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政府办 > 监督保障 > 工作推进 > 工作推进

【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7 09:12 信息来源:舒城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驻舒各单位

    现将《舒城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6日


舒城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一、加强经济领域信息公开,全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

(一)加强经济发展政策的信息公开。

1

切实做好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举措公开工作,重点公开财政、金融、稳产业链供应链、促消费和有效投资、保能源安全、保障基本民生等政策实施细则,强化政策解读,以政策解读的“透”引导市场预期的“稳”。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2

围绕深入实施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计划,集中公开推进经济发展相关政策举措、工作进展、项目落地等信息。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年底前

(二)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3

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全面落实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相关政策,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一、加强经济领域信息公开,全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

(二)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4

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

县发改委、县住建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年底前

5

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三)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

6

围绕“双招双引”和优化营商环境,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优化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依托税务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动态更新并免费开放。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县税务局负责落实。

年底前

四)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7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提高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质量,年度至少挑选道路、学校、医院、桥梁、体育场馆、城市改造等公众关注密切的十个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展示,密切关注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县发改委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二、强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8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

县卫健委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9

    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县卫健委牵头,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年底前

(二)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

10

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让相关群众及时了解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县人社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三)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开。

11

做好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实施“两强一增”行动计划、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快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等相关工作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二、强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12

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推动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年底前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单位网站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

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局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

年底前

13

有关县直单位要于年底前向县政务公开办报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工作进展情况,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社会公开。各地各单位要重点加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实利益。

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局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

年底前

三、实现政策集中规范公开,持续提升政策咨询服务水平。

(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14

各地各单位年底前对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对未及时开展文件清理或者清理结果与公开实际不符合单位开展专项督办。

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年底前

15

年底前完成县级政策文件库建设,全面汇集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为建立全县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库打好基础。根据省级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网络版格式,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

县司法局牵头,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年底前

三、实现政策集中规范公开,持续提升政策咨询服务水平。

(二)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

16

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有力支持政策文件库建设。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县政府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办公室负责落实。

年底前

17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已建成的政策文件库平台作用,向社会提供政策解读、咨询、兑现等功能。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年底前

(三)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18

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为民服务中心年底前全面开设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健全通过窗口解答群众和企业政策咨询的工作机制。

县数管局,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年底前

19

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20

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

县政府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年底前

21

以公开促服务,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

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年底前

四、 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加大力度优化公开效果

(一)全面提升各领域公开水平。

22

做好省级标准指引目录的贯彻落实,及时调整完善对应领域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各乡镇(开发区)相同领域栏目设置一致。强化指导、监管职责,出台行业内“两化”年度考核方案,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县直30个领域行业主管部门牵头。

年底前

23

依据标准目录,持续提升基层政府自然资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领域主动公开水平。

县直30个领域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24

    落实2021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新闻出版版权、交通运输、旅游、广播电视、统计等新增基层领域公开标准指引,年底前编制并实施相关领域目录标准。

县融媒体中心、县交通局、县文旅体局、县旅游中心、县统计局等有关单位牵头,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年底前

(二)优化基层公开效果。

25

县直相关单位及时公开涉农补贴项目表及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各乡镇(开发区)年度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年底前

四、 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加大力度优化公开效果。 

(三)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26

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城关镇、千人桥镇、干汊河镇、张母桥镇、开发区管委年底前要完成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其他有条件的乡镇设立政务公开专区。

城关镇、千人桥镇、干汊河镇、张母桥镇政府,开发区管委有关乡镇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四)推广基层政务公开经验做法。

27

开展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着力发掘各地各单位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平台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适时总结推广。

县政府办牵头,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年底前

五、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8

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县政府办牵头,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年底前

29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32 号)要求,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县司法局负责落实。

年底前

(二)修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

30

根据省、市部署,组织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修订工作,确保公开目录全面符合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提高各地各单位主动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县政府办牵头,有关县直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年底前

五、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三)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31

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情况发生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年底前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32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2022年底,县级政府部门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地方和部门协同,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县政府办,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年底前

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33

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34

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继续开展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

县政府办牵头,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年底前

35

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有效改进工作作风。

36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县政府办牵头,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三)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37

各地各单位要对照重点任务分工,梳理形成本地本单位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于重点任务分工印发后一个月内向政务公开办报送年度工作方案(要点),同步在监督保障栏目公开。政务公开办汇总形成各单位任务清单并做好跟踪督办,对于工作推诿、落实不力的单位,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政府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38

认真分析研究国办2021年度评估指出的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改提升。

政府办、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7月底前

39

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县政务公开办做好督促,确保整改完成

政府办、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7月底前

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40

各地各单位要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县政府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年底前

 

(四)做好指导监督。

41

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简报》约稿活动,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向县政务公开办报送优秀稿件。

县政府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42

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县政府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43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依法规范开展考核、评议。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不断完善考核方法。按规定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突出的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及先进个人予以表扬。

县政府办,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