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室 程 艳
【发布人】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江 东
【发布地点】舒城帅旺酒店三楼二号会议室
【发布时间】2022年6月10日上午11:00
【参会单位和媒体】县住建局副局长江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总工程师薛雁翔,县房产中心主任项劲松,城关镇党委副书记徐新保,杭埠镇人大主席袁良成,开发区副主任汤英松等领导以及县住建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局办公室、房地产监管股、政策法规股、质量安全股、建工建材股、城建档案馆、县质安站);县广播电视台、舒城传媒网、县政府网的记者朋友们,以及主要在建项目房地产企业(舒城远大尚品房地产有限公司、舒城众合房地产有限公司、安徽科城置业有限公司、舒城绿城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舒城中梁万筑置业有限公司、舒城孔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六安恒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及其施工单位(安徽秉华建设有限公司、广东腾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港地建设集团、安徽华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州建设总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巨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八局等7家)。
【主持人】尊敬的各位记者朋友、企业代表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舒城县关于实施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介绍舒城县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的相关情况,和各位媒体朋友交流,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的有:
县住建局副局长江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总工程师薛雁翔,县房产中心主任项劲松,城关镇党委副书记徐新保,杭埠镇人大主席袁良成,开发区副主任汤英松等领导以及县住建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局办公室、房地产监管股、政策法规股、质量安全股、建工建材股、城建档案馆、县质安站);县广播电视台、舒城传媒网、县政府网的记者朋友们,以及主要在建项目房地产企业(舒城远大尚品房地产有限公司、舒城众合房地产有限公司、安徽科城置业有限公司、舒城绿城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舒城中梁万筑置业有限公司、舒城孔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六安恒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及其施工单位(安徽秉华建设有限公司、广东腾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港地建设集团、安徽华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州建设总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巨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八局等7家)。
首先,我们请《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的通知》的起草单位,县住建局江局长就通知的出台和当前各项工作的推进作简要介绍。大家欢迎!
【县住建局】感谢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各位建筑业同仁大家好!下面,我就《舒城县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有关情况做一个简要介绍。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工程责任主体质量意识,建立健全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减少工程质量投诉,提前化解工程质量纠纷,提升全县住宅工程品质和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满意度,我局借鉴合肥市、六安市、黄山市等地区的相关做法,结合舒城实际,制定了《舒城县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以下简称“业主开放日”制度)。
二、制定过程
“业主开放日”制度的起草和出台,自2021年8月开始历时近一年。
2021年8月,我局到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察学习“业主开放日”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黄山市住建局同仁详细的介绍实施“业主开放日”制度的相关工作内容和成效,我们了解到黄山市自实施“业主开放日”制度以来,质量问题投诉率明显降低,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高。
2021年12月,我局参考黄山市做法,由县质安站监督指导、建设单位制定方案,在竣工验收前阶段,先后在远大舒州府(东区)项目、桃溪华府二标项目进行“业主开放日”制度试点。实施“业主开放日”后,远大舒州府(东区)项目至今未接到质量问题投诉,桃溪华府二标项目相较于前期桃溪华府一标项目质量问题投诉大幅下降。
2022年1-3月,我局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14号)、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亮剑”专项行动方案》(六建质函〔2022〕239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借鉴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住宅工程实施业主开放日制度的通知》、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宅工程“分户验收”“业主开放日”制度》等文件内容,结合舒城实际,草拟讨论形成了《“业主开放日”制度(送审稿)》。
