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黄**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999号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2022年春天,黄某在舒城县城关镇太平村境内家门口非法种植罂粟,2022年4月16日被我局民警现场查获,经清点黄某非法种植罂粟共计2株。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二百元 |
2022/6/2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胡**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1000号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2021年秋,胡某在舒城县城关镇仁和村境内自家院子里非法种植罂粟,2022年4月25日被我局民警现场查获,经清点胡某非法种植罂粟共计5株。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二百元 |
2022/6/2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李**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南)行罚决字〔2022〕1001号 |
赌博 |
2022年5月25日晚,李某与他人在舒城县城关镇境内柯某经营的饭店内,用扑克牌以“比鸡”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二百元 |
2022/6/2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喻**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南)行罚决字〔2022〕1002号 |
赌博 |
2022年5月25日晚,喻某与他人在舒城县城关镇境内柯某经营的饭店内,用扑克牌以“比鸡”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二百元 |
2022/6/2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黄**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1003号 |
嫖娼 |
2022年3月15日14时许,在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合安路一处房屋内,黄某与袁某进行性交易并通过微信支付袁某嫖资5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五日 |
2022/6/3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汤**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2〕1004号 |
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 |
2022年6月3日23时许,城中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某宾馆进行例行检查时,现场发现汤某在替旅客周某办理入住信息时并未按照公安机关规定登记旅客的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罚款 |
罚款五百元 |
2022/6/3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王**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高)行罚决字〔2022〕1005号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2022年4月19日10时00分,高峰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在安徽省舒城县高峰乡明花村境内王某家场基旁空地内,王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共计四株。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壹佰元 |
2022/6/4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李**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高)行罚决字〔2022〕1006号 |
为赌博提供条件 |
2022年4月10日9时许,在舒城县高峰乡高峰村境内李某经营的商店内,李某邀集贾某与他人利用两副扑克牌以“掼蛋”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二百元 |
2022/6/4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朱**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2〕1007号 |
盗窃 |
2021年9月10日2时左右,在舒城县城关镇春秋路某小区地下车库内,朱某、韦某趁许某的汽车未上锁,拉开车门盗窃车内徽商香烟一条、散烟数包及华为手机一部,后两人害怕被手机定位找到,便将华为手机砸烂扔掉,将徽商香烟及散烟出售,获利四百元并挥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第四十九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五日 |
2022/6/4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魏**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百)行罚决字〔2022〕1008号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2022年4月17日9时55分,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在舒城县百神庙镇元棚村境内魏某家前院,魏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十三株。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伍拾元 |
2022/6/6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袁**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南)行罚决字〔2022〕1009号 |
赌博 |
2022年5月25日晚,袁某与他人在舒城县城关镇境内柯某经营的饭店内,用扑克牌以“比鸡”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二百元 |
2022/6/6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徐**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2〕1010号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2022年4月21日15时50分,民警工作中发现:徐某在其位于舒城县境内非法种植罂粟12株。后经六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徐某种植的植物原植株(检材编号:341500LH20220149)中检出罂粟碱成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一百元 |
2022/6/6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卜**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1011号 |
赌博 |
2022年6月2日21时许在舒城县城关镇境内某宾馆房间内,卜某与他人使用麻将以“放冲”的方式进行赌博,赌资共计6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一千元 |
2022/6/6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蒋**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1012号 |
赌博 |
2022年6月2日21时许在舒城县城关镇境内某宾馆房间内,蒋某与他人使用麻将以“放冲”的方式进行赌博,赌资共计6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
2022/6/6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韦**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1013号 |
赌博 |
2022年6月2日21时许在舒城县城关镇境内某宾馆房间内,韦某与他人使用麻将以“放冲”的方式进行赌博,赌资共计6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一千元 |
2022/6/6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郭**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1014号 |
赌博 |
2022年6月2日21时许在舒城县城关镇境内某宾馆房间内,郭某与他人使用麻将以“放冲”的方式进行赌博,赌资共计6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
2022/6/6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陶**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南)行罚决字〔2022〕1015号 |
赌博 |
2022年5月25日晚,陶某与他人在舒城县城关镇境内柯某经营的饭店内,用扑克牌以“比鸡”的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二百元 |
2022/6/6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赵**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百)行罚决字〔2022〕1016号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2022年4月17日11时许,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安徽省舒城县百神庙镇舒楼村境内,赵某在自家门口的花盆中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株。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伍拾元 |
2022/6/6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江**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2〕1017号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2022年4月21日15时35分,民警工作中发现:江某在其租住的位于舒城县境内出租房门口非法种植罂粟8株。后经六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江某种植的植物原植株(检材编号:341500LH20220150)中检出罂粟碱成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一百元 |
2022/6/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肖** |
自然人 |
护照号 |
******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2〕1018号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2022年4月21日15时05分,民警工作中发现:肖某在其位于舒城县境内住所院子中非法种植罂粟6株。后经六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肖某种植的植物原植株(检材编号:341500LH20220148)中检出罂粟碱成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一百元 |
2022/6/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张**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南)行罚决字〔2022〕1019号 |
非法储存、运输危险物质 |
2022年3月中下旬,张某驾驶一辆江淮牌轻型厢式货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从合肥市方兴大道高速路口处运输大量汽油至舒城县境内,并于2022年4月20日上午在舒城县城关镇五里村境内被公安机关查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六日 |
2022/6/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陈**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百)行罚决字〔2022〕1020号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2022年4月17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安徽省舒城县百神庙镇双塘村境内,陈某在家门口水塘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7株。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伍拾元 |
2022/6/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柏**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棠)行罚决字〔2022〕1023号 |
