核;负责申请使用国家、省、市和县级政府性资金相关建设项目初审。

(五)固定资产投资股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负责编制下达县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县财政性建设资金,综合管理县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对政府性专项资金进行综合平衡和管理,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研究提出城镇化投资政策和重大项目规划建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汇总编制政法等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负责政府权限内投资项目的审核;负责申请使用国家、省、市和县级政府性资金相关建设项目初审。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和监管。

研究县内外资本动态,监测分析利用外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的总体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按规定审核或核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县内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备选项目;审核利用国外贷款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按规定权限审核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承担利用县外资金有关工作。

(六)农村经济股(以工代赈办)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和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水产、畜牧等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全社会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提出农业和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编制全县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计划、以工代赈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安排国家、省、市和县以工代赈资金及专项实物;指导全县以工代赈工作;监督以工代赈资金的使用以及项目的实施;编制全县和区域性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负责政府权限内相关投资项目的审核;负责申请使用国家、省、市和县级政府性资金相关建设项目初审。

(七)工交股(节能办)

统筹工业、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县工业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综合分析工业、能源和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按规定管理相关重大建设项目;组织编制工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行业、支柱产业中长期规划;协调县级重点工业企业集团重大问题;组织编制高技术产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工业“三高”等发展规划和计划。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组织拟订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流域污染治理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生态安徽建设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县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政府权限内相关投资项目的审核;负责申请使用国家、省、市和县级政府性资金相关建设项目初审。

(八)价格管理股

负责拟订县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的改革计划、方案和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全县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公用事业价格、经营性服务收费和中介机构服务收费;负责制定、调整、审批由县管理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经营性服务收费;负责指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负责涉房经营性服务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负责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药品价格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相关价格改革方案和价格政策、调整措施。

负责拟订全县年度价格工作计划和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政策措施,拟订价格改革方案;负责价格法制建设、行政诉讼和价格宣传等工作;组织协调政府定价商品(收费)听证会;贯彻落实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或审核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地方性价格政策、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和制定。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县关于行政事业收费政策、改革方案和管理办法;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工作;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管理的行政事业收费统计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治理乱收费;指导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

负责对市场主要商品价格实施定期监测和分析预测,向社会发布价格信息数据;负责监测商品与服务价格数据的采集、汇总、审核和上报;负责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要商品的应急专项监测,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进行预测预警预报,分析预测价格发展趋势。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行政机关收费标准制定时的成本监审;负责县管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负责建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数据库,依法发布价格成本信息;负责承担国家、省、市和县下达的常规成本调查和专项调查以及开展本辖区内农产品成本调查和重要商品成本调查工作。

(九)价格监督检查股

负责全县价格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价格(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价格专项检查和市场监督检查;负责受理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负责监督价格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的执行,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和违法案件,组织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和价格诚信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价格举报体系,指导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强化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构筑价费政策的社会监督网络。

三、人员编制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38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9名。

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负责人

    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方贤荣

    办公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春秋北路集中办公区四楼。

    邮编:231300

    电话:(0564)8621273

    传真:(0564)8621273

    邮箱:xfgwbgs@163.com

    网址:https://www.shucheng.gov.cn/public/column/6598641?type=4&action=list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因我委“三定”方案截至目前尚未解密,故没有发布最新的机构简介信息。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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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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