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市场监管局】2022年知识产权类行政处罚信息(第四期)

发布时间:2022-07-28 16:16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处罚机关 执行情况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公示期限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地址 备注
舒城县南港镇爱婴外婆家母婴百货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523MA2QEUTL9N   舒市监罚[2022]27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虚假广告违法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 罚款 1、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罚款450元;2、没收过期食品,罚款1000元。 0.145000     2022-7-26 2023-7-26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执行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一年 行政处罚 孙盼盼发布虚假广告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南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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