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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转发《关于调整全市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3 13:35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微信端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转发《关于调整全市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直各单位,各驻舒单位:


现将市疫防办《关于调整全市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六指办〔2022〕13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切实履行属地部门监管责任。卫健、市场监管、邮管、民政、公安、交通、城管、文旅体、商务、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建立所管行业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名册,动态调整更新,压实企业(单位)、个人主体责任,按照各类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次要求,切实做到“应检尽检”。


舒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


关于调整全市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区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六安各单位: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核酸检测的科学性、针对性和精准性,根据全省疫情防控会商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优化调整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始时间

即日起实施。


二、调整内容

1.取消“五天一轮”的日常核酸检测,取消弹窗提示、赋黄码;适当保留人员聚集场所核酸采样点,满足群众“愿检尽检”需求;引导有省外行程史、省外人员接触史的人群主动参检。


2.坚持重点人群“应检尽检”,检测频次为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重点科室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他人员(含住院患者及陪护)3天1检。冷链接触、快递外卖从业人员,养老、儿童福利、殡葬、监所机构工作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公共交通一线从业人员,环卫、保洁、医废处理一线从业人员,大型商超、宾馆、影院、游乐等场所从业人员3天1检。在校师生保持原有检测频次不变,放假期间,实行“愿检尽检”。


三、有关要求

(一)优化点位设置。各县区要全面总结前期常态化核酸检测开展情况,按照普通人群“愿检尽检”、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原则,合理设置、优化便民核酸采样点,原则上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大中型企业、人群密集场所可规范设置采样小屋。要及时公布采样点的位置及开放时间等信息,提供便利、快捷的核酸检测服务,方便群众按需检测。


(二)压实部门责任。进一步压实重点人群行业主管部门主管责任,完善重点人群管理清单台账,及时更新人员变动信息,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康码”“行程码”查验以及核酸检测的督促、监管责任。


(三)规范结果运用。根据属地管理和管行业也要管防疫原则,各地各级重点人群主管部门应会同疫防办、数管部门动态调整参检人员数据库,对不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重点人群弹窗提示、赋黄码,确保做到“应检尽检”。


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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