2022年4—5月,我局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询等方式,相继征求了县重点工程处、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县司法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安徽永诚律师事务所对于《“业主开放日”制度(送审稿)》的意见,几经修改终定稿。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工程。业主是指商品房中已完成购房合同网上备案手续人员或安置房中拟确定安置的对象(由属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确定)。
(二)实施内容
1.开放阶段:第一阶段主体结构“开放日”;第二阶段分户验收“开放日”;第三阶段竣工验收“开放日”。
2.开放内容:(1)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2)防水工程施工情况;(3)主要建筑材料使用情况;(4)墙体节能保温施工质量情况;(5)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情况; (6)地下室工程施工质量情况;(7)装修工程施工质量情况;(8)绿色建筑等级及主要技术应用情况(如节能门窗、可再生能源应用等)。
(三)实施要求
分商品房项目、安置房项目“业主开放日”活动。
1. 商品房项目“业主开放日”活动:分三个阶段。主体结构“业主开放日”活动,是指住宅工程经主体结构自验合格后,建设单位组织业主按照既定方案,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按规定区域开展主体结构“业主开放日”活动,展示内容应包括主体结构部分验收情况、主体结构实体质量等方面;分户验收“业主开放日”活动,是指项目现场应已按设计施工图文件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后,从建设单位组织分户验收开始到分户验收完成期间,由建设单位组织业主按照既定方案,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按规定区域开展分户验收“业主开放日”活动,展示内容应包括分户验收情况、工程实体质量等方面;竣工验收“业主开放日”活动,是指住宅工程在竣工预验收合格后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业主按照既定方案,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按指定区域开展竣工验收“业主开放日”活动,展示内容应包括预验收情况、工程实体质量等方面。
2.安置房项目“业主开放日”活动:安置房项目由建设单位和属地政府组织安置房对象参与业主开放日,在实施“主体结构”“分户验收”“竣工验收”三个阶段业主开放日时,安置房项目建设单位应提前7天将业主开放日的实施方案、开放内容、实施要求、实施流程、责任分工等提交属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属地政府)研定,共同组织好“业主开放日”活动。
(四)实施流程
1.编制方案。“业主开放日”工作实施前,建设单位应编制《业主开放日工作方案》并在工作开始前一周报县质安站或杭埠二站(属地政府)备案。
2.通知预告。在“业主开放日”工作实施前,建设单位应至少提前一周通知业主(留存相关凭据),并告知“业主开放日”实施的相关注意事项。
3.规划时间。“业主开放日”实施工作天数原则上按参与业主户数进行确定:当参与户数不足200户时,“业主开放日”时间不少于3天,开放日期应至少包括一个非工作日。当参与户数在200户与500户之间时,“业主开放日”时间不少于5天;参与户数大于500户时,“业主开放日”时间不少于7天,上述情况的开放日期应至少包括两个非工作日。
4.登记核验。建设单位应在业主进入现场前进行登记,并核对身份信息,并在陪同查看的过程中,完整记录业主提出的房屋质量问题。
5.问题整改。建设单位应组织参建各方梳理“业主开放日”现场查看的问题,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落实质量问题的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组织监理单位对质量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核并做好确认记录,作为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的归档资料,并随同相关房屋质量保证文件一并提交业主。
6.工作报备。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业主开放日”业主到位查看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住宅工程业主质量查看情况汇总表》,在通知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时,一并提交县质安站或杭埠二站。
(五)责任与分工
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责任分工和业主责任与义务。其中,建设单位应对住宅工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全面组织实施“业主开放日”工作;施工单位对住宅工程质量承担主体责任,应当配合建设单位开展“业主开放日”工作;监理单位对住宅工程施工质量负监管责任,应当配合建设单位开展“业主开放日”工作,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的整改闭合。业主应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现场查看,并按约定的反馈时间及方式如实反馈质量问题,不参加或未及时反馈的,视为放弃参与资格。
(六)监督管理
县住建局、县重点工程处和属地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全县住宅工程“主体结构”、“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业主开放日工作的监督管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2022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1年,期满后根据执行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
以上几大项内容就是《“业主开放日”制度》所提出内容的缩影,内容太多,受时间关系我就简单介绍这几方面。
下面我们把时间留给大家提问,谢谢!
