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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市场监管局】2022年质量类行政处罚信息(第三期)

发布时间:2022-05-06 08:45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处罚机关 执行情况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经营场所
1 舒城县千人桥镇家亲日杂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QF56J39 李家青 舒市监处罚【2022】102号 销售标识不符合规定产品 销售标识不符合规定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责令改正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2022-4-6 2023-4-6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执行 公开 行政处罚 李家青销售标识不符合规定产品 千人桥镇
2 舒城县千人桥镇小石玩具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QH2061E 石茂桂 舒市监处罚【2022】101号 销售标识不符合规定产品 销售标识不符合规定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责令改正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2022-4-6 2023-4-6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执行 公开 行政处罚 石茂桂销售标识不符合规定产品 千人桥镇
3 舒城县城关镇博学文具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U4GGF8G 王庆年  舒市监处罚〔2022〕1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经营标识不符合规定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警告 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2022-4-15 2022-4-15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 行政处罚 舒城县城关镇博学文具店经营标识不符合规定产品案 城关镇
4 舒城县河棚镇汪昌荣商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UY1UG8W   汪光辉 舒市监处罚 〔2022〕9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五)项 2022年3月16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舒城县河棚镇汪昌荣商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货架上正在经营的“掌上游戏机”1个、“积木盲盒”14个、“奥特比”5套、“王者币”3套、“植物币”1套五种商品均无厂名、厂址和警示标志,属于标识不符合规定产品。建议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 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143.8元;  2、罚款210元。 0.021000 0.014380   2022-3-30 2023-3-30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行 公开 行政处罚 汪光辉涉嫌经营标识不符合规定产品案 河棚镇
5 舒城县河棚镇新开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N2KLR15 朱恒英 舒市监处罚 〔2022〕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五)项 2022年3月16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舒城县河棚镇新开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货架上正在经营的“盲袋组合”18个、“积木盲盒”12个、“斗罗合金陀螺”11个、“虎虎生威玩具”23个,4种商品均无厂名、厂址和警示标志,属于标识不符合规定产品。建议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 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169.8元;  2、罚款189元 0.018900 0.016980   2022-3-30 2023-3-30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行 公开 行政处罚 朱恒英涉嫌经营标识不符合规定产品案 河棚镇
6 舒城县汤池镇黄小平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QEKFM0K 叶仁荣 舒市监处罚 〔2022〕9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五)项 2022年3月16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叶仁荣商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货架上正在经营的“玩具水弹枪”无厂名、厂址和警示标志,属于标识不符合规定产品。建议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 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8元;  2、罚款5元。 0.000500 0.000800   2022-3-30 2023-3-30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行 公开 行政处罚 叶仁荣涉嫌经营标识不符合规定产品案 汤池镇
