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4日至3月20日,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第一季度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本次共检查在建项目113 个,下发质量安全隐患整改意见 521条,其中优良项目 9 个,合格项目92个,不合格项目 12个。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一是大部分在建项目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工作,部分项目能较好组织开展节后复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带队、相关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参加的全面安全检查,检查有问题整改前后图文并茂清单;二是部分项目把春节后“开(复)工第一课”作为必要内容和重要工作推进,并保存活动开展过程相关视频图片影像资料;三是部分项目较好落实疫情防控各项管控措施,“五加强一严格”日常防控措施执行较好;四是部分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稳步推进,“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到位,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一、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方面
1.管理方面:部分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意识不强,对行业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重视度不够,节后复工检查未做到全覆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实名制、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晨会)流于形式,“新年第一课”安全教育未见影像记录;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未对大型机械设备维保单位进行有效管理;部分项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未能充分履职,监理人员配备不足,对施工单位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疫情管控九条措施等工作落实监理不到位,现场监理人员履职尽责有待提高,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未形成闭环纸质资料。
2.现场实体安全方面:
一是部分项目基坑工程管理不到位。基础开挖未按专项方案实施,少数项目未见基坑监测记录,现场基坑无支护措施,且基坑四周临边防护不到位,基坑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部分项目基坑边坡支护未按专项方案实施,存在坍塌风险。
二是部分项目脚手架搭设未按专项方案要求实施。普遍存在脚手架架体与建筑物间距过大问题,脚手架连墙件未按要求设置、部分被拆除的未及时恢复,架体开口部位(料台处)未设置小横杆之字撑,脚手架剪刀撑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够,安全网张挂不严,脚手架作业层钢笆铺设未固定、未满铺,且作业层违规堆放材料,钢笆上杂物及建筑垃圾不及时清理;悬挑脚手架工字钢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悬挑层工字钢封堵板封堵不严,预埋环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三是部分项目模板支撑搭设未按专项方案实施。现场普遍存在立杆间距过大、纵横向水平拉杆及扫地杆过少,剪刀撑缺少,电梯井顶部模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个别项目未编制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少数项目模板支撑系统存在立杆搭设在回填土上,立杆存在悬空现象。
四是部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未做到三相五线制,未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总包单位疏于管理,分包单位乱拉乱接现象较为普遍,施工机具接零接地不规范;塔机电源线无保护零线,配电室未配置消防器材、重复接地保护线线径偏小、接地材料不符合规范,主配电室未做到“五防一通”;个别项目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未很好落实,建筑物楼层及宿舍、办公区消防器材缺少,现场易燃材料存放及仓库消防措施管理不到位,工人宿舍区每个房间都存在电线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电器做饭、烧水、取暖。
五是部分项目未落实预防高坠事故“七查七不准”相关措施。预防高坠事故“七查七不准”措施落实较差,少数作业人员个人防护装备未正确佩戴,施工现场立体交叉作业时安全防护不满足标准规范要求。
六是少数项目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不到位。地下室为受限空间,未按规范要求使用低压用电,地下室积水较深,进入排水作业人员未安排专人监护;未建立人员进出台账,无人员进出施工时,未对地下室通道进行全封闭,个别项目作业人员在检查井内作业,未采取通风措施。
(二)疫情防控方面
少数项目未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力,项目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机制不畅,对省外来舒临时务工人员疏于管理。
(三)扬尘治理方面
部分工业项目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比较普遍,规模以上房建项目虽有很大改观,但材料堆放不整齐、无标识情况仍比较普遍,现场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物料及裸露土覆盖不及时,建筑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工作落实不到位。
(四)工程质量方面
部分住宅工程项目责任主体“亮剑”专项行动方案贯彻落实不力,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措施在施工过程中未真正落到实处,个别项目原材料未按规定检测;部分项目墙、柱、梁、板混凝土浇筑不密实,存在蜂窝、麻面、孔洞现象,局部墙、柱、梁等部位混凝土存在蜂窝麻面露筋现象;个别项目楼板混凝土强度不足;个别项目墙体砌筑质量控制不严,墙体马牙槎留设不合格,过梁顶部墙体直槎砌筑;个别项目外墙防水卷材未用挤塑板保护,擅自违规回填基坑土方,且基坑中积水未排除;个别项目外墙保温层施工不规范,保温板锚栓固定不牢,直接锤击锚栓固定保温板。
二、处理意见
针对此次综合检查不合格项目的处理意见:一是对项目责令停工整改;二是进行全县通报批评;三是对项目参建主体方进行警示约谈;四是实行差别化管理,加大巡查抽查频次。此次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应对照问题清单,认真做好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图文并茂回复材料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县住建局质安站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在后期大检查中累计两次不合格的项目,将依据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对企业和相关人员记不良行为记录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在建项目相关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责。建筑施工企业要狠抓人员到岗履职、教育培训、责任制考核、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对危大工程、脚手架、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设备等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力度,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夯实建筑施工安全基础,严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认真落实整改和隐患排查工作。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针对此次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要结合项目的特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并做好记录,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三)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当前已进入夏季施工,高温季节,各种强对流和台风引发的强降雨、大风、雷电等恶劣天气多发、频发,各在建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以防坍塌、防高坠等为重点,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做好施工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临时用电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要加强疫情常态化及夏季易发疾病的管控,要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现场作业人员若发生法定传染病或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