【主持人】刚才聆听了县住建局关于《“业主开放日”制度》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及主要内容的简要介绍,下面进入互动提问环节,哪位记者朋友或企业代表要提问,请举手示意,并请相关单位给予解答。
第一个问题:
(请县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县重点工程处):
【县广播电视台记者】县重点工程处在实施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过程中有哪些重点工作?
【县重点工程处】我处作为政府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将积极执行“业主开放日”制度,在建设过程中带头履行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加强质量管控,做好“业主开放日”各项工作。一是在项目开工时制定“业主开放日”制度的计划,编制实施方案;二是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认真编制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的专项方案,落实样板引路,强化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控;三是按照“业主开放日”制度的三个阶段,及时会同属地政府组织实施“业主开放日”活动;四是针对在“业主开放日”活动中业主提出的问题甄别分类,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问题整改,并对业主所提问题做好解释;五是通过组织“业主开放日”活动,梳理总结业主所提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加强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进一步提升安置房工程品质。
第二个问题:
(请舒城传媒网记者提问---城关镇):
【舒城传媒网记者】城关镇作为属地政府,如何组织拟确定安置的对象参与“业主开放日”活动?
【城关镇】为加快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镇将积极履行属地政府的职责,一是在村和社区大力宣传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提高政策知晓率;二是会同重点工程处围绕主体结构、分户验收、竣工验收三个“开放日”阶段切实组织好活动,确保拟确定安置对象的参与度;三是会同相关部门严格审查业主开放日的实施方案、开放内容、实施要求、实施流程、责任分工等,确保活动公开公平、有序安全;四是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发现问题整改,做好拟安置对象反映问题协调沟通,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第三个问题:
(请县政府网记者提问——舒城远大尚品房地产有限公司):
【县政府网记者】舒城远大尚品房地产有限公司针对《“业主开放日”制度》的要求,如何加强对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控制?
【舒城远大尚品房地产有限公司】我公司将履行住宅工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全面组织实施“业主开放日”工作,对业主提出房屋质量通病等问题进行核实确认,对确实存在的问题予以落实整改,确保对质量问题的整改及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住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这项制度的出台,能够拉近业主与地产公司的距离,广大业主能够在建设过程中参与进来,并提前发现问题和有效的解决问题。“业主开放日”期间,建设单位将为广大业主现场查看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并有序组织,确保业主为自己的新居进行验收把关。对业主验收所反馈的实质性问题进行全数销项整改,为项目交付把功课做足。2021年12月份,远大舒州府(东区)在县住建局的支持下已先行开展了“业主开放日”活动,总体效果不错,能够提前把问题查找出来,直面广大业主,积极整改完善相关问题,参与开放日的业主对开放日活动评价很高。截止目前舒州府东区交付830多户,未收到业主相关问题投诉。
第四个问题:
(请县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县质安站):
【县广播电视台记者】根据《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的内容,县质安站如何加强监督管理?
【县质安站】县质安站受县住建局委托,根据住建部5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要求负责全县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县质安站为做好“业主开放日”工作,一是将及时把《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的文件转发到各在建住宅工程项目,并与项目各责任主体一道认真学习落实文件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对项目开展业主开放日活动的监督指导,将业主开放日开展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三是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时,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规范等,结合业主现场质量查看的情况,对建设单位实施的“主体结构”、“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业主开放日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附件存档,发现住宅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在“主体结构”、“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业主开放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相关事实或对于存在的质量问题整改不力等行为的,责令项目整改,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四是将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各项目举办业主开放日的具体信息,定期对各项目业主开放日活动中发现的质量常见问题进行统计分析,根据《质量安全手册》及《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规程》等文件,结合实际,强化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进一步提升我县住宅工程品质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主持人】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企业代表们的到来,也感谢在座的各位发布人!由于时间关系,本场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各位如果还有其它方面需要了解的,欢迎大家会后与县住建局进行联系。谢谢大家!
政策文件: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的通知(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