7 舒城县朱万俊文具经营部 92341523MA8MWMNP7B   朱万俊 舒市监处罚〔2022〕96号 当事人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的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属销售无生产厂厂名和厂址商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销售未标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属销售未标有警示说明的商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销售包装内含有人民币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属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于2021年开始从陆续合肥批发市场通过微信联系的方式购进该批商品,其中共购进购进无厂名厂址商品20个品种,共计362件商品。分别为①卡牌时代最强最新联盟卡片,共购进180袋,购进价格为7元/袋,售出48袋,售价8元/袋,货值1440元。②长津湖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卡片,共购进15袋,购进价格为13元/袋,售出10袋,售价14元/袋,货值210元。③七芝连星王者荣耀卡片,共购进10袋,购进价格为7元/袋,售出8袋,售价8元/袋,货值80元。④和平精英战神铁卡系列,共购进10袋,购进价格为13元/袋,售出4袋,售价14元/袋,货值140元。⑤沸腾吧花园小镇卡片,共购进10袋,购进价格为7元/袋,售出5袋,售价8元/袋,货值80元。⑥宇宙英雄奥特曼系列精钢卡,共购进20袋,购进价格为7.5元/袋,售出10袋,售价9元/袋,货值180元。⑦新斗罗大陆卡牌,共购进50袋,购进价格为7元/袋,售出14袋,售价9元/袋,货值450元。⑧钢磁盲箱鱿鱼游戏磁铁,共购进10袋,购进价格为13元/袋,售出1袋,售价14元/袋,货值140元。⑨汉服头饰,共购进2盒,购进价格为65元/盒,售出1盒,售价70元/盒,货值140元。⑩从前有座灵剑山玩具头饰,共购进5盒,购进价格为65元/盒,售出2盒,售价70元/盒,货值350元。?金枝玉叶发钗,共购进2盒,购进价格为65元/盒,售出1盒,售价70元/盒,货值140元。?芊丰达玩手机高倍显微镜,共购进2盒,购进价格为75元/盒,售出1盒,售价80元/盒,货值160元。?动画制作洛克冒险版卡片,共购进2袋,购进价格为45元/袋,售出1袋,售价50元/袋,货值100元。?精品弹力球,共购进20盒,购进价格为55元/盒,售出10盒,售价60元/盒,货值1200元。?和平精英描边战神陀螺,共购进2袋,购进价格为65元/袋,售出1袋,售价70元/袋,货值140元。?动漫合金模型,共购进2袋,购进价格为65元/袋,售出1袋,售价70元/袋,货值140元。?虎虎生威卡片,共购进5袋,购进价格为22.5元/袋,售出4袋,售价25元/袋,货值125元。?创意转转笔,共购进2盒,购进价格为35元/盒,售出1盒,售价38元/盒,货值76元。?天猫食玩超市玩具,共购进5袋,购进价格为13.5元/袋,售出4袋,售价15元/袋,货值75元。?飞天仙子拉杆箱玩具,共购进2袋,购进价格为46元/袋,售出1袋,售价50元/袋,货值100元。?玉缪斯宇宙之眼洞洞奖,共购进5盒,购进价格为18元/盒,售出4盒,售价20元/盒,货值100元。?粘球球胶带,共购进5袋,购进价格为46元/袋,售出4袋,售价50元/袋,货值250元。上述商品货值合计5536元。
共购进未标有警示说明商品6个品种,共计23件商品。分别为:①长津湖迷你身份证+合金武器+贴纸,共购进10袋,购进价格为22.5元/袋,售出5袋,售价25元/袋,违法所得12.5元,货值250元。②哪吒之魔童转世(玩具兵器),共购进2盒,购进价格为35元/盒,售出1盒,售价38元/盒,违法所得3元、货值76元。③和平精英描边战神陀螺,共购进2袋,购进价格为65元/袋,售出1袋,售价70元/袋,违法所得5元,货值140元。④动漫合金模型,共购进2袋,购进价格为65元/袋,售出1袋,售价70元/袋,违法所得5元,货值140元。⑤神奇的水雾魔珠,共购进5盒,购进价格为46元/盒,售出4盒,售价50元/盒,违法所得16元,货值250元。⑥满天星最强激光灯,共购进2袋,购进0价格为46元/袋,售出1袋,售价50元/袋,违法所得4元,货值100元。以上商品货值合计956元,违法所得合计45.5元。
共购进包装内均含有一元、五元、十元不等的人民币商品8个品种,共计112件。分别为:①招财金虎金蛋玩具,共购进30盒,购进价格为47元/盒,售出12盒,售价50元/盒,违法所得36元,货值1500元。②TQ智作秒笔生花(转转币多功能喷雾笔),共购进5盒,购进价格为80元/盒,售出2盒,售价88元/盒,违法所得16元,货值440元。③麦穗出品各类抽奖玩具,共购进45盒,购进价格为55元/盒,售出7盒,售价58元/盒,违法所得21元,货值2610元。④TQ智作香肠派对(卡牌玩具),共购进10袋,购进价格为45元/袋,售出2袋,售价50元/袋,违法所得10元,货值500元。⑤罗布游戏卡,共购进5袋,购进价格为46元/袋,售出3袋,售价50元/袋,违法所得12元,货值250元。⑥宇宙英雄怪兽争霸(卡牌玩具),共购进10袋,购进价格为35元/袋,售出3袋,售价38元/袋,违法所得9元,货值380元。⑦超级英雄卡片,共购进5袋,购进价格为22.5元/袋,售出2袋,售价25元/袋,违法所得5元,货值125元。⑧金鹰玩具萌宅乐园强力磁铁系列,共购进2袋,购进价格为56元/袋,售出1袋,售价60元/袋,违法所得4元,货值120元。上述商品货值合计5925元,违法所得合计113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对当事人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的行为,责令改正;2、对当事人销售未标有警示说明的行为,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45.5元,罚款280元;3、对当事人销售包装内含有人民币商品的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13元,没收非法财物招财金虎金蛋玩具18盒、TQ智作秒笔生花(转转币多功能喷雾笔)3盒、麦穗出品各类抽奖玩具38盒、TQ智作香肠派对(卡牌玩具)8袋、罗布游戏卡2袋、宇宙英雄怪兽争霸(卡牌玩具)7袋、超级英雄卡片3袋、金鹰玩具萌宅乐园强力磁铁系列1袋,共计80件商品,罚款339元。以上罚没款合计777.5元,上缴国库。 0.061900 0.015850   2022-04-11 2023-04-11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 行政处罚 朱万俊销售无厂名、厂址、未标有警示说明包装内含有人民币的商品案  
8 舒城县汤池镇汪龙秀商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WGKA21G 汪龙秀 舒市监处罚 〔2022〕1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五)项 2022年3月24日,本局接舒城县公安局汤池派出所移交案件通知书(舒公(汤)行移字[2022]0324号),经审查当事人汪龙秀销售“三无”产品不够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移交本局处理。同日立案进行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 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81元; 2、罚款160元 0.016000 0.008100   2022-4-25 2023-4-25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行 公开 行政处罚 汪龙秀涉嫌销售“三无”产品案 汤池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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