赌博 |
2022年5月29日晚21时许,违法嫌疑人柏某与他人在陈某位于舒城县棠树乡西塘街道境内的棋牌室内,利用陈某提供的麻将牌以推倒胡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二百元 |
2022/6/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陈**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棠)行罚决字〔2022〕1022号 |
为赌博提供条件 |
2022年5月29日晚21时许,违法嫌疑人陈某与他人在陈某位于舒城县棠树乡西塘街道境内的棋牌室内,利用陈某提供的麻将牌以推倒胡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 |
罚款 |
罚款二百元 |
2022/6/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程**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棠)行罚决字〔2022〕1023号 |
赌博 |
2022年5月29日晚21时许,违法嫌疑人程某与他人在陈某位于舒城县棠树乡西塘街道境内的棋牌室内,利用陈某提供的麻将牌以推倒胡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二百元 |
2022/6/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陈**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棠)行罚决字〔2022〕1024号 |
赌博 |
2022年5月29日晚21时许,违法嫌疑人陈某与他人在陈某位于舒城县棠树乡西塘街道境内的棋牌室内,利用陈某提供的麻将牌以推倒胡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二百元 |
2022/6/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濮**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棠)行罚决字〔2022〕1025号 |
赌博 |
2022年5月29日晚21时许,违法嫌疑人濮某与他人在陈某位于舒城县棠树乡西塘街道境内的棋牌室内,利用陈某提供的麻将牌以推倒胡方式进行赌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罚款 |
罚款二百元 |
2022/6/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张**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百)行罚决字〔2022〕1026号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2022年4月17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安徽省舒城县百神庙镇方圩村境内,张某在自家花盆中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2株。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伍拾元 |
2022/6/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彭**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舒)行罚决字〔2022〕1027号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2022年5月8日9时许,舒茶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在舒城县舒茶镇小河湾境内彭某家菜地中非法种植罂粟花,经现场清点共4株,后经六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在彭某种植的植物中检验出罂粟碱成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一百元 |
2022/6/7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张**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百)行罚决字〔2022〕1028号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2022年4月17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安徽省舒城县百神庙镇双塘村境内,张某在自家院中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伍株。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伍拾元 |
2022/6/8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陈**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百)行罚决字〔2022〕1029号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2022年4月17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安徽省舒城县百神庙镇双塘村境内,陈某在自家花园中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壹株。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伍拾元 |
2022/6/8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李**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百)行罚决字〔2022〕1030号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2022年5月5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安徽省舒城县百神庙镇枣木桥村境内,李某在自家前院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陆株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伍拾元 |
2022/6/8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汪**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百)行罚决字〔2022〕1031号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2022年4月17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安徽省舒城县百神庙镇双塘村境内,汪某在自家菜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陆株。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伍拾元 |
2022/6/8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段**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百)行罚决字〔2022〕1032号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2022年4月20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安徽省舒城县百神庙镇金桥村境内,段某在自家油菜地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十株。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伍拾元 |
2022/6/8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王**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杭)行罚决字〔2022〕1033号 |
殴打他人 |
2022年5月14日上午9点左右在安徽某公司院内,王某在指挥货车司机李某倒车进库时,因王某与李某没有配合沟通好引发争吵,争吵过程中王某用手殴打了李某头部左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
罚款 |
罚款三百元 |
2022/6/9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丁**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阙)行罚决字〔2022〕1034号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2022年5月18日15时许,舒城县公安局阙店派出所民警于日常工作中发现,在舒城县阙店乡神墩村境内,丁某在自家菜园地里种植有八棵罂粟,均已成熟,经询问系丁某种植准备给自己治病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壹佰元 |
2022/6/9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曾**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交)行罚决字〔2022〕1035号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022年5月20日20时53分左右,舒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二中队在城区开展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整治,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行驶异常,在对该驾驶人曾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曾某呼气酒精含量为42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千元 |
2022/6/9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陈**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1036号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2022年5月17日19时许,民警持检查证对陈某住宅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陈某住宅内种植有两株罂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 |
罚款 |
罚款一百元 |
2022/6/9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汪**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1037号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2022年5月17日19时许,民警持检查证对汪某住宅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汪某住宅内种植有三株罂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 |
罚款 |
罚款一百元 |
2022/6/9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刘**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1038号 |
嫖娼 |
2022年3月份至今,石某在其位于舒城县城关镇龙津大道处一出租房内从事卖淫活动,期间石某与刘某、甘某等人谈妥价格后发生卖淫嫖娼行为,该石某于2022年5月25日被舒城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查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五日 |
2022/6/9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甘**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城东)行罚决字〔2022〕1039号 |
嫖娼 |
2022年5月21日晚,在舒城县城关镇龙津大道处一出租房内,石某与甘某谈妥以50元的价格发生卖淫嫖娼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五日 |
2022/6/9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彭**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杭)行罚决字〔2022〕1040号 |
殴打他人 |
2022年5月10日17时许,彭某在舒城县杭埠镇境内某科技有限公司内,因工作琐事与刘某产生纠纷并发生打架,致刘某受伤,后经安徽省舒城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罚款 |
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 |
2022/6/9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
刘** |
自然人 |
身份证 |
****** |
舒公(杭)行罚决字〔2022〕1041号 |
殴打他人 |
2022年5月10日17时许,刘某在舒城县杭埠镇境内某科技有限公司内,因工作琐事与彭某产生纠纷并发生打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 |
罚款二百元 |
2022/6/9 |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